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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方志办公室年终总结_年终总结

2019-12-31 07:35:46

2008年,县地方志办公室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地方志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结合新时期地方志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地方

志工作条例》,编史修志,存史资治,加强对部门志、专业志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发展途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地方志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加强学习,搞好办公室自身建设

志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方式,突出特色,立足实际,注重实践,认真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有意识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掌握和熟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思想进一步解放,对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搞好地方志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更加科学,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同时,结合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实际,根据工作需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了队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地方志工作业务培训学习1次,参培人员5人;单位领导参加云南省地方志主任会议1次,参加云南省地方志工作理论研讨交流1次。

二、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开创地方志工作的新局面

一年来,志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民族文化特色大县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出好作品,出精品”的目标,科学调度,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

1、续编《景谷县志》(1978~2005年)工作进展顺利。编修地方志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文化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为充分发挥好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确保《景谷县志》(1978~2005年)既能够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景谷的历史发展进程,又能为现在以及今后的管理者、服务者提供决策参考,县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加强领导,科学组织,强化保障,切实做到了“一纳入、五到位”,即:把修志工作纳入景谷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的任务中,让修志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详尽的文史资料,为县委、县政府工作提供全面的决策参考,实现领导、机构、经费、队伍、条件“五到位”。志办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完善篇目设置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解决审读志稿中存在的未按程序编纂、不符合志体要求、部门(行业)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严格把好志稿质量关。年内,已基本完成《县志》初稿审核工作,完成志稿初编22篇,完成编辑总纂100多万字。

2、加强部门志编纂工作指导。一年来,志办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各部门志编纂工作的指导。全面完成了《景谷交通志》、《经济和商务志》、《农村信用联合社志》的审稿和批复工作。年内,累计完成审稿150多万字,完成部门志审稿3部,指导完成部门志撰稿提纲拟定1部,完成了《经济和商务志》出版发行工作。

3、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中央、省、市地方志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各类资料上报工作。年内,志办按照云南省政府和普洱市政府的要求,分别向《云南年鉴》编辑部、《云南小康年鉴》编辑部和《普洱年鉴》编辑部等上级部门报送县情资料4份,向县委办提供资料1份,完成了《云南省志·政府志》景谷篇的撰稿工作,组织参加市委安排的普洱改革开放30年景谷篇的撰稿工作。累计完成撰稿任务7份8万余字。

三、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工作机制的创新

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承诺”和“行政问责制”等四项制度,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1、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确保史志的可读、可信、可靠,志办坚持深入基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部门(行业)、民风民俗、走访知名人士等调研活动,倾听干部、群众对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与编纂人员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掌握地方志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以真实记录景谷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充分反映景谷自然概貌、风土人情、民风民俗。年内,志办克服办公条件落后、工作经费紧张等困难,深入各乡(镇)和地、县属各部门指导地方志资

料撰写及调研等共8次,修改和协助部门撰写资料100余份。

2、廉洁自律、团结干事。严格执行和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抵制拜金主义和个人享乐主义思想的侵蚀;通过观看电教片、听报告、报刊杂志宣传学习等形式,严格遵守“五个不许”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维护班子权威,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严格办事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公务员“八条禁令”等有关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制度,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以律已,宽以待人,维护志办的团结,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年内,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19次,接待来访来信50余次,接待读志用志和撰稿人员90多人次,开展部门横向交流2次。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推行的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树立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志办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服务承诺》,坚持文明办公,秉公办事,实行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制度,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信守承诺,坦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体干部工作职责作明细分工,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任何工作都有人做,任何干部都有事做。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问题。一是组织班子和干部职工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等方面力度不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志稿的修改和编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部门志编纂工作的指导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读志用志服务工作和县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上下级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联系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对地方志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五是单位工作经费严重匮乏,办公条件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原因。一是县志办领导班子不健全。目前止,县志办只设1名副主任主持工作,工作担子较重。二是续编县志的工作经费不落实,县志编纂工作难以正常展开。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工作经费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县志办于2008年3月向县人民政府呈报了《县志》编纂经费报告,至今尚未落实。三是办公条严重滞后,难以适应现代修志工作的需要。四是志办工作人员进修、学习机会很少,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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