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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局 县劳动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9-12-31 07:36:20

  2009年,**县人事劳动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全县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保障工作。现在,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发改委关于云南省2009年深化改革以及及任

务分解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我局深化改革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及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意见汇报如下:

  一、深化改革进展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统筹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机构编制予以调整和理顺。截止10月,成立科级以上机构7个,机构升格1个,理顺关系2个,撤销派出机构12个,新增派出机构5个,新增内设机构16个,更名1个,撤销16个事业单位,恢复、设立29个事业单位。

  二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和理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县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档案局等7个单位转换为参公单位,并正在申报审批县移民局、广电局等单位;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服务,整合县乡两级的技术力量,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人、财、物全部收归县主管局统一管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系统职能列入政府职责;将原县级地方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实行管养分离,分离成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公路养护公司。

  三是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在一线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不低于全县农业技术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的要求,对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职责进行合理调整,重新核定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二)严格依法行政

  2009年3月1日云南省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项制度”正式实施。我县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工作;扩大舆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组织培训考试,强化贯彻落实;建立监督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公开服务承诺,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通报制度,督促落实工作等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县41个行政单位、13个乡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16个单位通过昌宁电视台及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了服务承诺,25个单位和13乡镇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服务承诺。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使全县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显著增强,政府依法行政、诚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三)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是认真总结了2005年以来我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配合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设置,进一步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从严管理乡镇机构编制,实现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与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截至10月底,全县共有各类编制7385名,在职6299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837人(行政编制1343名,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494名),在职1506人;工勤编制207名,在职174人;纯事业编制5341名,在职4619人。

  二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和理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认真进行摸底清理,摸清事业单位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事业机构编制的需求;强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服务,整合县乡两级的农业技术推广力量,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人、财、物全部收归县主管局统一管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列入当地政府。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和劳动力指导价位制度,加快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和调节的有效机制。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对用人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加大对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的查处力度,参照省、市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劳动力指导价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我县劳动力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参照执行;逐步推行企业工资协商制,从而建立起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长效机制。

  三是在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下,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方法,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合理拉开差距。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考核结果按时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和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努力缩小不同地区间公务员的收入水平。

  (五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强化社保意识,加大社保基金稽核,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加大征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参保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范围。至10月底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6200人。

  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至10月底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4149人,参保覆盖率达99%。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资金得到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在调查研究阶段,有望在2009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后顺利启动。

  三是失业保险工作。至10月底全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7600人。在册发放失业救济金293人,共计发放失业保险基金89.16万元,确保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四是工伤保险。以建筑、矿山企业农民参保为重点,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保,努力扩大生育保险。至10月底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5462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2700人,

  五是生育保险。以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企业为重点,同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至10月底全县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人数达3209人。

  六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努力探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继续抓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年内力争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至10月底全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12212人。

  (六)深化医疗卫生体系改革

  积极开展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调查研究工作,采集好城镇居民基本信息,计划在2009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启动城镇居民以医疗保险工作,将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七)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对在实际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表彰。推荐参加“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1人,推荐参加“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员评选1人,推荐参加“第四届云南省科技兴乡贡献奖”人员评选3人。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对2007年度事业单位155名新进人员进行了初聘培训;组织2007年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和上年未培训的166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培训素质教育成功篇培训和考试;组织全县企事业单位4163人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报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全县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劳动保障深化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为促进昌宁县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提供了动力和体制保障,但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在农村综合改革中消化原有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压力较大,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单位要求增加人员编制的现象;二是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与各单位具体工作的有机结合不够好,对促进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作用不够明显。三是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存在困难,基金支付压力增大,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尚未充分发挥社会统筹的功能和作用;硬件基础设施薄弱,信息平台建设滞后,造成信息资源利用率低,适应不了加快和完善社会保障建设需要。四是就业再就业压力大,新增就业岗位空间不足仍然是制约全县就业工作的主要问题;劳务输出空间缩小,尤其是定向规模输出困难较大。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建议

  下一步,全县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和劳动保障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有效控制编制增长;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以促进城乡就业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依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全县人事编制和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做好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二是完成以公务员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培训考试工作,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三是继续抓好“四项制度”贯彻、实施、检查及其他常规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组织完成各类、各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二是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单位、管理人员。三是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一是根据公务员登记批复,继续完成部分参公单位人员的工资套该及相关工作。二是按照部门职责搞好各项工资审批。三是办理好退休人员批复及工伤认定等工作。四是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安排,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开展好人事公共服务

  一是抓好2009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人事代理服务工作,推动人事人才工作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轨道。二是继续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体制改革中涉及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二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压缩财政供养人员。三是加强做好机构编制调研工作,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四是搞好工资基金管理和档案整理工作。五是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工作

  一是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增长方式。积极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做强做大劳务经济产业品牌。二是加强失业调控。妥善安置企业重组过程中的下岗失业人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规范失业预警机制,制订预案和相应措施,对失业行为进行有效调控,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目标,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三是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体系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强县职业中学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社会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形成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培训机构市场化运营、职业技能资格统一考试的社会化技能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构评价办法,逐步实现职业教育的终身化、社会化。进一步加强校企联合,校社联合,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七)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向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延伸。实行目标责任制,实行社会保险扩面与基金调剂、经费补助挂钩,充分调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把握重点,抓好民营、外资和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的参保工作;继续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力度,尤其抓好中心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和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及保障资金历史欠债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逐步将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经济条件较好地区的农民纳入保险范围;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是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险资金。贯彻实施《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强化征收管理,做到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的基金预决算制度,规范社会保险资金筹集和支出制度,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

  三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完善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严禁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加大查处骗领社会保险待遇等欺诈行为的力度,堵塞基金支付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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