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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2020-02-21 04:12:58

第一篇:执行局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汇报

2014年以来,我局在区政法委、综治委、本院和上级法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执法为民”大讨论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调解、疏导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重视对涉法上访问题的处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一年来我局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执行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践行"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按照中央政法委[xx年]37号文件精神和市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中院等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全省法院执行局(庭)长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了执行工作形势,不断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服务意识。

二、在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和帮助下,建立了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内,建立健全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制度,认真做好了执行信息网络工作,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管理得到强化,规范了执行行为,进一步抓好抓实清理执行积案和新收案件的执行工作,办结了一大批旧存疑难案件,最大程度的减少积案的产生,较好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加强执行调研宣传工作,不断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增强,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案件执结率不断提升,为债权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2014年以来我局先后在淮北晨刊、淮北矿工报、淮北电视报等媒体发表了20余篇通讯报道。

四、积极调解、疏导民间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我局除了坚持强化执行措施,除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外,还在执行工作中,认真开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工作中,我们高度重视对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坚持“及时执行、注重调解、措施保障”的原则,认真做好法制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稳妥解决纠纷。

五、强化信访接待工作,减少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对信访接待工作一是坚持疏导教育与依法处理相结合,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二是坚持信访工作问负责制,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减少信访当事人的奔波劳累;
三是建立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对因信访接待工作方法不当,处置不及时而导致重大责任事故或越级上访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由于我局信访工作扎实有效,成功的化解了一批涉法上访事件。

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年来,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由于我区区划调整,辖区面积增大,今年执行案件大幅度上升,同时又要办理大量的旧存案件,执行人员较少,执行压力非常大;
执行人员身心疲惫,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从2014年6月1日起中院将其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指定给基层法院管辖执行,这无疑更加剧我们的工作压力。法院执行任务日趋繁重,我局干警而没有更多地精力投入到综治工作上来,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加强。

在下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们打算:

1、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2、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穷尽一切措施,想方设法去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在办理新收案件的同时,进一步消化旧存案件。努力提高结案率,争取在2014年度全市执行案件的位次保二争一。

3、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行理念,进一步处理好信访案件,对于比较棘手的执行案件积极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将信访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大调解力度,合理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预防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上访、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4、建立健全执行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在执行实际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建立对赡养案件的回访制度,及时了解被赡养人的生活情况以及在生活中的困难。

6、加强对涉村、镇案件的执行,积极和他们沟通、协调,将原旧存的涉村、镇案件进一步消化。

7、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提高公民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不断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篇:保险行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与综治成员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互动机制和合作平台,将保险创新与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协助解决社会治安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

对国际金融危机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带来的新挑战,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保险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更加艰巨。这对保险业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全方位、深层次参与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行业要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观念,在坚持“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工作方针,全力推动行业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继续深入推进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

开展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保险业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平安建设,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支持参与灾后重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协助化解社会矛盾和加强社会管理,对于促进生产、生活和社会平安起到了明显推动作用。今后一段时期,要继续贯彻《中国保监会中央综治办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深入推动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做好落实保监会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火灾、安全生产、校方责任、环境污染、产品质量、旅游、医疗等领域责任保险发展。继续完善交强险配套制度,改进完善交强险互碰自赔快速处理机制,保障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依托“三农”保险业务,广泛参与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在试点基础上,推动农房保险、农民工意外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保险,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保险与农村信贷的联动机制,为缓解农民“贷款难”服务。加强“三农”保险机构和网点建设,建立健全“三农”保险服务网络。加强与气象、水利、畜牧等部门合作,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农业防灾防损水平。

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结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个人、团体养老等保险业务。积极探索保险业参与和服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新途径和有效模式,为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服务。

加强警保合作。认真总结推广部分地区开展“治安保险”的做法,把居民财产保险与治安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助解决社会治安管理问题,切实提高社区治安防范水平。

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重大灾害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查勘理赔,在切实履行保险赔付责任的同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过认真总结奥运保险保障工作经验,积极为上海世博会等国内、国际重大活动提供有力风险保障。

三、建立完善流动人口保险保障体系,服务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保险业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流动人口保险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险业进一步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因地制宜,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多种模式的农民工保险试点,取得成功后推广。积极开发适合农民工和用工单位投保的农民工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险种。加强管理和服务,以意外伤害、补充医疗等为重点,全面推动农民工保险发展。要积极配合国家稳定和促进流动人口就业政策,吸纳具备条件的流动人员进入保险业工作,缓解流动人口就业压力。

四、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切实做好保险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今年以来,在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的积极努力下,保险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仍比较突出,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意见依然较大,也积累与形成了不少矛盾纠纷。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保会和一季度监管工作会议、一季度监管情况通报会精神,下大力整治保险市场秩序,尤其是要突出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的综合治理,积极创新保险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保监局和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完善各种制度与机制,做实基础服务工作,有力推动矛盾纠纷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的转移。各保监局要加大查处侵害被保险人权益违法违规案件的力度,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各保险公司要督促分支机构认真落实有关政策与规定,积极预防纠纷,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好纠纷,坚决及时化解好纠纷。

第三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oo三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市人事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维护稳定为主线,以首问责任制为龙头,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载体,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领导责任制是综治工作的龙头,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们继续坚持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综治工作会议和后,我局召开党组会,科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迅速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局长与分管局长、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使责任真正落实到了人头。同时,积极开展了人事部门参与综治的宣传工作,共向社会散发《组织人事部门要落实好综治先进个人的待遇》、《组织人事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综治部门参与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的制度》等宣传单2014多份。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发挥人事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人事部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个领导部门之一,人事部门承担政府系统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工资晋升等职能,为了有效发挥人事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我们按照市综治委有关文件要求,以文件形式印发了人事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等项工作中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对抓综治工作不力,综治年度考核不达标或年内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及领导取消其年内集体评先奖励资格,在治安状况未好转前取消其主要领导的晋级资格。对一般干部,我们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把奖励、任免、工资晋升人员名单全部报综治委审查,对出现综治方面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在奖励、晋职、调资等方面,该取消的取消,该降级的降级,积极维护综治委的一票否决权。

三、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执行政策到位

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经济发展,稳定是前提。为此,我们始终把搞好人事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来抓。特别注意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来信来访方面的落实工作,尽可能将人事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方面,市县两级人事部门都聘请了人事工作监督员,对各项人事工作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人员廉洁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将各项人事“热点”工作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抑制了“暗箱”操作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我们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人事行政执法过错追偿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要求、执法过错追偿等项内容,增强了全局同志依法行政意识。在搞好来信来访工作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各项人事政策,有效防止了上访告状现象。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从保持军队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大局出发,按照指令性安置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宏观控制编制与微观对口安置相结合,认真落实专项指标的原则,基本上做到了部队、单位、个人三满意。

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2014年6月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和我省部分地(市)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陆续赴京、赴省聚集上访,并联络我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参与上访。2014年,我们继续按照省、市的组织部署,加大防范和教育力度,并组织力量对全市1101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登记摸底,在市公安局和安全局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实行昼夜轮流值班,对重点人进行重点防范,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多次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在财政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拨出专款189万元,对拖欠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进行了补发,及时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在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多次赴京、赴省聚集上访的人员中,我市始终无一人参与。为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表扬。

五、下一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初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要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继续完善人事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办法,发挥人事部门在考核、晋级、任免等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请综治委的领导在这些工作中进行把关,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在各项人事工作中,执行好各项人事政策,搞好人事部门自身建设,处理好各项来信来访工作,着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杜绝因人事工作的偏差而导致不安定的现象发生,维护好我市安定团结的局面,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四篇:xxxxx局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永吉县经济和商务局2014年度创建“平安永吉”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印发《永吉县2014年度创建平安永吉活动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及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县维护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县xxxx局结合本部门实际,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层层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认真制定规划,取得良好效果,全局干部职工及家属没有信仰邪教行为,局机关没有发生被盗情况,现就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带头参与保密专项整治活动

作为县经济战场最前沿单位,我局把创建“平安永吉”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怠,明确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平安永吉”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并且落实了综合治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签订工作人员工作责任书,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制度“四落实”。在对本局检查过程中,局长李波多次询问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情况,了解有无人员违规等情况。

二、 搞好宣传,提高全局安全意识

一是利用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对全 局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二是对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进行正确引导,倡导先进文化,强化精神文明,推进文明家庭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推进局机关治安工作的开展。我们按照构建和谐机关的要求,把有效化解各种矛盾,营造和谐氛围当成工作的主要内容,从疏导干部职工的内部矛盾开始,进一步理顺各种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尽力把矛盾化解到最基层;

四是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及近亲属思想工作,避免出现群访事件,维护全局稳定;

五是做好值日值班工作。年初我们局按照县政府有关值日值班及节假日安全工作要求,制定了《xxxx局值日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时间、人员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由于值班值日工作我们抓的紧、落的实,全年局机关没的发生安全事故,也没有发生被盗事件。

三、 规范制度,健全安全责任制

我们起草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出工作领导制度及领导责任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出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日程,进行安排部署,全年无群体性事件,在两会期间,进省、

进京越级访为零事件,并制定了《县xxxxx局各科室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xxxx局值日值班责任制度》等规范文件,明确了目标、责任、相对人,并实行安全责任包保责任制,推行谁主管谁承担机制,并每季度开展“四防”安全检查和对本部门进行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度工作,对重点要害部分出现危险隐患的责令其整改,确保了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无突发事件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明年工作思路

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综合治理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 以强化局机关安全建设为思路,进一步抓好局机关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防范不良思想在干部职工及家属中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局机关干部及其家属思想工作,杜绝直接或间接参与群访事件,为实现我县“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目标,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xxxxxxxxxxxxxx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五篇:团委参与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共青团xx县委

参与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2014年以来,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按照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和县综治办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在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大力配合和协作下,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狠抓基层基础,预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4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法制宣传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和法治意识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和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自律意识和能力,是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青少年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和守法观念。

1、立足中小学校,不断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团县委以各级学校为依托,在全县广泛开展18岁成人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红色传递等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实践活动,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制意识;
县教育局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利用校报、板报、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站等进行“普法大篷车”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了普法教育的覆盖面。

2、创新教育方式和活动载体,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性。团县委利用《交城青年报》、共青团网站等媒体,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专题专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以交城中学和交城二中为平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组织现身说法报告

会、法制讲座等活动,多角度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并通过开设边缘学生家长培训班、组织民警走进学校、走进社区、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法律讨论和咨询活动,完善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学生正确沟通的方法。

3、丰富自护教育内容与形式,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能力。团县委发动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青春红丝带”—防治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教育、青春期自护、心理健康咨询和网络成瘾矫治等系列活动,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26禁毒日期间,团县委积极配合县综治办开展 “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图片展”,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未成年人拒毒、防毒意识;
县教育局部署在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防溺水、防火灾、防雷击、防抢劫、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多类别的安全教育;
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两法一条例”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救助;
“三项整治”活动期间,团县委启动实施了小黄帽平安行行动,并联合交警部门向中小学生宣传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二)以青少年实际需求为目标,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

帮助解决青少年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各成员单位坚持适应青少年群体结构的分化和青少年需求的多样化,围绕青少年文化生活、学习成长、就业创业、身心健康、生活救助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具体有形的服务,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1、扩大困难青少年帮扶覆盖面,保障其基本生活。团县委发动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司法所等部门开展“爱心帮教行动”,通过结对帮扶,加强对在押未成年犯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青年志愿者从农村“留守儿童”帮扶入手,积极开展各项爱心送书、捐助等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切实的生活帮扶。

2、服务青年就业创业需求,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团县委深入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新建立了交城新天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利虎玻璃有限公司2个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推荐50名青年参加见习;
与县科协联合开展中国农函大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为125名农村青年提供了继续再教育的机会;
以“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为依托,帮助青年自主创业。协助农信社累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1523万元,扶持193名青年实现创业,带动500余人实现再就业。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城天宁支行合作开展城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累计发放贷款100余万元,辐射带动近320余名青年实现再就业。

3、加强书刊、音像制品市场管理,净化青少年社会文化环境。联合公安、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针对非法网吧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不健康“口袋本”图书、毒品、校园暴力等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了网吧集中整治、网上“扫黄打非”、收缴不健康图书等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拓宽监管覆盖网络,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
广电部门集中开展了净化声频银幕活动,防止庸俗低下的娱乐节目播出,保障广播、电视、娱乐内容的健康与安全。

(三)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下大力气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有效遏制和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的重要手段,2014年以来,县预防办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机制建设。

1、进一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团县委积极制定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规范创建程序,联合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10余个部门,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

年维权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受表彰的单位能够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人才优势和职能优势,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2、发挥预防办综合协调职能,不断夯实预防工作基础。2014年以来,县预防办在县综治委的领导下,明确预防重点工作目标,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部门联席会议、目标职责分工以及终述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督导,及时反映预防工作动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预防工作考核,促进基层各项工作措施的全面落实,有效发挥了参谋、协调、督办和指导作用,推动了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关于2014年的工作安排

2014年,交城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将继续按照县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和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大重点群体管理帮扶力度、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遏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平安交城做出积极的贡献。

1、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西省未成年保护条例》为重点,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合综治、法院、教育、司法部门开展“法律伴我成长”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推动建立学校法制教育“点对点共建”制度,做好“青少年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等阵地建设,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青少年禁毒、防艾、防火、防溺等自护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预防工作职责,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加大文化市场整治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制,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的监管,落实学校及周边(敬请期待好范文网更好文章:wWW.hAOWoRd.Com)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拓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域和范围,加强参评单位的培训工作,推动获评集体开展青少年维权公益活动;
探索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开展和推动试点工作,不断夯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

3、加强特殊群体管理,抓好重点青少年预防工作。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注,准确掌握他们的现实状况和利益诉求,认真研究当前形势对他们带来的影响,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逐步健全完善服务重点群体的长效工作机制;
以在校学生、进城务工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以及未成年犯为重点,开展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各种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升预防工作实效。

4、完善机制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加强预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奖惩机制的建立健全,建立预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地方预防工作机构的领导和监督,确保预防工作各项政策及措施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
建立青少年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制度,拓展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
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增强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动、沟通协调;
建立预防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开展预防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工作格局;
健全调查研究机制,鼓励和支持深入基层和青少年当中开展预防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特殊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相关工作建议

1、提供经费保障,提升预防工作能力。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是非实职行政机构,工作经费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一直由团县委承担。随着我县青少年犯罪形势日益严峻,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我们希望财政部门能将预防办的日常工作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小组开展的相关活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以保证预防工作更加有效的开展。同时,我们也建议逐步将县、乡、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2、加强协作配合,提升预防工作水平。领导小组的自身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活力、水平和效果。我们希望各成员单位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局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配合,通力合作,不断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视,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沟通与协作,各部门在开展好工作的同时,共同推动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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