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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XX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发言讲话

2021-04-20 11:15:05

 在2021年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主要目的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号召,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xxx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安排部署我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关于加强我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强调以下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加强扬尘治理,特别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好“三大攻坚战”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已出台实施。我省更是从多方面、多角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今年3月,市里出台了《xxx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力度。从近年来区生态环境部门有关数据来看,扬尘是影响大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而全区各建筑工地又是扬尘的主要“聚集地”和“发散地”。因此,各相关部门、各建筑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应“管理真空”情况的发生;各建筑企业要建立健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二、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xxx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重点从提升建筑工地管理标准、从严控制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从严控制渣土运输污染、全面整治渣土堆积污染、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开展裸露地面综合整治、严格控制绿化工程扬尘污染、强化工业企业扬尘整治等八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工作任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则,将目标任务细化,明确责任人,形成人人知责、人人履责、人人尽责、失职追责的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强化部门联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住建部门负责本部门市政工程扬尘污染管控和治理;区市容环卫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出土、渣土运输和渣土堆场扬尘污染管控、治理,强化区城道路的清扫保洁,要会同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夜查,依法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密切关注大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区公安部门要对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政府对不按规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提出整改要求,直至责令停工。三是落实企业责任。按照“谁污染谁防治”原则,各建筑企业对施工扬尘防治负首要责任,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绿色文明工地标准,加大对工地出入口的喷淋设施和车辆清洗设施进行设置、改造;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情况的日常检查。通过各方协调和配合,有效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管,严查重处,建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既要致力于集中、突击整治,又要着眼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位,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测考核。充分利用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平台系统,对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工地实施停工整治。一经发现有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对于未冲洗车轮上路等违法行为,初次违法罚款1万元;第二次违法罚款3万元,第三次违法罚款5万元;造成带泥上路等严重扬尘污染的,处以10万元高限处罚)。

 同志们,做好我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履行职责,突出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以下内容供参考:

 城市道路扬尘整治方案1

 按照X月X日降尘改善措施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整治、渣土运输扬尘整治等工作,为实现新时代“沿海强县、魅力”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渣土运输扬尘整治。加强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建立渣土车辆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加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定时、定线、定限密闭化运输,不得超高、超量装载上路行驶。加大巡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渣土车辆夜间违规运输、偷拉乱倒的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二)城市道路扬尘整治。继续实施环卫“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管理标准,坚持城市道路保洁“洗+扫+冲+洒+保”组合作业,每天出动洗扫车X辆、大型干扫车X辆,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机械清扫作业,机械化清扫面积X.X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保持X.X%;精准洒水降尘,长效保持城市道路洁净、湿润;环卫工人全天候深度保洁,适时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长效保持城市道路干净整洁。环卫监理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处置各类问题,不断提高环卫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

 完成时限:长期保持

 组织保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的要求,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负责,确保扬尘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0年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此次治理专项行动,要严管建筑施工扬尘,全面落实《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确保在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专职保洁人员)到位;施工过程中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建筑工地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治理目标和要求

 (一)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治理目标:实现建筑工地清单管理,所有在建和新开工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100%,在建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颗粒物(PM10)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

 (二)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1.裸露土方扬尘污染控制 (1)施工现场实行分区管理,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非作业区的裸露泥土,采取严密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对长期停工工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绿化。

 (3)处于桩基、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设置土方堆放区并全部覆盖。

 2.建筑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实施全封闭管理,安排人员定期冲洗,保持围挡(围墙)整洁、美观。

 (2)对于破损、缺失的围挡(围墙)及时修复或更换。(3)严格控制施工围挡范围,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过程的防尘降尘管理 (1)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排水、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带泥上路。

 (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堆放。

 (3)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含2层)时,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密目网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

 (4) 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5)施工现场土方、爆破施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采取湿法作业。

 (6)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7)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4.垃圾的处理控制 (1)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保持干净整洁。

 (2)施工层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焚烧。

 (3)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严密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焚烧。

 (三)全面加强房屋建筑拆除作业扬尘治理 1.拆除作业时,在施工区域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严禁敞开式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拆除过程中要洒水、喷淋、喷雾降尘,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实施爆破作业的,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

 2.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或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拆除作业和垃圾清运,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3.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严密覆盖,每天早晚分别洒水不少于1次。拆除施工完工后或暂不施工的现场做好覆盖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5.渣土运输 (1)建筑渣土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运输车辆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

 (2)渣土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准运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沿途不丢弃、遗撒渣土。

 三、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9月1日一9月6日)。各企业要 严格对照《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认真开展自查白纠工作,自查重点放在《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中的各项具体规定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治理责任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每个工程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任务实施阶段(9月7日一12月31日)。区住建局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对全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排查。各企业将自查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区住建局质安站。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1月1日一1月3 1日)。行动结束后,各企业,要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依据《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做好迎接市住建局对我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提高对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施工扬尘治理监管机构,强化扬尘治理责任制,认真抓好落实。

 (二)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管理方式。各企业工作过程中要注意选树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每个企业要选树1到2个典范工程,并不断完善提高。要结合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探索建立施工扬尘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严格的工作督导机制。区住建局将对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集中进行跟踪督办,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对违反《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六个到位”、“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的工程项目,一律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其停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Tags: 扬尘   工作会议上   建筑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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