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政务讲话 / 正文

202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2020-08-03 21:09:54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2.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A.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B.违反法律的行为 C.触犯刑律的行为 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某甲已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在对其所犯抢劫罪量刑时,应当( )处罚。

A.从轻 B.从轻或者减轻 C.减轻 D.免除 4.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A.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5.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A.从轻或者减轻 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C.减轻 D.从轻 6.对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无期徒刑 B.死刑 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驱逐出境 7.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A.犯罪 B.犯罪行为停止 C.犯罪结果发生 D.犯罪行为终了 二、填空题l每小题2分,共20分) 9.按照解释的效力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0.我国刑法典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1.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12.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13. 所谓刑事责任能力,就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4. 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15. 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16.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

17.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18.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原则是: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1 19.犯罪的故意 就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20.犯罪未遂 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

21.连续犯 是指行为人基于数个同一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22.假释 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四、筒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3.简述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答: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2分) (2)犯罪分子在犯前罪和后罪时都是年满18周岁的人。此为构成累犯的主体条件。(2分) (3)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珊罚。此为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2分) (4)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2分) (5)前后两罪均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罪质条件。这是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所在。(2分) 24.简述减刑的概念和条件。

答: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4分)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减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减刑的对象条件,即刑法对减刑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这是减刑的实质条件,也是决定性要件。(2分) (3)减刑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这是减刑的限度条件。(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5.案情:
胡某,男,1996年5月出生。2013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4年3月某日晚9时左右,胡某与其朋友陈某喝完酒后在本县城关镇大街上驾车兜风,行至一个夜市小吃区时,撞上了正在马路边行走的张某、王某。张某被撞倒卷入车下,挂在车右前避震器与方向横拉杆上,王某被撞倒在马路边(手在地上蹭破了皮)。胡某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继续向前开。因被撞的张某还在车下,车辆行驶不正常,陈某便对胡某说:“好象那人在车上呢。停车看看吧。”胡某说:“管他呢!”继续驾车逃跑。夜市上的群众见此情景,大喊“车下有人,把车停下”,边喊边往胡某车上扔啤酒瓶、饮料盒,进行阻拦。但胡某仍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车行至县城南郊一加油站前时自行熄火,而张某被拖带长达2000多米,已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惨死于车下。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张某的死亡,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对于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答:(1)对于张某的死亡而言,胡某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其显著特点表现为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抱着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结果的发生。(3分) (3)胡某交通肇事撞倒张某后,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跑,并且在陈某提醒、路人阻拦的情况下,明知车下有人,继续行驶可能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但他却无动于衷,对张某的死活放任不管,驾车猛跑,以致张某被拖带至死,其心理态度完全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故其行为已由过失犯罪转变为间接故意犯罪。(4分) (4)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5)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6)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能适用死刑。(2分)

Tags: 电大   期末   试卷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