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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无偿使用证明(精选多篇)

2020-02-09 04:14:33

第一篇:土地无偿使用证明

无偿使用证明

本人林志艳自愿将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33-11号房产,无偿出借给林志艳与林龙海成立的哈尔滨旭宏医疗器械经销有限公司。特此声明。

签字人:
二 o o 五年九月十日

第二篇:土地无偿使用证明

土地无偿使用证明

无偿使用证明是公司自行出具的证明。但是无偿使用房产,承租方是要按房产原值交房产税的,原值*70%*1.2%,远远大于有偿使用公司代个人缴纳的房产税,所以还是选择签一个租赁合同,可以把租金写低一些,去地税代-开-房-租-发-票,交一些房产税。

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只要你与房东签订即可,但税务人员不是蠢人,签订时要合符常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28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因此,即使签订了房屋无偿使用证明合同,其房产税应当由实际使用人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依照1.2%计算缴纳房产税。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贵公司作为应税土地实际使用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值得说明的是,按照房屋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大大小于按照租金缴纳的房产税。

1、没听说过什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明。目前农村建房,先是办建房手续(有的地方叫“建房许可证”),房子建好以后办《土地使用证》。

2、不知道你说的“购置宅地”是何种意思?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禁止买卖。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可以申请宅基地,无偿使用集体土地建房。如果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给予对方适当补偿而获得土地使用权,也只是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建房,办理办建房手续,最后办理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所以不存在要转让方办手续的问题。

出让须知提到“期满收回”

本市近期预申请出让的地块,无论是商用、住宅、商办用地,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都提到“土地期满后处理方法”。比如,居住用地―――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南侧、冷泾港东侧区域地块,其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无偿收回”;商办用地―――漕浦4号地块,其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商业用地―――唐镇新市镇a-1-7地块,其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

有关“土地使用期满无偿收回”的消息,昨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现场,包括大华集团董事长金惠明、新长宁集团董事长冯在内的市人大代表都表示“不知情”。

而余亮表示,近期没有新的重大土地政策出台。“预申请须知”中提到的“土地期满后处理方法”,只不过是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前移”到了预申请阶段,等于“事先告知”。

期满延期未准才收回

按照余亮的说法,现行的土地出让合同有“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随后找到一份《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

其中,第(转载需注明来源:Www.HaowORD.Com)27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出让、租赁等有偿用地手续,重新签订出让、租赁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租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28条规定:“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市规土局在网站上说明:预申请须知中的“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是针对《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28条的内容,明确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该宗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方式。

也就是说,预申请出让须知提到的“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其实是摘选了土地出让合同的部分语句。由于除了开发商外,外界普遍没机会看土地出让合同书,此次公布出来后,便形成了对“使用期满土地要回收”的误解。

第三篇:土地无偿使用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张士明 职务: 局长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 电话: 83788590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宗地编号为a001-0126,用地面积为92808.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为 柒拾 年,从 xx 年5月23日起至 2014 年5月22日止.

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主体建筑物性质: 住宅

2,建筑容积率: ≤2.66

3,建筑覆盖率: ≤35%

4,绿地率: ≥30%

5,建筑间距: 满足日照和消防间距

6,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

7,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246870平方米,其中:居住 232620平方米,商业6000 平方米(含净菜市场1000平方米),会所4000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面积4250平方米[6班幼儿园1600平方米(独立占地18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2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2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文化娱乐中心15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00平方米,(含环卫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7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独立占地)2250平方米(含标准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各一)(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

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不计容积率.

8,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1)项目建筑方案须进行招标,总体布局以规划批准的方案为准.

(2)建筑退红线要求:东侧(临市政道路),北侧(临新安六路)≥12米,其余各边≥10米.

(3)除上述规定外,其它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9,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3)公共通道出入口:

(4)机动车泊位数2466 个[住宅2326个,商业64个,装卸货泊位6个,公建配套设施车位30个(须单独设置,管理),幼儿园车位4个,大型校车停车位2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停车位4个]

(5)室外地坪标高:根据规划确定

(6)给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7)雨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8)污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9)中水接口:

(10)燃气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11)电源:周边市政道路

(12)通讯:周边市政道路

10,备注:

(1)用地内如涉及小区路应无条件提供社会使用.

(2)社区公共设施建成经验收合格后,须按有关规定移交社区管理机构.

八,本宗地所开发商品住房的销售,出租对象仅限于从事航空运输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之日起xx年内不得转让.

九,本宗地为航空产业扶持配套用地,所开发商品住房均采用限价销售的办法,最高销售价格为本宗地开发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时同片区,同类型,同品质商品房评估市场价格80%(评估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市国土房产局备案).

十,本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

十一,本次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土地开发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市政配套设施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十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即(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十三,乙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甲方并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还可按成交价款的20%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因甲方的过错致使乙方延迟使用土地的,甲方承担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在未交清上述地块的成交价款并取得《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和抵押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十四,乙方除向甲方给付本地块的成交价款外,每年还必须按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办理土地使用费登记手续.

十五,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六,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乙方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十七,本合同规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承诺于 2014 年5月23日将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交给甲方,并在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由甲方迳行注销.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地块,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期,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地址.

十九,《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二十,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一,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

甲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乙方:

第四篇:土地无偿使用协议

土地无偿使用协议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为了支持基础教育事业,发挥现有土地使用价值,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面积和范围

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亩。四至:。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使用方式

甲方承诺以无偿使用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上述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及配套设施费,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提供方承担。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诺在上述土地上从事项目。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合法性,承诺对上述土地具有出租或处置权,若因土地权属纠纷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使用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协助乙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

3、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土地。如遇征收征用,甲方投入的设施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设补偿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5、甲方应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提供该土地使用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基础保障。

6、合同期间,国家对于乙方经营取得的各项政策性补偿、补助规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无偿提供协助和配合。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对上述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收益的权利。

2、乙方有权对上述土地自主安排建设、经营方式。

3、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权变更合同约定用途,不得私自对土地进行转租、抵押等行为。

4、乙方应合理保护使用范围内环境。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

遇下列情况,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征用。

2、不可抗力。

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对投入的地面建筑物和投资财产具

有处置权和收益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约定用途非法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保证对出租土地拥有合法出租或处置权,如土地权属纠

纷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甲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2014年 月

第五篇:房产无偿使用证明

房产无偿使用证明

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某某房产为我单位房产,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现供某某单位(我单位子公司)无偿使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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