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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学校章程

2020-05-18 09:31:00

              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学校章程

 (正本)

 举办者:       卢志强      

  制订日期:

 2012年9月26日          

  审批机关:    **市教育局       

  备案日期:    2012年10月10 日      

  公示日期:                                              

 **市教育局 监制

            **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幼儿园管理,实施依法治园,维护举办者、幼儿园、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的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地址:广东省**市**区犁市镇文化街26号

 第3条      幼儿园的性质:公办,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活动。  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学校类别:市一级。

  学制:三年。

  第四条  幼儿园宗旨:一切为了孩子。

  D园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D园风:团结进取,严谨求真。宁静致远,勇于创新。

 D教风: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陶冶心灵,启迪智慧。

 D学校的办学目标:打造精品幼儿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D幼儿园的育人目标:让每个儿童有更好的未来。

  D幼儿园歌、校徽:无

 第五条  本园出资人按照下列第 一 项办法处理合理回报问题。

  (一)本园出资人依法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各类基金及费用从年度净收益中提取结束,由理事会根据当年幼儿园财务状况并由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决定年度净收益中给予出资人的回报比例,并依法将该决定及相关内容公告社会,报审批机关备案。以上行为达到法定时效,并没有异议,本园出资人则按照兴办学园时所出资金占幼儿园总资产的比例取得出资回报。幼儿园依法代扣有关税金。

  (二)本园履行捐资办学,不要求取得回报。

  (三)本园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

  (四)本园出资人暂不要求合理回报。需要取得合理回报时必须经全体理事召开会议,2/3组成人员同意给予合理回报,并依法修订本章程,报审批机关核准,并由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按照章程修正案规定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章  幼儿园的设立

 第六条  学校由个体出资举办,幼儿园设立时总资产200万   ,其中个体出资50万,占总资产的25

  %;学校出资150万,占总资产的75 %,出资方式:个体出资以货币方式出资。学校以货币、房地产方式出资。

  第7条      幼儿园的办学范围:3-6岁学前儿童。

  幼儿园的办学规模:6个班。

  幼儿园的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注明:幼儿园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区教育局

 登记管理机关是**市民政局。

 第三章  幼儿园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幼儿园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5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幼儿园;

 (二)修改幼儿园章程;

 (三)制订幼儿园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幼儿园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幼儿园签署或授权园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幼儿园设园长,园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幼儿园园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

 幼儿园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园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园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幼儿园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  幼儿园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幼儿园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园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幼儿园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  教师和职工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幼儿园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幼儿园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幼儿园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幼儿园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幼儿园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幼儿园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幼儿园工会的意见。

 第五章  学  生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3-6岁幼儿园学生,即取得幼儿园的学籍。幼儿园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二十七条  幼儿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幼儿园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幼儿园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幼儿园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幼儿园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  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幼儿园教育大纲类容。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 幼儿园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三十六条  幼儿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七章  幼儿园财产、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 幼儿园对接受幼儿园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幼儿园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幼儿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幼儿园)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幼儿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幼儿园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幼儿园理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幼儿园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幼儿园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幼儿园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八章  幼儿园的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幼儿园理事会同意,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幼儿园改变名称、层次、类别、园长,或办学期限届满申请续办,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向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学生。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幼儿园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  幼儿园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幼儿园理事会于2012年9月26日表决通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修改本章程,由幼儿园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理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

 3.其他理事签名:

 附件1:全体理(董)事会成员名单

      2:理(董)事登记表

 附件1:

 **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理(董)事会全体理(董)事名单

 卢志强、魏考娣、陈新梅、沈翠虹、陈春莲

     以上为**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学校第一届理(董)事会成员名单,于 2013 年 1 月 18日通过(举办者推选方式)产生。

                        (加盖学校或举办者的印章)

 **市民办幼儿园理(董)事登记表

 学校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姓    名

 卢志强

 性    别

 男

 民 族

 汉

 像

 片

 出生日期

 1963、05

 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

 政治面貌

 群众

 身份证号

 440221196305114714

 户口所在地

 **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3450314948

 家庭住址

 **市**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3450314948

 理(董)事类别

 其他

 产生方式

 举办者

 拟任职期间

 2012年  9  月 26  日—   2015年 8 月 26日

 工作和受教育经历

 2011年9月份举办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1979年9月-1982年7月    犁市中学    高中毕业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签名式样:

  注:1.理(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理(董)事;③其他理(董)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市民办学校理(董)事登记表

 学校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姓    名

 魏考娣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像

 片

 出生日期

 1972.03

 文化程度

 大专

 政治面貌

 群众

 身份证号

 440221197203145928

 户口所在地

 **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3727548890

 家庭住址

 **市**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3727548890

 理(董)事类别

 5年教学经验以上

 产生方式

 举办者推选

 拟任职期间

 2012年 9月26日— 2015 年 8月 26 日

 工作和受教育经历

 1990年9月-2012年7月  犁市育苗幼儿园  

  2012年9月              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1988年9月-1990年7月   韶州师范

 2012年9月-2015年7月   **学院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签名式样:

  注:1.理(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理(董)事;③其他理(董)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市民办学校理(董)事登记表

 学校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姓    名

 陈新梅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像

 片

 出生日期

 1976、05

 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政治面貌

 群众

 身份证号

 440221197605011623

 户口所在地

 **市**区

 邮编

 512040

 电话

 18219024477

 家庭住址

 **市**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8219024477

 理(董)事类别

 5年教学经验以上

 产生方式

 举办者推选

 拟任职期间

 2012年9月 26日— 2015年8月 26日

 工作和受教育经历

 2008年9月-2012年9月  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1989年9月-1992年7月   花坪中学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签名式样:

  注:1.理(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理(董)事;③其他理(董)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市民办学校理(董)事登记表

 学校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姓    名

 陈新梅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像

 片

 出生日期

 1976、05

 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政治面貌

 群众

 身份证号

 440221197605011623

 户口所在地

 **市**区

 邮编

 512040

 电话

 18219024477

 家庭住址

 **市**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8219024477

 理(董)事类别

 5年教学经验以上

 产生方式

 举办者推选

 拟任职期间

 2012年9月 26日— 2015年8月 26日

 工作和受教育经历

 2008年9月-2012年9月  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1989年9月-1992年7月  花坪中学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签名式样:

  注:1.理(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理(董)事;③其他理(董)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市民办学校理(董)事登记表

 学校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姓    名

 温思敏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像

 片

 出生日期

 1989、06

 文化程度

 中专

 政治面貌

 团员

 身份证号

 440221198906244767

 户口所在地

 **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5914890838

 家庭住址

 **市**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5914890838

 理(董)事类别

 职工代表

 产生方式

 举办者推选

 拟任职期间

 2012年  9  月 26  日—   2015年 8 月 26日

 工作和受教育经历

 2009年9月-2012年7月  犁市镇幼苗幼儿园

 2012年9月              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2006年9月-2009年7月   **统计学校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签名式样:

  注:1.理(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理(董)事;③其他理(董)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市民办学校理(董)事登记表

 学校名称:**市**区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姓    名

 黄易

 性    别

 女

 民 族

 汉

 像

 片

 出生日期

 1988、06

 文化程度

 大专

 政治面貌

 团员

 身份证号

 440221198806234721

 户口所在地

 **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3622452330

 家庭住址

 **市**区犁市镇

 邮编

 512040

 电话

 13622452330

 理(董)事类别

 职工代表

 产生方式

 举办者推选

 拟任职期间

 2012年  9  月 26  日—   2015年 8 月 26日

 工作和受教育经历

 2011年9月-2012年7月  犁市镇幼苗幼儿园

 2012年9月              犁市镇中心幼儿园

 2009年9月-2012年1月   广东白云学院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签名式样:

  注:1.理(董)事类别指:①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董)事;②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理(董)事;③其他理(董)事。

      2.产生方式指:①举办者推荐;②教职工代表大会推荐;③其他按理事会章程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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