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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自查报告

2020-09-04 14:40:26

  青年路社区居民自治自查报告

 红岩街道办事处:

  青年路社区位于红岩街道西北角,东抵水矿医院、南接开拓路、西到东风西路社区、北至垭口社区,面积约2.2平方公里。总户数2202户6544人,其中常住有1362户5047人。共9个居民组,按照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划分为7个网格,以网格为单位划分出5个小区12个院落其中辖区单位有贵州省**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市第一实验中学。现将居民自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社区基础工作和组织建设

 1、社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有一间约30平方米的小会议室,一室多用。有正规单独使用的便民服务大厅、网格办公室、图书阅览室、档案室、微机室、妇检室。

  2、社区门前有党支部、居民委员会、便民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牌子,同时有社区标识、社区概况、区域范围、党务、政务公开栏、7个网格公示牌。

  3、社区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工作职责、为民服务等制度并公示上墙,醒目地方设有社区功能布局、管理办法等告示牌及征求意见箱。

  4、目前社区有电脑26台、电话3部、彩电2台(其中一台已经损坏)、DVD 2台,音响设备1套,照相机1部、办公桌椅29套、档案柜10个。

  5、青年路社区管理工作已实现信息化。

  二、民主决策

 1、青年路社区建立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议事会,民主决策组织机构和活动制度,活动记录齐全。

  2、每年定期召开居民代表会议(1)审议社区工作计划,(2)汇报工作总结。适时召开议事会,协商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3、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会议事先通知,社区有会议记录,认真记录会议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

  三、民主管理

 1、社区有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社区大多数居民自觉遵守,效果良好。

  2、社区已制定两委班子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认真落实。

  3、社区建有治安、调解、帮教等自治组织,切实发挥作用。

  4、青年路社区工作经费实行民主管理,并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四、民主监督

 1、青年路居务公开内容真实、时间及时。

  2、青年路社区每年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有书面材料,并有会议记录。

  3、社区工作实行年度民主评议,专职人员向居民述职并对有关问题当场解答。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提前一周通知社区居民参加,参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社区工作进行测评。

  4、青年路社区建立民主评议结果运用制度。测评结果一周内张榜公布,对居民所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有整改记录。经评议不称职的,依法按程序罢免。

  五、为民服务

 1、青年路社区建立便民服务站,服务窗口有计生服务窗口、警务综治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社会事务窗口、劳动保障窗口,服务内容涵盖公益、便民和社会化。

  2、青年路社区有专人负责社区困难弱势人群,并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和帮扶活动。

  3、青年路社区志愿服务坚持开展活动,平均每周一次以上,社区志愿者报名、登记和管理制度健全,并及时做好各项活动记录。

  4、社区利用各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走访慰问辖区困难家庭,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5、青年路社区定期与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六、居民自觉履行义务

 1、青年路社区邻里和睦,自觉遵守居民公约和维护社区公共环境,自觉维护社区居民良好生活秩序。

  2、青年路社区居民自觉遵纪守法,没有出现黄赌毒现象,近年来社区没有发生重大的刑事案件。

  七、居民座谈会情况

 青年路社区定期召开居民座谈会,及时了解居民的所求、所想、所需;了解居民学法、知法、守法情况。了解居民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应尽义务情况及自治能力。居民对社区及专职工作者在依法办事、发扬民主方面给予准确评判,促进社区民主自治、和谐稳定。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治组织成员能力素质不均衡,仍有部分自治组织开展

 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办法不多,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二是有些民情议事代表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院落属于

 城乡结合部,管理不到位,还存在着“脏、乱、差”现象。

  三是少数院落整治效果与居民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居民参

 与院落自治管理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是部分院落的自治管理小组成员因没有任何补贴,加之居民不理解、家人不支持、工作难度大等原因,造成目前已有部分

 成员工作热情呈现逐渐衰减态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我们在以后的探索和实践中,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加大宣传培训、落实配套制度、确保自治工作规范

 运行。一是以街道为主,以居民自治组织为依托,采取议事会等形式,充分调动居民的积极性,让居民全程参与自治工作,做到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始终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二是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实践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街道、社区自治工作相关人员学习领会系列自治配套制度,使其认识到自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自治工作规范运行。

  (二)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居民自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居民自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同街道进行沟通并共同研究解决;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街道、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全面提升自治水平。

  特此报告

 青年路社区

 2013年6月24日 

Tags: 自查   自治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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