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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收费站有关的调研报告 [国道收费站路征科调研报告]

2019-12-18 07:36:44

**市地处苏鲁两省交界,是“山东的南大门”,境内矿产资源、建材资源十分丰富,煤炭产量居全省第三,水泥产量居全省第一,石膏储存量占全国的1/6;煤炭、水泥是**市的两大支柱产业,**市具备资源型城市的主要特点。**市南至苏、浙、皖、沪,东至日照港及临沂地区,北至泰安、济南,西至河南等地,矿产品和建材产品及从西部来的无烟煤多以

公路运输为主。**市交通局、公路局有关人员于2004年对境内超限运输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资源型城市治理超限运输提出了建议,很值得商榷

一、资源型城市超限运输特点:

**市第一条高等级公路——枣(庄)木(石)一级路1995年10月建成通车,设计使用年限30年,投资1.2亿元。由于这条路是西煤东运的便捷通道,超限运输现象严重,仅用4年即进入大修,2000年再投资1.3亿元进行路面改造。全市878.5公里国、省道,有180公里路段深受超限运输之害。**市仅养路费、运管费、货运附加费等三项交通规费,每年流失1.63亿元。

2003年底,**市共拥有营业性机动车辆3.5万辆,中型以上货运车辆12250辆,占35。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其中80属于“大吨小标”车辆,且改装车辆多,大吨位车辆超载惊人。

二、超限运输治理现状

近年来,因枣(庄)木(石)一级公路、店(子)韩(庄)公路等干线公路,受超限运输影响严重受损。从1998年起,**市公路局多次以新闻报道、调研报告等形式吁请社会关注、高层关注。自2003年底开始,**市交通局交通稽查支队、**市公路局路政科联合起来,借助华北五省一市联合治超山东联动、全国统一治超的强大攻势,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有力地遏制超限运输愈演愈烈的上升势头,使境内超限运输行为大幅度减少。

**境内有国道279.3公里,省道686.1公里,高速公路115.2公里,设有收费站点7处。经省交通厅批准,设有超限运输固定检测点10处。**市交通稽查支队从事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人员共120人,主要负责京福高速公路出入口处超限检测及流动稽查;**市公路局从事超限运输治理工作的人员共70人,主要负责枣木高速两侧出入口、104国道滕州收费站等固定检测点的超限检测。

2003年12月至2004年9月,**市交通局、公路局共为超限运输治理投入资金近400万元,进行了广泛宣传,并购置了专用车辆、专用检测仪等设备。

两家联合执法弥补了公路部门无上路执法权的缺憾,客观上壮大了路政管理队伍的实力,减少了部门之间的牵制掣肘,形成了治超合力,治理效果明显。

今年上半年,**市公路局平均每天查处超限车辆39辆(次);累计卸载2024辆(次),平均每天卸载12辆(次);累计收缴罚款209万元,平均每天收缴罚款1.2万元。自6月20日以后,**市公路局发动了强大的宣传攻势,加大了装备投入,配备了微机、对讲机、专用车辆、固定式和便携式检测仪、示警桩(灯)、夜间照明等设备设施,保障了检查工作正常运行,境内干线公路超限运输车辆锐减。根据7月下旬的统计数字,平均每天查处超限车辆34辆(次),比前下降13;卸载25辆(次),平均每天卸载不足1辆(次),比前下降94;平均每天收缴罚款21元,比前下降99.9。2004年6月21日至9月30日,**市共检查车次为27737辆,超限车次为1522辆(次)。**市的超限运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对超限运输全社会已形成共识,面对“公路杀手”,全社会都在“喊打”;二是超限运输行为日益减少;三是恢复“大吨小标”工作逐步展开,计重收费系统在高速公路投入使用,市场杠杆正在左右运价趋向合理。

**市在开展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中反复强调严明纪律,对执法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标准处罚,建章立制,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2003年12月至2004年9月,未出现一起执法人员被打事件;恶意投诉案件无一件查后属实。

三、对策与建议

在治理超限运输过程中,**市也发现了这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滞后。《公路法》及《超限运输管理规定》已明显落后司法实践,缺乏对超限运输的详细规定。自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全国性的集中治超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层层发文贯彻落实,但是在执法实践发现存在实施具体规定中,各部门有矛盾之处,口径不一,标准不一,程序不一。不仅部门与部门之间规定不一样,各省、市还有各自的标准,由于政府下达的有关文件法律效力不够,因此引发不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多起诉讼。法规性文件存在“盲区”。如强行逃避检查的车辆如何处罚,没有具体处罚标准,无所适从。

2、管理体制需要理顺。如执法资格问题,公路部门具有管理权而无执法权,**市交通、公路部门配合较好,能够互相支持、联合执法;如果有的地方两个部门之间协调不好,治超有可能成为交通稽查机构的“独角戏”。2004年11月,**市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集中联合整治交通秩序工作(以治超为重点),交通、公路、公安组成了执法联合体,使治超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

资源型城市往往是超限运输的“重灾区”,必须“出重拳”、“下猛药”,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根治超限“顽症”。

首先是舍得投入。仅拿枣(庄)木(石)高速公路为例,经计算每年超限运输造成该路的路产净损失为4320万元;他们认为:如果每年为这条路投入百万元治超成本,遏制了超载就是为国家节约了数以千万计的养护费用。

其次要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治超队伍。具有治超工作经验的执法人员要保持一定数量,以应对紧急事件。执法人员少不安全,易受攻击。

三是要形成治超网络。随着县乡公路建设的等级提高,“村村通油路”工程的实施,在设立固定超限检查站的路段,许多超限运输车辆绕行通过;仅靠几个检查站点无法全面治理超限。在大型矿区、水泥生产厂家的货场,可安置超限检测设备,源头治理;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普通路桥应始终保持流动稽查。治超要从点到面,覆盖重点区域,监控重点路段,把住主要路口。

超限运输治理应成为政府行为。由于超限运输经济利益驱动巨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从法律层面上、行业管理层面上加以认识和解决。

交通部门、公安部门、车辆制造企业要根据我国现有公路水平对等级承重能力、车辆荷载标准有科学的界定,对违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甚至关闭;尤其要取缔各类不规范的汽车改装厂,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出厂、无法上路,从源头上把好关。

明确路政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公路部门行使公路管理权,管理权与执法权分离,造成了“公路部门管、侵权人不理”的尴尬局面。政出多门,各自为政,只能助长部门各取所需的利益价值取向,必然会出现以罚代管现象。

规范执法管理。无论是交通稽查人员、路政管理人员、还是交警,都要牢记“打铁还得自身硬”,加强队伍建设,不能出现公路“三乱”。在治超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掌握原则,把握尺度,善于发现治超工作中的规律性东西,善于沟通交流,多考虑大局,避免激化矛盾,妥善地解决好治超工作与社会利益群体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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