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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户籍证明

2020-02-08 04:22:17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第一篇:上海办理户籍证明第二篇: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第三篇: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第四篇:办理户籍证明第五篇:委托办理户籍证明更多相关范文

第一篇:上海办理户籍证明

上海办理户籍证明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和我校学生需要《户籍证明》的,由本人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借《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复印件正面盖校保卫处章,再去属地公安派出所加盖公安户籍专用章。(民生路校区属地派出所为洋泾派出所:巨野路261号;临港校区属地派出所为临港新城派出所: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8号楼)

外来人口居住证满7年可转上海户口须满足要求

申办5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参加上海市社保满7年

依法纳税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符合4条件优先办理

为了招揽人才,《办法》对外来人才落户在政策上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倾斜。如果持证人员符合4项激励条件:作出了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在上海市远郊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身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在上海投资创业等,入户门槛限制将进一步放宽,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和我校学生需要《户籍证明》的,由本人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借《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复印件正面盖校保卫处章,再去属地公安派出所加盖公安户籍专用章。(民生路校区属地派出所为洋泾派出所:巨野路261号;临港校区属地派出所为临港新城派出所: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8号楼)

外来人口居住证满7年可转上海户口须满足要求

申办5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参加上海市社保满7年

依法纳税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符合4条件优先办理

为了招揽人才,《办法》对外来人才落户在政策上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倾斜。如果持证人员符合4项激励条件:作出了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在上海市远郊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身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在上海投资创业等,入户门槛限制将进一步放宽,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和我校学生需要《户籍证明》的,由本人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保卫处借《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复印件正面盖校保卫处章,再去属地公安派出所加盖公安户籍专用章。(民生路校区属地派出所为洋泾派出所:巨野路261号;临港校区属地派出所为临港新城派出所: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8号楼)

外来人口居住证满7年可转上海户口须满足要求

申办5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参加上海市社保满7年

依法纳税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符合4条件优先办理

为了招揽人才,《办法》对外来人才落户在政策上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倾斜。如果持证人员符合4项激励条件:作出了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在上海市远郊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身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在上海投资创业等,入户门槛限制将进一步放宽,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第二篇: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

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

xxx派出所:

本人由于xx原因,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又因结婚登记地距户籍所在地较远,且婚期将至事务繁忙,无法抽身亲自办理。现委托xxx(身份证号:)代本人前来贵处开具户籍证明,请予接洽。

委 托 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第三篇: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

办理户籍证明委托书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华南派出所:

被代理人 职婷 ,现因工作原因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籍证明手续,特委托代理户籍证明手续。

请接洽为盼。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民身份号码公民身份号码

年月日

备注:

一、申请户籍证明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本委托书随户口证明编号、归档。

三、办理户籍证明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办理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第四篇:办理户籍证明

办理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只需带上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即可办理。

但你说问题恐怕不能实现

一是派出所户籍证明不会证明xxx和xxx属同一人,它也无法证明,只能证明你的基本人口信息。

二是此问题出在学校集中给你们办理银行卡的时候把名字给你弄错,户籍证明管不了学校弄错的问题,建议你带身份证到银行重新办理一张还要方便点。

尽心尽力了,也很准确,望采纳,并予好评,谢谢

办户籍证明需要身份正2代吗

我本人拿着户口本页去派出所办户籍证明还需要带什么东西吗?

比如身份正,等等

我自己的身份正是1代的能不能办?

还听说只能星期24才可以办户籍证明是不是真的?

1、楼上朋友说的是呀,你既然有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带户口本去用不就齐了?干吗还要办那个户籍证明?人家都是没有户口本或身份证时才去先办个户籍证明,或者是集体户口拿不出户口本的才办呀。

2、“我自己的身份正是1代的能不能办?”:可以,目前国家并没有规定一代身份证作废,只要你的一代证还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用。

3、“还听说只能星期24才可以办户籍证明是不是真的?”:应是真的,各地规定不一,有的是一、三、五办理户籍,有的是二、四,这都是各在派出所自己规定的,你去之前向你户籍地派出所打个电话问一下就行了。

前中央综治委在会议上传出消息,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昨天公安部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全国已有山东、辽宁、福建等11个省的公安机关开展了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工作,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北京暂不在其列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25日在中央综治委201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透露,公安部正在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针对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昨天公安部有关人士说,目前这一规划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时间,但这项规划是中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

目前有的省市已经逐步启动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2014年,湖北省选定在武汉、襄樊和黄石三市为试点,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2014年,山东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不再收取城市增容费。(北京晚报/王蔷)

中国拟取消户口界限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透露,公安部正在抓紧研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大中城市户口迁移限制。

广东拟调整改革户籍政策外地人买房建房可入户

在广东购买或自建合法住宅的外来事主有望同时迁入户口!日前,针对外地人来广东购了房但户口迁移却困难重重的情况,省公安厅表示,目前正争取重新启动户籍制度的调整改革,购房入户拟统一政策,届时,凡在广东购买或自建合法住宅达到一定面积的事主可同时迁入户口。

全国登记暂住人口8673万城乡户籍管理拟统一

下一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的工作格局

中央综治办:要严格依法管理流动人口

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召开了部分省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调研工作汇报会。

据悉,根据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4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安排,8月中下旬,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赴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6省就各省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今年以来,北京市公安局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要求,组织各区县局开展了流动人口管理调研工作。

公安部门为了方便居民办理户口手续,公布了《办理户口须知》,具体内容如下:

办理户口须知

居民、职工家属城镇户口申报落户: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居民、职工家属申报“农转非”落户须知:

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雹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落户: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落户: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

技校毕业生落户:

由单位持(1)计委、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或劳动部门调分计划、花名册;(2)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3)接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集体户口。

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人才落户: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凭本人申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投资、兴办实业证明、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2、凡是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在乌市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籍证明、市人事局的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离休干部安置和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各级党委老干局批准文件;(2)离休干部安置单位证明、本人离休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随离休干部当地安置的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证明,到安置单位所在地分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各地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落户:

由申请落户单位持自治区、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户人员花名册到现住地分局审批,由分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科技人员家属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从事厅(局)证明;(2)被投靠人单位证明;(3)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到现住地(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随军家属落户:

由本人或所在部队持(1)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证明;(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两份;(3)本人任职命令原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证、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证明,到现住宅区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干部调动家属随迁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军队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2)调入部队证明及任职命令;(3)军官证、结婚证;(4)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5)原随军“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到分(县)局审批,分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落实政策人员落户

由单位或本人持(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平反决定;(2)接受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持(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户介绍信”;(2)本人“转业证”、接受单位证明;(3)结婚证、户口迁移证;(4)安置部门出具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接受单位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招工、招干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录用通知书(5联单);(2)劳动、人事部门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单位证明;(4)招工、招干登记表;(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审批后,到派出所落单位集体户。

收养小孩落户:

由收养人持(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收养人申请,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华侨港澳台胞落户:

(1)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凭此证办理落户手续;(2)港澳台胞回内地定居凭《回乡证》由本人持上述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出国、留学、探亲返回人员:

由本人或单位持(1)本人护照、出境卡、单位证明;(2)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凭县以上政府外事办恢复户口证明;(3)因私出国出境、留学、进修的凭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恢复户口三联单,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

补录:

凭(1)本人申请;(2)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3)户籍调查报告(包括户口档案资料和原居地调查)由户籍警调查核实后,填《补漏登记表》,经所长审核签字,到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补录。

出生日期、族别变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区、县两劳动部门职工出生年月认定表或区、市民委族别认定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查户籍档案,确属工作失误填错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包括退回、开除)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本人退伍证;2、户口簿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由派出所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入学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2、户口迁移证;3、户口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民-警查核确有迁移登记,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审批后,应当场恢复户口。住址跨所变动的,先落户口后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落户:

1、入学时选择户口迁入乌市的,由学校派专人(1)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或技校招生计划;(2)迁移证;(3)花名册;(4)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户口内勤直接办理落户。

2、入学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入乌市的外地生源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招生花名册由学校派专人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

劳-改、劳教注销:

自2014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参军注销:

1、入伍通知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出国、(境)人员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

自2014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死亡注销:

由家属持1、死亡医学证明书;2、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高校录取学生迁出:

由本人持1、户口簿;2、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新出生婴儿落户须知

凡2014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材料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现在制度正在改革,以后就没有什么非农业户口了,实行统一管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现在政策要求,马上就没有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之分了,请不要太过于担心。至于手续毛窝想上面已经非常清楚了,好运.

第五篇:委托办理户籍证明

委托办理户籍证明

我是厦门户口.想要办理结婚证.但是因为家里原因拿不到户口本.通过网上查询和询问民政局,知道可以用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原件.到了派出所之后,对方听了我的原因,说要我自己解决家里问题,不给办户籍证明.要是我能解决得了还用这样啊?都三年了.然后,对方还说户籍证明就是把户口本原件拿来复印一下盖章就好.我说要是拿得到原件我还来办户籍证明干嘛?

网上查了下,好多人说办户籍证明只要身份证就行了,有些人又说不行,有些人说有熟人才好办.总之,我没什么熟人,所以看能不能怎样把户籍证明给办出来.

所以就想问问,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户籍证明吗?就是那种有加盖了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的证明.主要是想办结婚证,不通过家里就行了.其它的情况都是真实的,就是拿不到户口本.

我有户口本自己那页的复印件,整本户口本是家庭户.

哦,ps:如果可以的话,不知道如何收费,有谁有这方面的信息,帮忙一下.要是律师本人回答就最好了.

如果是在我们这,最好不要说你所提的原因,就直接给户籍员说,我要迁户口到***地,地点一定要具体,对方派出所要户籍证明,只要出示身份证,就可以得到微机打印的制式户籍证明。最好不要委托律师办理户籍证明。

到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到户籍室找户警办理,你需要携带身份证.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的照片,户籍证明是派出所开据的本人是哪地方的人的一个证明文件,由户警合实你的身份后,直接会给你打印出的.加派出所公章就可以了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

办理户籍证明要有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委会)出具申请人证明,加盖公章,然后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就可以,不需要手续费的。

1.业务介绍

2.主要流程

持身份证原件来省招就中心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双面复印,此复印件即为户籍证明。

可以本人现场办理,也可来人持委托书代办。

3.所需材料

本人办理:持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毕业证书、驾照、护照等)。请人代办:代办人持代办委托书(可点击直接下载,或在本网“下载中心”另行下载)、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相应手续。。4.常见问题

问:两年托管期满后如何办理“户籍证明”?

答:两年托管期满后,根据托管合同约定,我中心不再提供除户口迁出以外的其他与户籍相关的服务。应先办理迁出手续,再到新的落户地办理户籍证明。确有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办理的,应持相关证明材料现场申请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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