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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实践与思考

2020-10-29 10:11:32

☆巡察工作实践与思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工作作为管党治党利器,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把市县巡察列为重要内容,对建立市县巡察制度作了明确要求,为深化市县巡察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市县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是市县党委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开展市委首轮巡察工作,彰显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的鲜明立场,不断深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结合工作实践,对如何开展好巡察工作产生了一些思考和认识。

一、巡察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巡视监督全覆盖的创新之举。市委坚持推进政治巡察、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政治巡察工作,层层传导管党治党压力,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前,市本级及11个县区均开展巡察工作,提前实现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市县巡察全覆盖的目标。

一是高度重视,理顺体制机制。市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五人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明确把巡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市委负主体责任。调整充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职责,加强领导力量。成立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正处级建制,行政编制12名。落实巡察办政治待遇,巡察办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议,参加市委各类工作会议。落实固定办公场所,解决办公经费及巡察工作经费50万元。

二是建章立制,提供坚实保障。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巡察工作,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确保对市直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212个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监督“无盲区”。增强人才保障,建立市县巡察人才库,优先从纪检机关和组织、政法、审计、财税、信访等部门优秀后备干部中遴选工作人员,储备市县巡察人才282人。夯实制度保证,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规章制度汇编》,建立健全巡察办规章制度24项,确保巡察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指导,构建一体化格局。市委明确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委书记担任。县区巡察机构由市编办下发指导性文件,各县区按工作需要分别确定6至8名行政编制。目前,各县区委巡察办已全部建立,首轮巡察全面启动,成立巡察组33个,首轮巡察33个县区部门、乡镇党组织。市委巡察办对11个县区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和巡察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县巡察工作一体化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四是聚焦从严,力求巡察实效。4月10日至5月12日,市委组建3个巡察组,对市国土局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安监局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首轮巡察。巡察中发现存在的问题118件,其中党的领导弱化问题34件、党的建设缺失问题35件、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49件,发现重点问题线索13件。目前,对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优先办理,对存在问题118件分别进行了反馈,要求限期整改。主动配合完成巡视工作,市委巡察办先后参与完成省委第十三轮巡视工作,对2015年以来省委第三、第四、第十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按时进行书面回复。全面完成中央巡视组巡视省委期间信访件办理工作,移交信访件299件305人,全部办结,立案查处4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在推动市县巡察工作方面主动作为、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与巡察工作启动早的西安等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是认识不到位。少数县区和单位对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到位,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业务巡察,巡察工作中思路不清、把握不准、方法不活。

二是队伍需加强。大部分巡察干部缺少巡察工作经验和政策理论知识储备,对巡察工作程序、环节把握不够精准。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兼职化较普遍,个别组长有临时思想、怕得罪人、缺乏担当的情况,影响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责任未夯实。部分党组织在落实巡察主体责任方面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工作程序、方法步骤不规范、不科学,没有完全做到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

三、对策及建议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对巡察工作拟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发挥政治巡视战略作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与市纪委建立线索移交和办理反馈、驻地服务保障、宣传协助、巡察建议审查等机制,与市委组织部建立后备和新任职干部到巡察岗位挂职锻炼、个人事项抽查等机制,与市审计局建立审计事项协调配合机制,与公检法等单位建立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审查、商请督办、法纪咨询机制。全面认真总结市委第一轮巡察实践成果、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学习借鉴河南等地先进经验,修订完善二轮巡察工作手册和市委巡察办规章制度汇编,为市县巡察工作推进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指导培训,提升政治巡察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对县区中央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和巡察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继续做好专项检查,指导帮助县区健全完善巡察机构建设,规范开展巡察工作,着力构建市县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全市举办巡察工作人员培训,对市委巡察办全体人员、人才库人员、各县区巡察办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培训,提高每名巡察人员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首轮巡察整改到位。反馈问题盯整改,对反馈问题不包装、不遮掩,一针见血、直指问题,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分类处置抓整改,对巡察移交的每个事项依纪依法严肃认真处置,达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压实责任推整改,督促指导被巡察部门党组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办结。成果运用促整改,对巡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市委巡察办进一步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找出病灶,挖出深层原因。

四是提前安排谋划,及时启动第二轮巡察工作。市县巡察对推动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薄弱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面总结市委首轮巡察工作经验、落实整改责任、用好巡察成果的基础上,以落实“三个助力”为抓手,以政治巡察为切入点,把脱贫攻坚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巡察重点,启动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通过巡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脱离群众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微腐败”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精准脱贫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为“三市”建设、追赶超越、脱贫攻坚凝聚力量,提供保证。

Tags: 巡察   实践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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