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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问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8)

2020-09-27 20:23:4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2)》问答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098) 一、问答题 1.简述遗嘱的有效条件。

答: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3分)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分) (3)遗嘱处分的内容必须合法;
(2分) (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2分) 2.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答: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2分) (2)产品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4)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2分)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6)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7)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8)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1分) 3. 简述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原因。

答: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分)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分)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2分) 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分)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分) 4. 简述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

答:
隐私权,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2分) 其内容主要包括:
(1)个人生活自由权;
(2分)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
(2分) (3)个人通讯秘密权,(2分) (4)个人隐私利用权。(2分) 5. 简述债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债的主要特征是:
(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3分) (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因而是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债务表现为特定人的特定行为。(3分) (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2分) (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2分) 6.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答: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性质不同。代位继承是替补继承,转继承是连续继承。(3分) (2)发生的情况不同。代位继承发生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情况。(3分) (3)权利主体不同。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享有转继承权的主体包括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2分) (4)使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方式。(2分) 7. 简述无效合同的原因。

答: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分)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2分)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2分) 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分) 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分) 8.不当得利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1)一方取得利益(1分)。所谓取得利益是指一方在事实上得到财产,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

(2分) (2)他人受到损害。(2分) (3)取得利益和受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2.5分) (4)无合法根据,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这是构成不当得利的实质要件。

(2.5分) 9.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1)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2分) (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2分) (3)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2分)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2分) (5)知识产权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属性(2分) 10.要约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作出的意思表示。(4分)依《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
(1)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要约既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成立。因此,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分) (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人作出要约的目的,只有经受要约人承诺才能实现,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示。(2分) (3)须内容具体确定。确定是指其内容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一方发出的意思表示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希望对方提出主要条款,则该意思表示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邀请。(2分) 11.简述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答:遗赠与赠与的区别在于:
(1)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
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5分) (2)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5分) 12.人身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3分)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4分) (3)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关联。(3分) 13.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答:(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2.5分) (2)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2.5分) (3)债务人的债务陷人迟延履行。(2.5分)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2.5分) 二、案例分析 1.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工矿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合同的总货款为60万元,需方乙公司支付作为合同担保的定金9万元。供方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双方约定,若有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比例为违约部分价款的5%。合同成立一个月后,甲公司交付了三分之一的货物,但此后甲公司以货源有困难为由拒绝继续交货,并要求延迟交货时间。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延迟交付时间。但在双方新的约定交货时间内甲公司仍未交货。因此给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5万元。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问: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合法。此案中甲公司为违约方,法院应允许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并由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5分) (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4分) (3)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此,甲公司应双倍返还定金18万元给乙公司。甲公司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给乙公司,同时因甲公司的违约给乙公司造成了5万元的实际损失,而违约金2万元并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所以甲公司还应支付赔偿金3万元。(7分) 2.某养猪厂担负向市某副食商场提供新鲜猪肉的合同义务,每天将50头新鲜猪肉送至该副食商场。l997年8月中旬因养猪场自备车辆大修,遂与个体运输户郑某订立为期一个月的运输合同,约定每天早上6点郑某开车到养猪场装上新宰杀的生猪50头,于8点前送到某副食商场。9月2日郑某开车去养猪场路上因与他人车辆相撞,处理后于中午才到养猪场,下午才将该批猪肉送到副食商场,经检验,该批猪肉未变质,但已不太新鲜,副食商场降价出售,为此养猪场损失1万元,要求郑某承担,郑某拒绝,认为自己并非有意违约,而系自己的车被他人撞.坏所致。经查,撞车责任主要由对方承担,对方赔郑某8000元,郑某也有一定责任。

问:1.郑某没有按约履行合同有无过失?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因郑某对造成事故有一定责任,其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有过失。(6分) (2)养猪场的损失是由郑某违约造成,郑某应承担违约责任。(6分) (3)郑某应赔偿养猪场的全部损失。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7分) 3. 甲携带一台彩电乘坐公共汽车,将电视机置放在座椅旁。行驶中,由于一名儿童突然横穿马路,司机紧急刹车,同车的另一名乘客乙的小提箱将甲彩电砸坏。甲要求乙赔偿,理由是乙未看好自己的东西。

问: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乙不承担甲的损失,因为损失是汽车刹车所致,乙没有责任。(5分) (2)汽车公司也不承担责任,刹车是紧急避险行为,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负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5分) (3)由儿童的监护人父母负责承担民事责任。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4. 张凤英76岁,有一女儿张兰、二个儿子张强和张亮,其配偶、父母均已逝世。张凤英长期与女儿张兰共同生活,后张兰因病去世。张凤英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张强有一子。张亮婚后无子女。2007年张凤英去世,留有遗产三十万元。张凤英去世后,遗产尚未分割,儿子张亮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张凤英的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张凤英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1分) (2)张兰、张强、张亮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法规走:“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3分) (3)张亮在张凤英去世后病故,后于张凤英死亡,张亮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2分)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2分) (4)张兰先于王某死亡,但女婿对张风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分) 《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分) (5)张强、女婿及张亮的妻子原则上各得十万元遗产,女婿可以考虑适当多分。(2分)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份额。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一些。(2分) 5.某服装厂2005年5月30日接受意大利公司棉布服装l0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 8月10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2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6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6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3.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6月13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l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6月15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6月16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商店存有所需的棉布,立即前去购买3.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2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6月20日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和赔偿差价损失2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1000元,收货付款。

问:l.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
(1)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3分) (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分) (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3分) (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3分) (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3分) 6. 甲向乙购买西瓜一万斤,双方约定当年7月5日验瓜。但甲晚去一周,瓜在地里提高了成熟度。原合同约定乙用棚车装瓜以免太阳晒,但乙为省钱装了敞篷车,途中十天,西瓜经晒又提高了成熟度。当瓜运到甲地,甲未及时运走销售。10天后西瓜全部腐烂。乙索瓜款,甲拒付,乙起诉。

答:(1)法院应判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4分) (2)甲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验货违约,乙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棚车也违约,甲先违约又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应承担主要责任,支付给乙大多数货款。(6分) (3)我国《民法通则》第113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114条规定,一方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部分损失要求对方赔偿。(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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