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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组长在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纪检组长

2019-12-19 07:36:48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及水利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受厅党组委托,报告去年反腐倡廉的主要工作情况,部署今年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要任务。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主要工作回顾

,在

省纪委、省监察厅和水利厅党组的领导下,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水利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有所创新”的原则,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保障全省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积极推进“五个一”活动,努力构建“三化”教育平台

,我们以两个“条例”学习为重点,继续推进“五个一”活动,积极构建“三化”教育平台,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1、“五个一”活动贯穿全年。去年,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学习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继续开展了学一本廉政书籍,每两个月读一篇廉政文章,半年看一部廉政教育片,写一篇廉政心得,年底进行一次述廉评廉考核的“五个一”活动。为搞好这项活动,我们精心策划,认真准备,注重实效,实现了学习、教育、思考和行动的有机结合。

2、积极构建“三化”教育平台。为把党风廉政教育引向深入,我们不断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载体和搞活教育方式等方面下功夫,通过实现“三化”,努力打造全方位的教育格局,求得富有成效的宣传效果。

一是教育内容、对象具体化,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在教育内容上,以两个“条例”学习教育为重点。在教育对象上,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教育。一年来,采取专题辅导和收看录像片等方式,组织170余名处级领导干部通过集中学习来接受教育,组织7名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两个“条例”测试活动。阜新市水利局等在学习过程中开展的两个“条例”测试活动,参加人数占在职党员干部总数的98%,收效良好。

二是教育形式多样化,增强了教育的新颖性。去年,我们在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两个“条例”教育、警示教育等集中教育活动的同时,不仅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搞好自学,还组织开展了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看变化,谋振兴”的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参观辽化公司和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通过看国有企业和水利事业的发展变化,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建党83周年之际,还举办了“我为党旗争光彩”报告会,树立了以清河水库薛云刚为代表的10名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葫芦岛市水利局、观音阁水库、参窝水库、汤河水库等单位都先后组织开展了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

三是教育方法网络化,增强了教育的经常性和时效性。我们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中,根据水利系统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充分发挥网络教育的优势,去年及时将上级有关领导的讲话、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辽宁水利信息网上进行发布。同时,在厅办公局域网上储存警示教育片和两个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10余个,供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浏览观看。

(二)依靠制度,强化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按照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开展了“三项整治”工作,通过落实制度,加强平时有效的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进一步落实。

1、从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抓起,认真搞好收送钱物专项整治工作。去年新春伊始,中央和省纪委、省政府对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问题专门发出了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为此,厅党组及时向全省水利系统150余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印发了“省水利厅党组致全省水利系统各级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一封信,党组成员承诺并要求全省水利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五个带头”。一年来,党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五个带头”,自觉接受党内外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我们的有关做法和经验被先后刊登在《中国纪检检察报》、《国风》杂志和《辽宁日报》上,并受到了上级纪委的好评。

2、认真排查,按要求做好超标准小汽车清理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规范报送纠正处理超标准小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厅党组先后几次召开会议,研究厅直系统纠正处理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经过反复工作,严格落实了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根据清理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同时,厅党组还及时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并下发了《省水利厅关于公务车辆配备使用有关规定》。

3、严明纪律,全面开展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和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清理工作。去年6月,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进行清

理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经过自查自检、重点检查和汇总统计,厅直系统178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没有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行为,厅机关和12个厅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发现用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各市水利局按照省里的要求,也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4、抓制度建设,强化约束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省厅对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补充和完善。按照省委的统一要求,厅党组制定了《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在党组会议室张贴并公示执行,以此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廉洁自律工作的加强,其成效在年终述廉、评廉活动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去年省厅组织对厅机关和厅直16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廉评廉,优秀廉洁率达到92.5%,基本廉洁、不廉洁率占7.5%。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局也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并开展了年度考核测评,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结合实际,规范管理,行风建设和水利执法监察工作有新的进展

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执法监察工作的要求,去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全面清理水行政许可项目,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省厅按照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开展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主体“三清理”工作,加强了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有关示范文本等内容在厅机关一楼大屏幕、政务公开触摸屏、辽宁水利信息网和省直党政内部信息网进行了公示。

2、明确职责,坚决纠正水利建设中拖欠工程款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去年,按照水利部和省纪委的要求,厅党组专门成立了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建管处牵头组织对全省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清理。据调查,我省有11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拖欠总额7075万元,施工企业共拖欠农民工资477万元。经过协调工作,清理施工企业偿还农民工资款(清欠)52万元。此外,铁岭市水利局、本溪市水务局为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在市广播电台开办了“行风热线”栏目,局长走进纠风热线直播间,直接回答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

3、规范管理,加大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从去年3月份开始,省厅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对13个市的水利基本建设进行了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资金到位与使用、基建财务管理、管理体制四个方面的情况,检查后形成了专题报告,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经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研究,向各市下达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4、积极开展水利系统软环境建设。去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软环境建设年,我们对省政府要求整改的第一批100个、第二批25个问题,本着对号入座的原则,重点在行政执法、行政收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资金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对于其他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也制定了相应的预防性措施。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水利系统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5、强化行业管理,认真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去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的落实工作,通过强化行业管理,整顿和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据统计,全省2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62个标段全部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围绕中心,把握重点,抓好稳定和案件查处工作

预防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一直是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最近几年,厅党组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抓源头治理和预防工作,水利系统的信访举报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举报案件,认真受理每一起申诉案件,注重案件线索的排查,积极协调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有力地维护了水利系统的社会稳定。据统计,省厅共接到信访举报信件11封,其中省纪委、水利部转来的5封,电话举报3次。对此,纪检监察部门都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

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厅主要领导及党组成员经常亲自接待和处理重大信访问题,亲自批阅群众来信,亲自打电话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去年,省厅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8件次,其中集体访112批、1911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信访问题都得到了妥善处理和解决。

各个单位也积极主动地做好有关工作,省水文局、汤河水库管理局认真负责地对待上访群众,做到能自身解决的问题绝不上交、不推诿。各市水利(水务)局积极稳妥地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为全省水利系统的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1、从抓领导干部开始,明确责任,全面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去年春节刚过,在防汛抗旱和水利建设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厅党组在安排部署年度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水利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并部署和安排,在召开各市水利局长会议之后紧接着召开了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后,各个单位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抚顺、阜新、本溪、营口等市局,省水文局、观音阁水库等单位都先后召开了规模空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柴河水库等单位还通过签订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2、加强干部交流,明确各单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去年,厅党组从全厅干部队伍状况的实际出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对厅机关13名处级领导干部、厅直单位24个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交流和充实,其中提职45名,交流和改任28名,免职5名。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厅党组都进行了廉政谈话。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之后,组织召开了厅机关处室和厅直16个单位的负责人会议,研究落实了责任分工和牵头单位,对全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从5月中旬开始,厅党组派出由纪检组牵头,监察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参加的检查小组,深入基层单位,采取看、听、谈、查等方式,对厅机关8个处室和29个厅直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与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责任制的落实。

回顾过去的一年,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狠抓落实,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水利部领导的肯定。水利部主办的《水利纪检监察信息》,第一期对我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了专题报道,并加了编者按。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水利系统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在工作中没有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自己应尽的重要职责;二是水利系统点多、线长,省厅和有行政职能的厅直单位在与市县水利部门的交往和工作当中,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及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的主要工作任务

,全省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省纪委五次全会、水利部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好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个中心,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干事业、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为全省水利发展、改革和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教育监督,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反腐败倡廉的宣传教育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认真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认真抓好上半年开展的基础理论培训和六个专题的学习,查找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活动,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教育融入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之中。继续开展“五个一”的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教育活动的内容,扩大教育的覆盖面,使教育活动更加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三个安全”教育活动,把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纳入教育范围,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干部安全,资金安全,工程安全”。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尤其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特别是要把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5个方面的问题,作为全年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内容。凡是顶风违纪、违法乱纪的,都要按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严肃处理。要继续巩固清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工作成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公务配车规定和审批制度。去年10月份,省厅下发了《关于公务车辆配备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小汽车的配备原则、方式、标准和有关特殊车辆的配备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今后领导干部凡是涉及配备和更新车辆的都必须按此规定办理。

(二)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水利事业是为广大群众谋利益的事业,各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从过去调查审计的情况看,水利建设与管理中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的问题,挤占、挪用水利建设资金的问题,在个别单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但是绝不能忽视,尤其是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对群众利益的损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一定要妥善处理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水利工程建设和征地移民中的伤农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巧立名目、层层挪用、截留移民补偿安置费等问题,切实防止因移民补偿不到位、移民安置不落实、工作方法不对头,而造成集体上访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继续推进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工地”、“文明灌区”活动。要力戒水利建设中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按照水利部的要求,一是要认真开展大型灌区建设的检查和评估;二是认真整改和落实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三是继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做到老问题整改到位不复发、新问题提前预防不发生。针对极少数水行政部门执法不公正、水利资金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各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影响水利行业形象的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建立健全行风评议工作制度,制定加强全省水利系统行风建设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行风建设。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有水利公用事业单位都要推行办事公开,水利企业要推进厂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要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要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坚决惩处各类腐败问题。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以及水利工程中的招标投标、监理验收等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规范信访举报管理工作程序,做好初核工作,保障群众的举报、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的民主权利。加大直接处理信访件的力度,认真研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要提倡署实名举报,严肃查处打击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严格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保证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四)从“五个方面”着手,明确责任,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1、由水政监察局牵头,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行政监督检查制度,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履行行政监督责任。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省政府核准的水利审批项目进行审批,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明确责任。

2、由人事劳资处牵头,巩固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强对厅直单位组织人事工作的监督,严肃党的组织纪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由建设处牵头,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四制”。通过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健全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进一步研究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由计财处牵头,加大对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不仅要准确调拨各项资金,而且要完善规范资金使用措施,确保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水利建设上,真正服务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真正造福于人民。

5、由监察处牵头,做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特别是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五)结合行业特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国债资金项目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项目质量及资金使用的执法监察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水利建筑市场,加强对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四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及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是加强对《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水事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行政。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水利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在水利系统真正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运行机制,强化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2、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考核工作必不可少。要细化责任制考核程序,量化考核指标,使考核工作更科学、更具体、更明了。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对分管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把责任制考核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

3、进一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中之重,切实解决不愿意追究、不敢追究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克服和防止“应付抓”的实用主义、“不敢抓”的好人主义、“不真抓”的形式主义等倾向,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三、积极探索,求真务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是全面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一年,也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学习,深刻把握《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

中央最近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研究制定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是今年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纪委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学习胡绵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本着有效、管用的原则,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工作纳入水利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牵头单位,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合力,努力建立教育扎实、制度健全、监督得力惩防体系。纪检监察部门在此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

(二)明确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是关键。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带头落实;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形成“抓一把手、一把手抓,抓班子,班子抓”的领导机制。领导干部不重视或者不认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严重的失职。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了,就会有“1 9=10”的效果,如果做得不好,出了问题,就会产生“10-1=0”的危害,其它工作做得再好,也是一票否决。因此,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水利行业形象,做到反腐倡廉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三)严于律已,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水利业务,贴紧业务开展工作,服务水利做好工作。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纪,认真查办案件,反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欺下瞒上的行为,要忠诚党的纪检监察事业,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要整合力量,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务必抓出成效来。

同志们,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努力构建惩防体系,为全省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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