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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民主选举制度

2020-08-06 11:16:31

  

  篇一:《村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村党支部民主决策制度 一、民主选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制定本制度。

  1、村委会选举工作应坚持公平、工作、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选举工作,侵犯村民民主选举权。

  2、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本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3、村委会由三至七人组成,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村委会候选人,经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以得票多的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应当分别多余应选名额一人,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积极提倡无候选人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

  5、选举村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6、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

 二、民主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如下制度。

  (一)、民主管理的内容 1、重大工作安排; 2、重大项目建设;

  3、农村低保、合作医疗、民政救济; 4、计划生育; 5、村级重大开支; 6、各项指标分解。

  (二)、民主管理的形式

  涉及民主管理的内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研究的事项必须经到会的过半人数同意,且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表决时可采取举手或投票的方式进行。

  三、民主决策制度

  1、村务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

  2、涉及村务民主管理的内容都在民主决策的范围之内。

  3、决策前,由村“两委”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属其他村级组织提出的初步方案,需经村“两委”研究同意。

  4、召开村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户代表座谈会和党员大会,征求对初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5、党支部召开“两委”会议,对决策方案进行讨论,经半数以上同意才能作出决定;重大问题需经党员大会通过;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两委”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6、决策实施结果,须经村务公开渠道向群众公布。

 四、民主监督制度

  1、民主监督是指由村民对村干部及其工作实施监督。民主监督的对象主要是村干部及其所从事的村务管理活动。

  2、村委会设立民主监督和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3人组成,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等全程监督;同时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3、监督小组的职责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负责监督本

  村重大事项的监督,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4、村“两委”成员及直系亲属不能担任理财小组成员。

  5、监督结果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挂钩。

  6、定期公示社会民主监督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制度

  (一)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村委会的三年任期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二)参与村级集体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建设,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以及验收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三)参与村级集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

  (四)对惠民强农政策的落实,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农民筹资酬劳、宅基地划分、水电费收缴以及村民普遍关注和要求解决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损害村民利益的做法。

  (五)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村务,并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进行审核。

  (六)根据村民的意见,建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断完善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督促村委会落实村务管理各项制度。

  篇二:《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栏目党务公开 发布人 刘兆顺 发布时间2012-07-23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三、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共3名,应选书记1名、委员2名。候选人名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意见提出预备人选,经上级党委同意,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建议名单,党员大会通过后正式确定,进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选为哪个职位,就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所有职位空格内划“×”,少划为废票;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相应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相应一个职位空格内划“○”,多划为废票。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划准确,另选他人的姓名要书写清楚,符号及姓名无法辨认的不计票。各选项所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

  效票。{党支部民主选举制度}.

  七、若到会党员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任的人或大会工作人员按照本人意愿代为填写;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写票。

  八、本次选举设监票人2名,从不是候选人的与会党员中推选,由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推荐情况,提出监票人名单(草案),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由大会工作人员担任,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九、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台就座的党员投票,然后主席台下座区党员按照由前到后、由左至右的顺序依次投票。

  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根据选举赞成票计票结果,采取如下方法确定当选党支部委员会书记若书记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者,当选为书记;书记票未过半数者,在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以得书记票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数过半数者中得书记票多人相等,以累计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若三职累计票过半数者超出应选人数,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以得书记票最多者当选为书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其书记和副书记所得票数,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为当选。如过半数者超出应选人

  数,且票数相等,应当对票数相等者再次投票,以得票最多者当选为委员。

  如当选职位数少于应选人数,书记可由上级指派,也可在年内补选;是委员的,可在年内补选,也可空缺,本次大会均不再选举产生。

  十二、大会公布选举计票结果,候选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另选他人的,单独说明。宣布当选人名单,按书记、副书记、委员顺序排列,其中委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十三、在选举过程中,每位党员要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对在选举中采用不正当手段、搞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经查实后,宣布选举无效。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篇三:《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时间有什么规定》

  1、在党的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

 2、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 支委进行述职,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 并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

 3、召开支委会,讨论本届支部的工作报告;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组织讨论;将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支委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5、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程序有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 、宣人员名单、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布当选人名单。

  6、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7、进行支委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将任期目标责任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8、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选举大会程序一、通过选举办法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三、宣布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四、投票选举五、宣布支部委员当选人名单六、召开第一次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七、新当选的委员作表态发言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 和 一、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 。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 名,候选人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如果得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八、大会选举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唱票、计票、监票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投票结束后,由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负责统计票数,填写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将结果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十、大会主持人审核确定选举有效后向党员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并将结果报上级党委批复。

 十

  一、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箱。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2007 年 月 日 关于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请示 党委 我支部组 根据党委关于基层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意见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织党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了推荐、酝酿,并召开支委会集体研究,建议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 、 、 、 等 人,其中差额 人。

 当否,请批示。

 中共 支部委员会 2007 年 月 日 关于同意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的批复 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同意 、 、 、 等 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 人。请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组织选举。

 特此批复。

 中共 委员会 2007 年 月 日 中共 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选 票 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2007 年 月符 符号 号 另候 选选 他人 人姓 姓名 名 说明每张选票应选 人,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同意的在候选人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的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中共 支部委员会 选举结果报告表 党委 按照基层支部改选工作计划,我支部于 月 日 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工作。本支部应到正式党员 名,实到 名。发出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其中废票 张。委员选举得票情况如下得 得票 票 另候 选选 他人 人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 、 、 、 等 人当选为支部委员。新一届支委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支部委员 副书记。会书记、 同志得 当选为书记; 票, 同志得 票,当选为副书记。

 特此报告。

 中共 支部委员会 2007 年 月 日 支委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1、--自己的工作分工、范围及职责。

 2、结合支部任期目标和分工范围说明任期内工作计划目标的实现情况和上级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这部分内容是整个述职报告的主体部分,可以分三个方面来叙述⑴本人分管的主要工作任职前的大体情况(包括状况、工作;⑵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主要阐述本人是如何开展工作的条件和工作环境);⑶本人完成工作的情况(包括(包括工作的思路、特点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社会效益以及在支部工作中的地位和在群众中的影响工作所取得的经济效益、 。等) 3、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的自我评价。⑴阐述自己能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支部集体讨论通过的决定等;⑵是否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⑶在公私关系上,能否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为重,以集体利益为重,是否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⑷在工作作风上,能否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勤政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⑸在与领导和同志的关系上,能否做到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宽以待人、严于律己。

 4、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教训。就是通过回顾总结,找出自己在工作决策、工作作风、勤政廉政、工作能力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5、今后的奋斗目标及工作设想。就是根据支部工作计划,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确目标,理清思路,考虑措施。

 二、写述职报告要注意的事项 1、书写述职报告应紧紧扣住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以陈述工作为主,围绕任期内的主要工作,从尽职程度、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等方面作分析评价,以写实为主,不能写成个人思想汇报。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不要言过其实,也不要“过分谦虚”,既要总结自己的工作实绩,又要如实反映工作中的失误和存在的问题;既要反映工作的效率与效果,又要恰如其分地反映自己在具体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3、{党支部民主选举制度}.

  体现个人特点,用“我”字直接介绍。书写不能报流水帐,也不能空洞无物。

 党支部党员民主测评表 支部名称测 内 德 能 勤 绩 廉 综合评价 容 评 结 不 优 称 基本 果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好 中 差 称姓 秀 职 称职 名 职 。

 说明分析被测评者的情况,根据内容在测评结果栏内直接打“√” 工 作 问 答 1、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多少?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算作会议有效。

 中央组织部在工作问答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只有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组织的正式党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如果只 ,即临时组织关系,而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组织关系介绍信” 即正式组织关系的,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

 3、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凡在一个党组织内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不论属于哪类用工制,在享有党章赋予的权利方面都是相同的。有正式组织关系的临时工、轮换工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可以被提名为党的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但是否提名,要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

 4、离职学习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离职学习的党员,凡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已经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在原所在党组织内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故不能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学习时间不长,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正式组织关系没有转出原所在党组织的,在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时,如符合候选人条件并得到多数选举人同意,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5、在什么情况下选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在党内选举过程中,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参加会议的其他同志(非候选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请假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党代表或委员,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6、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应注意什么? 委托他人代写选票时,委托人应按照自己的意愿,向被委托人清楚地表述自己赞成哪些候选人,不赞成哪些候选人,或另选哪些人。被委托人应忠实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应向委托人复述选票上填写的人选。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选票填写完毕后,一般应由委托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

 7、召开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代表为什么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 ”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投票。规定, ”作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以下考虑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 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权的党员或党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都应参加。

 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选人和投票选举, 正

  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

 也可以防止选举中可能出现规定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一类的不正常现象。

  篇四:《团总支、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营里一中班级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是团的自身建设的大事。做好团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团内民主建设、选配好团的领导班子、增强团组织活动、促进团内各项改革和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保证我校各班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有关团内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对各班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各班团支部都应按照《团章》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各班团支部换届、召开团员大会之前,必须首先向学校团委请示,待批准同意后,再进行筹备工作。

  二、各班团支部团代会或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议上届本班团委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决定本支部的主要活动;(3)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4)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团代会的代表。

  三、根据我校实际,班级团支部换届应召开团员大会。支部团代会的代表必须由各支部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分发扬民主,可以在征求团支部和团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表的产生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在20%以上。

  团代会的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工作、学校等各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2)同团员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代表团员学生利益,为团员学生所拥护和信任,有议事能力;(3)必

  须是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召开团员大会换届选举时,本班全体团员都要参加,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留察期间也可以参加大会,但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班级团支部委员候选人应在代表会或者团员大会召开之前,在学校团委的领导下,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通过适当的方式征求团员的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出。

  五、支部委员的产生,都必须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左右。当选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代表或到会团员总数的一半以上,否则,不能当选。

  六、团代会或团员大会的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对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情况,要通过有效的方式,认真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做出答复和说明。要严格选举程序和选举纪律,对于违犯选举纪律和组织原则的组织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七、团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要将选举和分工情况及时报学校团委批复。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报学校团委批复、备案。

  八、各班团支部委员及负责人,凡不按上述民主程序产生,团员有权向上级团委反映,学校团委应及时查明情况,予以纠正。

  篇五:《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党支部书记直选办法

  第一条 为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进和完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国党党章》、《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书记直选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采用党员民主推荐、职工民主推荐“两推”的办法产生。先由党员民主推荐。召开支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名额为党支部委员职数的2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向群众公示。再组织职工民主推荐。由选举单位分工会组织,采取集中投票方式,组织50%以上非党员职工(优先在本单位职工代表、一般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中考虑)对党员推荐的初步候选人投信任票。原则上党员推荐票和职工信任票均超过实投票人数半数以上者,才能作为初步候选人。

  第三条 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推荐得票排名顺序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第四条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第五条 选举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一)选举前,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的主要情况向选举人作实事求是的介绍,同时将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等提交党员大会通过。

  (二)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

  (三)得票排列前2位者作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再次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四)设副书记的,由新一届党支部提出候选人,报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支委会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选举大会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党支部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选举设计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第八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九条 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党支部民主选举制度}.

  第十条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第十一条 选举大会设投票箱一只,投票完毕,有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第十一条 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因得赞成票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的顺序提出比所缺名额多1名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如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党支部民主选举制度}.

  第十条 选举结束后,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分工情况和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情况书面报公司党委审批。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篇六:《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套方案》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业

  务

  指

  导

  材

  料

  中共xx区xx街道工作委员会编印

  2010年5月

  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图

  关于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提高社区党组织为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对xx社区、太平社区、埭伍桥社区、海洪社区、朝东埭社区、盘香沟社区、中沙社区、学堂桥社区、世伦桥社区、十八湾社区党组织的换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和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以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为核心,以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增强社区居民民主参与意识为重点,围绕“经济总量翻一番、再造一个xx”的战略目标,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能胜任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为建设民主、文明、和谐社区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于民主选举的各个环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充分尊重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坚持按章办事、依法选举的原则,积极探索扩大党员群众参与的有效办法;坚持分类指导、综合配套原则,

  增强换届工作的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辖区内规模较小的“两新”党组织统一划归社区党组织管理。结合功能型党小组和特色党支部创建,积极在社区团队中培养、发展党员,加大社区团队建立党组织力度。

  (二)进一步优化社区党组织班子。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切实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公道正派、能力较强、群众拥护、有奉献精神的党员选进党组织班子。同时,加大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干部交叉任职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人,或设副书记1—2人。社区党组织下设支部书记一般由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任。

  四、人选资格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人选资格条件(各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设置条件)

  1、社区党组织的在册党员。

  2、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党性,能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3、热心社区工作,积极参与各项活动,能热心为居民服务,为党员服务。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二)产生办法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推荐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经街道党工委审核后,公示7天,确定候选人名单。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委员。再由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本次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从5月上旬启动, 6月上旬完成验收。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筹备工作阶段(5月9日——5月17日)。街道党工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社区党组织班子的职数、结构要求、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

  (二)宣传发动阶段(5月18日——5月20日)。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公告、网站、板报、宣传栏以及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党组织换届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三)审核公示阶段(5月21日——5月30日)。党组织班子成员拟推人选,要报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为党组织班子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街道党工委考察组必须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选举阶段(5月31日——6月3日)。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按照选举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委员,再在委员中选举书记、副书记。

  (五)建章立制阶段(6月5日前)。社区党组织要把换届工作总结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其中,选出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书记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要对照任期目

  篇七:《中心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xx街道中心小学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

  xx街道中心小学本届支部委员会于20 年 月选举产生,至今已经五年。根据党章第三十条规定,按照街道党委有关要求,本支部定于20 年 月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党组织的换届工作作为进一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契机;通过总结、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等工作步骤,使全体党员受到一次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把我校党支部建设成为学校的政治核心,群众与党员信赖的服务中心。

  二、领导与组织

  1、服从街道党委的领导,贯彻学校总支的指导性意见。

  2、具体工作由本届支委会集体领导,现任支部书记主持、负责。

  3、依靠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支持配合。

  三、原则与制度

  1、遵守党章的规定,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有关组织制度。

  2、实行“两推一选”的选举制度。即党员推荐与群众推荐,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四、名额规定

  1、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定为4名。

  2、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定为3人。

  五、被推荐选举对象的范围要求

  1、本支部所属的中共正式党员。

  2、以《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和第三十三至三十四条规定的要求为要求。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新一届支部委员为3人,

  六、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及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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