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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调研报告_关于某区农村残疾人生存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12-18 07:34:20

关于**区农村残疾人生存情况的调研报告

我区地处浙东沿海,属**市主城区,2004年职工年人均工资16784元,农民人均收入6130元。但在这福裕和小康的主流后面,还生活着一个有着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农村残疾人群。

我区有残疾人25720人,占总人口的4.51%,其中农村残疾人24393人,城镇残疾

人1327人,听力残疾2135人,言语残疾1619人,视力残疾3178人,肢体残疾13928人,智力残疾3179人,精神残疾1684人。因身体的残疾和千百年来封建社会遗留的偏见和歧视,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残疾人事业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残疾人的生活、工作、医疗、教育等等大大落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

本人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区农村残疾人的生存情况开展了调研。

一、目前我区农村残疾人的保障状况

近几年,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在抓发展经济的同时,重视和关注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以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着眼点,全面构筑面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有:

1、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应急临时救助工作。1997年我区出台《**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黄政发[1997]73号),通过各级残联协调,每年调整低保对象时各乡镇都考虑将残疾人优先纳入低保。目前,全区有2100名贫困农村残疾人列入低保范围,约占全区低保对象总数的34%。如北洋镇在2004年,358户低保户中其中残疾人121户,占33.8%。针对特殊情况的应急困难,区政府每年开展春夏荒、冬令救济,救济金额在200—300元,2004年共救济2400户,其中残疾人占35%。同时,区政府出台五保户集中供养政策,2004年五保户集中供养人数达200名,其中残疾人占45%。

2、积极开展集中安置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解决了部分农村残疾人就业。全区兴办福利企业81家,共集中安置农村残疾人980人,2004年发放残疾职工工资600多万元,并实行了残疾职工养老金保险。99年开始我区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全区共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899人,并实行养老保险、最低工资保障。使在企业上班的农村残疾人有了基本保障。

3、通过全面调查,针对残疾人生活困难的几个焦点问题,区政府出台[2004]56号文件,开展救助。启动残疾人“安居工程”。对残疾人危房、无房户,新建或拆建的,每户按20—40平方米的标准,政府给予每平方米350元的补助。危房修理户1—2人按20平方米补贴2000元,3人以上按40平方米补贴3000元。2005年上半年安排9户残疾人家庭修建任务,共发放“安居工程”补助金75500元,现在这几户残疾人都在8月份迁入安居房。开展重度残疾人“特别护理补助”。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按地区及家庭情况分别给予每月50—180元的特别护理补助。今年上半年共为165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进行补助,发放金额198000元。使生活极度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得到了“低保 特补”的双重保障。如新前街道剑山村的江志宇,本人在4年前交通事故造成全身瘫痪,妻子承受不了巨额的债务和生活的重担,在丈夫康复无望后,两年前离家出走,现在家里只剩下长年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和一个读初中的儿子,生活极度困难。又如新前街道后洋黄村的黄金莲一场大病后,成了一个四肢畸形的重度残疾人,现在和读高中的儿子相依为命。对予这部分特殊困难的群体,通过政府“每年3000多元低保救助 每月180元的特护费”的双重保障,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方面得到了保障。实行残疾人“重大疾病、灾害等意外事件”救助。上半年共为7位残疾人,发放救助金30000元。开展残疾学生、特困残疾人子女“教育救助”。我区从2004年开始,减免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子女的学费、杂费、代管费、住宿费。同时,从小学到大学教育,分别给予每学年600—2000元的教育救助。2004年上半年实施教育救助对象262名,发放金额189000元。开展医疗康复补助。对于贫困残疾人实行肢体矫治手术给予20%—50%的补助,脑瘫等其他功能性患者进行康复训练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实行残疾人就业扶持补助。对于从事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业的,按一定标准给予1000—20000元的资金补助。并实行扶贫贷款贴息。上半年发放就业扶持补助资金31445元。

二、农村残疾人生活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区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受客观和主观因素的限制,我区广大残疾人生活还普遍比较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层次不够高,康复医疗力度不够大等问题还有待解决。

(一)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保障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

1、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过低,和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相差太远。今年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去年的每人每月130元,调整到140元。按现在的物价计算:一个人每月的费用,大米消费计30元;蔬菜消费计60元;有线电视费14元

;电话月租费20元;其它费用:包括生产投入,生活必需品穿衣、药品、交通费等只能是16元。一个人享受这样的消费标准,能过上什么样的生活呢?

2、还存在一大批低保边缘人群,生活不稳定。受政府财政限制,还有相当一部分贫困残疾人没有纳入低保,通过对全区范围的调查,生活相当贫困的低保边缘残疾人有426人。如头陀新岙村的残疾人汪素琴一家三人,本人长期吃药,儿子上学,丈夫务农,一家生活相当困难,但在本村还有3户比她家困难,因此,没有被纳入低保范围。为此儿子上学的费用减免以及“教育救助”等低保户政策不能享受。一家人的收入在减去儿子的教育费用后,生活就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3、重度残疾人的生活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全区生活在农村的重度残疾人有160人,其中无家人照顾的有65人。如屿头乡大木坑村的王美云四肢严重畸形委缩,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父母都已亡故,又无子女,无兄弟姐妹,独身一人,政府虽然每年给予3360元的救济金,但她的生活照料还是不能解决。现在只能靠她的一个远房亲戚送来一日三餐,挪动一下身子,看一眼天空,洗一次澡,都成了她很难实现的奢望;又如北洋镇长潭的池如华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独身一人,现在只能靠曾让池如华的母亲当过奶妈的,邻居照料生活。

4、遇到突发事件的抗拒、承受力较弱。农村贫困残疾人这一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文化水平、法律知识、社会信息、社会关系等各方面都很贫乏,遇到一些突出事件,很难实现自我保护,而使贫穷加剧,甚至出现悲观消极的念头。如宁溪镇的残疾人谢连琴,夫妻都是残疾人,两个女儿上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谢连琴头部受伤,花去药费七千多元,又因此失去在福利企业上班的工作,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又没有得到人道、公正的赔偿,谢连琴的治疗费和一家人生活费无着落,一时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

(二)农村残疾人就业困难。

1、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处于饱和。首先,我区原有的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岗位基本上处于已饱和,现在省民政厅限制新开办福利企业。其次,受年龄限制女40周岁,男45周岁进不了福利企业。再有,农村残疾人无技术,已就业的工资较低,生活保障困难。

2、个体就业处于弱势。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社会,残疾人受身体条件和资金等限制,市场竞争力弱,现在我区又缺乏对残疾人个体就业的具体有力的保障措施,因而个体就业难度很大。

3、种植、养殖业就业不稳定。农业生产由于本身受自然条件和市场影响较大,同时又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如茅畲乡白浦岙村的残疾人牟学兵,去年种了30亩蔬菜被大水淹没,损失4万多元,今年20亩芋头又遭遇台风袭击,没有收成。接连的灾难,造成生活极度困难。

(三)农村残疾人康复缺乏有效措施。

1、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后。康复是一项抢救性工作,其实绝大部分的残疾人是可通过各种措施,得到康复。如聋儿可通过语训、配助听器成为一个正常人;脑瘫病人可通过科学的功能康复训练,恢复大部分功能,甚至康复;部分肢体畸形患者,可通手术矫正。但由于没有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我区农村残疾人康复事业几乎还处在“荒漠化”状态,人为的造成了很多“残废人”,留下了很多不可挽回的人间悲剧。

2、精神残疾人就医、康复困难。去年在澄江街道开展精防试点,通过线索调查,精神病患病率占总人口的6‰,仅澄江街道需住院治疗的重度患者就有11个,需服药治疗的有35个。由于精神病有其特殊性,如:发病年龄大都在青壮年;复发率高;深受社会歧视;治疗费用高;患者大都家庭贫困。因此,工作难度较大,至今还未能开展防治。

3、医保数额小,限制多,不能解决残疾人“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返保率一般只在30%左右,加上其它一些必要的费用和出院用药开支。再有最高保额为2万元的限制,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村残疾人的保障作用不是很大。

三、在当前新形势下,解决农村残疾人现存问题的对策

根据我区目前农村残疾人现状特点、存在问题以及现有的保障体系,解决对策如下: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第一,随着物价上涨和人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将各级政府每年在预算中提前列支用于救济的专项资金和慈善总会的资金合并,建立规范“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救助体系。并加强监督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应保真保”。

第二,各级政府、各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对贫困残疾人应有特别的帮扶政策,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如实行电费保底免费,设定差额收费标准;免缴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月租费等。以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社会参与程度,以缩小广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同社会主流的差距,这是构建平安和谐**的需要。

第三,建立一所集托养、康疗为一体的托养所。可以运用“政府引导,社会操作”的方式,建立一所全区性的规模较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科学,集托养、功能康复、生活护理为一体的托养所。实行托养收费,以保证经营者的利润。对于分散在社会上的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主导发动社会力量给予埋单,以解决生活不能自理,又无家属照顾的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就业工作力度,提高残疾人自身的生存能力。

第一,依托社会,面对市场需求,免费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残疾人自身的职业技能。

第二,进一步加强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将残疾人纳入政府举行的就业供需见面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平台。

(三)推进残疾人康复医疗工作,减少残疾障碍。

第一,政府重视,建立机制。依托现有的卫生系统的组织网络和技术力量,开展医疗康复和功能训练康复。如在防保系统和儿科医生中,建立“残疾儿童首报制度”,实现残疾早发现、早介入、早康复。对于各种不同的残疾类别,通过疾控中心在乡村的基层卫生网络,开展康复需求调查,采取主动引导、介入的方法,开展康复知识宣传、转介、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以提高全民的康复知识和健康水平。

第二,投入资金,开展工作。康复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需要有大量的资金作保障,各级政府要在基础设施、医疗补助方面加大投入,以保障康复工作出实效。如精防工作上,由于对象的特殊性,没有政府资金投入就无法开展。

第三,规范机制,促进实效。康复工作是一项讲求实效的民心工程,他关系到广大人民最直接的切身利益。必需要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开展“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使广大残疾人真正得到康复。减轻残疾人参与社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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