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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关于对公账户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金融机构应至少排查

2019-12-14 07:35:46

安徽省银监局合作处:

根据省银监局合作处文件《转发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公存款账户风险排查要点的通知》要求,省联社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3月l6日银监会召开的江西鄱阳农村信用联社案件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统一布置,组织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对公存款存款账户风险

排查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行社认真学习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讲话精神,加强认识、提高警惕,分别成立了以董(理)事长为组长,行长(主任)为副组长,财务会计、监察保卫、审计稽核、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对公存款账户全面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

认真研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公存款账户风险排查要点》,结合行社实际情况,从至少包涵对公账户管理的合规情况、对公账户交易业务操作规范性、银企对账的有效性、全面排查核对财政性存款账户等4个方面内容及要点制定风险排查方案。选调能力棒、责任心强的业务精英组成排查组,开展对营业网点和对公账户全覆盖的现场风险排查工作。

三、总体情况。

全省本次排查网点3020个,对公存款账户为105941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66989户、一般存款账户24994户、专用存款账户10484户、临时存款账户3474户,正常交易88342户,财政性存款账户6642户。本次排查应对账户82285户,占正常交易户93.14%;发出对账单72761户,占应对账户88.43%,收回有效对账单67035户,占发出对账单92.13%,二级对账2488户。正常交易财政性存款账6088户,占比财政性存款账户91.66%,本次排查应对账5725户,发出对账单5603户,占应对账户97.87%,收回有效对账单5352户,占比发出对账单户数95.52%,二级对账1094户。

通过排查情况来看,各行社能够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规定加强对公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管理,无出租、出借或转让账户情况。能够按照授权管理规定规范对公存款账户交易操作行为,履行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按规定进行银企(政)对账,保障资金安全,重点加强财政性存款账户管理。

四、排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公账户管理的合规情况。

1.开销户不合规。存在乡镇常设机构无完整、有效证明文件,未按《办法》规定经人行核准开立单位存款账户;同一个企业在同一个网点既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如居巢联社坝镇社、休宁农合行溪口支行;备案类账户逾期或未向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账户销户未事先办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系统销户手续。

2.账户资料不完整。开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书签章不全,填写不完整;一般、专用或临时账户缺少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和批文等;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无有联网核查记录。

3.开户资料缺乏有效性。对客户资料审查不严,存在开户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法人信息不一致;对公账户未及时年检重新收集有效资料,存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过期。

4.账户管理不规范。账户存在未与客户签订《账户管理协议书》,账户销户后,预留印鉴卡未作销户档案管理;未预留开户单位热线联系人资料;印鉴卡预留印鉴与开户资料公章不一致,如庐江、含山。

5.业务与账户两系统信息不一致。全省综合业务系统上线后,所有对公账户账号发生变动,因人行账户管理系统对旧账号无法批量变更,导致两个系统对公账户账号信息不一致;因操作人员不严谨,存在两系统存储账户性质不一致现象。

6.变更不及时、手续不完备。账户名称、法人信息变动未及时变更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更换印鉴未提供书面申请、授权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7.预留印鉴管用分离执行不到位。实行统合柜员制的柜员各持有一套预留印鉴卡,未严格执行管用分离及交接制度。

8.久悬账户管理不合规。业务系统有超过1年以上未发生收付业务的长期不动户,余额未及时转入久悬专户管理,未在账户管理系统加注久悬标识。

9.代理开户无授权书。存在代理人无授权委托书代理客户开立对公账户,如和县农合行。

(二)对公账户交易业务操作规范性。

1.临时存款账户超期使用。注册验资账户超半年未作转户或销户处理,账户款项未成功未按规定退还出资人;核准类临时账户超过有效期使用,未作展期或销户处理。

2.账户使用不规范。有先使用后核准或超期备案现象;基本存款账户有未按《办法》规定办理支付业务;非预算类专用账户办理取现业务不合规;一般存款账户有取现业务发生。

3.印鉴未坚持折角验印。票据审核不严,有支票印鉴不清晰或疏忽等原因,无预留折角验印痕迹。

4.审核不严,记账串户。操作人员未严格审核凭证要素信息,转账支票收款人名称正确与进账单收款人账号书写错误造成记账串户。

5.大额交易业务审核审批不及时。大额交易业务存在无联网核查客户身份信息记录

,大额现金支取业务未能严格执行先审批再办理原则,有未审批或漏登记现象。

6.贷款转入保证金账户。存在将“五户联保”贷款资金转入保证金账户的现象,如蚌埠市区联社的吴小街信用社。

(三)银企对账的有效性。

1.换人对账执行不到位。营业网点由于人少事多,一人多职现象严重,存在未严格执行记账与对账分离原则,未实行双人、双向核对,由记账员或一人完成对账工作,缺乏有效制约。

2.对账单印鉴与预留印鉴不一致。客户漏(错)加盖章、营业网点对账人员责任心不强和印鉴更换不及时等因素,形成对账单印鉴与客户预留印鉴不一致现象时有发生。

3.对账单发出收回不及时。客户对账意识淡泊,沟通联系不及时,发出对账单不能及时收回,对账率偏低,极大地影响对账有效性。

(四)全面排查、核对财政性存款账户。

1.财政性账户管理不严。按《办法》规定对所有财政性账户逐一排查,存在未经人行核准而开立使用账户现象;涉及地方营业网点与政府部门业务联系紧密、财政性账户政策性强等原因,存在开户资料不全1023户,无许可证717户,开户性资料缺乏有效性317户,代理开户无授权书26户,违反程序开户50户,印鉴卡背面公章与开户资料公章不一致131户,变更账户信息、印鉴卡手续不全、不合规66户。

2.转账无有效凭证。政府账户办理代收代付划资金批转量业务无有效凭证,只有发放资金花名册。如蚌埠市淮上区曹老集镇人民政府账户.

3.预算类专用账户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按《办法》和证明文件要求执行专款专用,存在家电下乡专户有代付工资现象,如蚌埠市区联社。

4.账户特点麻痹对账思想。财政性账户业务交易频繁、金额较大的特点,存在麻痹对账人员思想。本次排查出对账期内大额资金进出频繁交易57户,开展开户机构上级行与财政开户单位主管部门二级对账1094户。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决摈弃“重经营、轻管理”思想,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从源头抓起、抓好,严格审核对公存款账户开立的规范性。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对公存款账户管理的制度建设,制定流程、明确职责,规范对公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使用、撤销及交易业务的操作规范,严格实行印鉴卡管用分离。

2.组织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制定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对基层一线员工业务培训,增强关于账户管理、支付结算、反洗钱等规章制度知识,切实提高一线员工业务素质,努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3.完善对公存款账户管理。与客户签订账户管理协议,严格按《办法》要求收集、整理账户证明文件等资料,按时进行年检,公民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各类账户严格按规定办理支付、取现等业务。

4.严格坚持换人对账制度。严禁记账、对账一人清现象,严格执行换人对账制度,加大对账频率,双人、双向逐笔勾对,杜绝虚假对账,确保对账真实、有效。

5.加大检查力度,促进管理规范化。制定检查方案,定期开展对公存款账户的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总结问题,积极加以整改,促进对公存款账户管理规范化、风险排查常态化、风险防范科学化。

6.严格考核问责,提高执行力。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责任人,严格考核问责,依照《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强化合规意识、制度意识,提高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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