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领导讲话 > 纪检讲话 / 正文

区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12-21 09:54:17

 区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体上看,我区学前教育工作仍是各学段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缺乏发展规划,布局不合理,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社会办幼儿园规模小、质量低、存在安全隐患,部分镇办、社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与我区城镇化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有较大差距。

 (一)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社会需求大,入学难、入学贵 现象突出。由于学前教育阶段不存在划片就近入学的制度设计,优质的公办幼儿园质量优、收费低,社会需求极大,但数量少,入园供求矛盾突出,社会关注度极高。近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激增,随迁儿童、农村学龄前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入学问题也日益突出,而部分比较优秀的民办幼儿园又存在收费较高的问题。群众在择校问题上往往倾向公办园,造成公办园扎堆入学的现象,公办园招生名额有限,不得不出台抽签政策。甚至出现了孩子一出生提前三年就报名,到入学年龄后参加抽签,一旦未中,入园不成,部分群众就会主观认为报名抽签过程中存在猫腻,到幼儿园甚至政府闹访、缠访,激化了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以致群众满意率下降。二胎政策2016年全面放开后,预计将于2019—2020年迎来幼儿入园高峰,以我区现有的学前教育资源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可以说迫在眉睫。

       (二)缺乏监管,安全隐患大,无证办园、无证上岗现象突出。有需求就有市场,由于公办园及普惠型幼儿园建设的滞后,个人办园呈快速增长的态势。近年来,各种社会力量办园,如民办园、企业园等发展很快,目前已占全区幼儿园的90%以上。但是各种社会力量办园的条件、权力和行为缺乏应有的规范与保障。目前专任教师中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有358人,占57%,无教师资格证的有264人,占42%,其他资格证的有10人,占1%,无证上岗现象十分普遍。由于教育行政部门对这些幼儿园的承办资格、办园条件、教师师资、登记注册缺乏有效管理规范的手段,致使无证办园、无证上岗现象突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

     (三)经费不足,教师缺编、稳定性差,制约公办幼儿园的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全区专任幼儿教师632人,其中在编62人,占9.8%,聘用教师570人,占90.2%,合同制教师仍占很大比例。合同制幼儿教师普遍存在没有身份保障、收入偏低、工作压力偏大、缺乏安全感和幸福感等问题,导致幼儿教师跳槽和辞职现象频繁发生,幼教队伍缺乏一定的稳定性。

 目前公办园幼儿年人均3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城区公办园属于财政拨款,可以保证,并与其它学段一致,取消了综合公用经费设置,但合同制教师的工资仍然列支幼儿园当年的非税收入,所占比例高达80%左右,挤占了其它教学项目资金,提高了办园成本,极大地制约了幼儿园的发展。而财政拨款仅能保证城区公办园的生均公用经费,镇办园的经费目前尚无法保障,造成镇办园的发展举步维艰。

     (四)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滞后,农村学前教育工作进展缓慢。目前还有池上、源泉、山头、开发区四所中心幼儿园尚未开工建设,明显落后于全市其他区县。已建成的镇街中心幼儿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服务半径过大、存在安全隐患、未配备校车等。如新建博山镇幼儿园选址离公路过近,存在安全隐患。池上幼儿园设备老化,冬季取暖困难,服务半径达15公里,孩子接送困难等。个别新建镇街中心幼儿园因服务半径过大又无校车接送导致家长接送困难,进而造成生源不足,教学设备闲置,恶性循环,以至正常教学难以开展。有些家长为了方便将孩子送进本村的一些民办幼儿园,于是农村家庭作坊式的所谓幼儿园应运而生,即无办园资格,又无持证教师,有的只有十几个孩子。卫生条件极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共管,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展城区学前教育,首先办好区级实验幼儿园,同时统筹城区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镇、街道政府承担发展辖区内学前教育的责任,在办好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改善办园条件,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补助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加强幼儿教师队伍的培训考核。

 2、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在新建小区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政策,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建好配套幼儿园。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在审批城市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旧村改造等项目时,应按规定对是否配套建设幼儿园进行审查,并征求区教体局意见。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应按国家规定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3、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逐步解决教师缺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实际现设编制62人,按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1:8的师生比核对编制人数,缺口较大。建议通过事业单位招考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解决。在现阶段幼儿教师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必须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民办机构合作等多种形式,将非在编教师纳入体制内管理,全区统一招考,在职称评定、工资晋升、绩效考核、人事制度管理等方面,与在编教师同标准管理,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在稳定外聘教师队伍的同时依托公办(新建)幼儿园建设园长、教师培训考核基地,就地实习,持证上岗,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有步骤、有计划的系统培训,以师德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以培养青年教师专业发展为突破口,组建我区学前骨干教师教研团队,积极创新师资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体制,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专业精湛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二)加强规划建设,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     根据地域、人口分布情况对公办园进行科学规划布局,依据区卫计局每年的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析,2017至2020年,全区至少应新建9个班规模的10处公办幼儿园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同时在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中还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1、加强公办园规划建设,优化管理体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大好机会。如原博山七中和大柳杭小学原址可作为两处选址改扩建为幼儿园,形成我区东西南北各有一处公办幼儿园的规划布局。为确保各园的规范管理和持续发展,可创新体制政策将四处公办幼儿园均设为独立法人,明确各园的办园主体责任。如设立“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等,参照各区属中学的管理模式建立考评竞争机制。

 2、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通过多种方式,支持行政事业单位、镇办、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创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探索多种模式办园例如“公办民助”“民办公助”“联合办园”等。探索建立向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教师制度和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实行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制度,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协调发展。在政府财政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3、积极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优秀的民办幼儿园可以作为公办幼儿园的有益补充。政府应积极引导,制定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可实行居民水电价格,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建立升级激励制度,鼓励创建具有特色与品牌的民办幼儿园。

 (三)建立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由镇、街道政府筹资新建或改扩建一处中心幼儿园,配备校车等硬件设施。设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统一列编、统一管理。力争新建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级实验示范性幼儿园办园标准,让农村的孩子享受到和城里的孩子一样的学前教育资源。

 2、统一镇域幼儿园规划布局。坚持以镇办中心幼儿园为主体,参考和借鉴日照市五莲县推行的“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本着“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充分考虑幼儿园的服务半径(1.5公里)和交通等条件,对整个镇街统一规划布局,由中心幼儿园负责镇街村办园建设,基本实现“广覆盖、保基本”。

 3、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镇村一体化”管理就是“一个中心,五个统一”管理,形成一个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几个分园的管理模式。由中心园负责对镇域内所有幼儿园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教师管理、统一设施配备、统一保教管理。由镇街中心园统一管理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实行人员、财务、经费、业务独立,并通过公开考选等方式,为每所幼儿园配备具有较高素质和能力的园长。区编制办公室核准镇街中心幼儿园的法人地位,明确办园主体责任,实行中心园负责制。

 (四)加强幼儿园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严格实行幼儿园办园准入制度和年检制度。各类幼儿园应由区教体局审批、注册,统一监管。区教体局要会同公安、安监、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对申办幼儿园的园舍条件、安全管理、消防设施、人员资格、卫生保健、经费保障和制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批注册标准和程序。未经区教体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已批准设立的幼儿园,要建立年检制度和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加强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的监督管理。区教体局在审批面向学龄前儿童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等机构时,须严格界定其经营范围,对违反规定擅自举办和超范围经营的,由区教体局会同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由政府牵头统筹协调教育、工商、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对全区的幼儿园统一摸底,对无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排查。区教体局要指导无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整改,经整改后达到办园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多、办园条件差、卫生安全无保障等问题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3、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由区政府牵头各教育、公安、安监、消防、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区幼儿园开展专项安全大检查,彻底摸清我区幼儿园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执行严格的安评制度。督促各幼儿园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品卫生制度、检验防疫制度等,配齐安保人员和安保、消防设施,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及办园点。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全覆盖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努力为孩子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Tags: 学前教育   对策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