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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范本

2021-04-26 12:17:19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综合考评各乡镇、街道、工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考评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按照省、市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评思路和对考核评估体系的总体要求,并根据__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主要内容及分数权重

  (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100分)

  1、主要考核内容及分数权重:

  (1)部门履行职责情况(60分);

  (2)出台相关政策的兼容情况(40分);

  2、与区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11个部门,为重点考评单位。

  (二)乡镇、街道、工业区(100分)

  1、年终考核(50分);

  2、半年考核(30分);

  3、平时考评(20分,其中季度考评10分,其他工作10分)

  二、考评办法

  (一)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考评细则,根据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另行下发。

  (二)对乡镇、街道、工业区的半年和年终考评方案,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另行制定。

  (三)对乡镇、街道、工业区的平时工作考评

  1、考评原则:实行无过错满分,发现问题扣分原则。

  2、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平时考评先采取百分制计算,年末再按照季度考评10%,其他工作1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全年总成绩。

  (1)各类报表和WIS数据上报:包括常住人口统计报表、流动人口报表、城镇违法生育报表、有奖举报报表、科技药具报表、信访报表等。未按时上报每次扣1分,质量不达要求每次扣1分。WIS数据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存在问题较多影响工作开展,或不按要求积极整改的,每被通报一次,扣1分。

  (2)各类文字材料报送:包括工作信息(含民生工程)、计划、总结报告、方案、宣传稿件、信访件、奖扶特扶申报等材料。未按时报送每次扣1分,质量不达要求每次扣1分。

  (3)各类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包括受理群众申办《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受理病残儿鉴定等业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因工作人员不作为而导致群众上访投诉的,查实1例扣35分。

  (4)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上级布置的临时性任务完成情况,各类重要会议(活动)参与及贯彻落实情况;
因人为原因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视情节扣25分;
不能按要求参会或组织不到位的,视情节扣13分。(市级以上布置的重要任务,列入重点工作进行加分)。

  (5)利用省办公平台开展业务情况:包括规范使用省平台讨论区和协作举报区交流、反馈信息情况、置顶信息反馈情况、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及双向联系情况。在省、市、区级讨论区和协作举报区发送与工作无关信息、涉及本区域的信息回复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涉及流动人口双向管理问题不及时解决的,流动人口各种信息未通报或通报不及时的,一例扣25分。

  (6)季度调研督查情况:根据区季度调研督查的考评情况评定分值,进行扣分;
对流动人口网上信息交流情况的督查纳入季度督查一并进行。

  3、考评程序:区人口计生委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扣分或改进建议,经分管主任审批后填表报办公室备案,同时将备案情况告知有关单位。

  三、考评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内容

  1、为省级以上会议提供经验交流主要现场的,奖励12分;
为市人口计生委召开的全市计生重点工经验交流会提供主要现场,且做法受到市人口计生委肯定推广的,奖励1分。

  2、在省级以上会议发言介绍经验的,奖励12分。

  3、计划生育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国家表彰的,奖励2分;
受到省人口计生委表彰,或人口计生工作有创新并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认可的,奖励1.5分;
为省级以上检查、督查提供现场并得到认可的,奖励0.51分;

  4、在xx年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开展中,成效显著的,奖励0.31分。重点工作包括:省人口计生示范街道创建工作、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承办区级以上大型、有影响集中宣传活动等。

  上述加分奖励不重复累加,以最高分计入考核总分,但总分合计不超过100分。各类奖励需持有关文件或经统计核实,由乡镇、街道、工业区申报至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减分内容

  1、瞒、漏、错报出生、手术以及瞒报重大事故,未按规定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12分。

  2、发生严重行政侵权、违法行政或发生重大恶性事件的,扣2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3、违法孕育出现省级以上信访或者违法孕育乡镇、街道、工业区未查实,被区查实的,扣0.51分。

  4、在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中,出现对调查组跟踪围堵、篡改统计数据、提供假证明等严重干扰调查的违纪违规问题,扣23分;
出现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档案资料,超时拒绝在反馈表签字、干扰或影响群众如实反映情况等问题的,扣12分;
农村地区期内生育对象家庭成员见面率不足50%的,扣1分,低于40%的扣1.5分;
除减分外,相应修正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等相关指标值。

  上述4项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第一、二、三3项的确认方法为经信访举报或调研督查等方式查实的;
第四项的确认方法为在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四、考评方式和纪律

  (一)考评工作突出客观性、现场性、随机性,促进经常性工作落实。

  (二)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调查纪律、评分标准、调查结果公开;
考评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三)调查组和被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考评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者严肃查处;
调查员违规违纪的,追究其所在乡镇(街道、工业区)的连带责任。

  五、考评结果使用

  (一)区对各类对象的考评结果,作为兑现区政府《有关做好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庐政〔xx〕9号)中有关奖励和处罚规定的依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街道、工业区不得被评为区级先进:

  1、工作严重滑坡,影响全区在全市位次的;

  2、未完成年度单项责任目标的;

  3、被市列入重点管理或重点帮助乡镇、街道的;

  4、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统计准确率有一项被考核否决的;

  5、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全市同类乡镇平均值的(有重大案件突破的乡镇除外);

  6、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数据失实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7、出现严重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且影响较大的,因方法不当引发较大影响案件或集体上访事件的;

  8、乡镇、街道、工业区有明显弄虚作假行为或干扰考评调查的;

  9、考核成绩位列全区最后一名。

  (三)区直部门末位不参加年度评先。

  (四)对总人口数超过5万人的街道,年终表彰适当倾斜,否决条件不变。

  (五)对参加各类考评,成绩突出的社居委(村),年终进行表彰;
建立社居委平时工作预警制度(另发文),被预警的村(居),年终不得评先。

  六、考评组织实施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区人口计生委根据本考评方案制定各类考评细则和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Tags: 考评   范本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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