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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汇报

2020-06-05 15:40:38

 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汇报

 依法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切 身利益和全区社会稳定。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区长岳广龙为组长的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人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工商、工会等部门参与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了“三金 、三制、一入罪” 的制度机制,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受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专项活动等措施,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情况 为贯彻落实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16]4号)和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X办字[2016]29号)文件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治理和预防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2016年7月8日,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X区保农薪[2016]12号),进一步明确了工资支付相关主体的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强化应急资金保障制度。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为确保应急资金保障制度的落实,在已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应急周转金并开通专用帐户的基础上,2015年1月,区人社局与区住建局联合建立了XXX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并与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合同。上述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开展和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打下了坚实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

 按照XXX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XX保农薪【2017】2号文件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及时对全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办按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行自查,对所辖企业欠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自查自纠情况 (一) 实施应急周转金制度情况。我区应急周转金由区级财政预算安排,在区财政局国库科设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专用帐户,专司核算区本级支付(垫付)农民工工资或必要的生活救助。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应急周转金账户金额为500万元。2016年以来未动用应急周转金。

 (二)实施工资保证金、预储金制度情况。我区自2011年开始承接市区规划区以外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以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方案,在财政局开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在建筑工地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要求施工单位按工程中标价格上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4年12月25日区住建局与区人社局,联合制定了XXX农民工资储备金制度,并与五家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合同。2016年按照《X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按月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

 (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情况。为最大限度地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减少群体性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印发了《XXX市XXX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群体性事件的分级,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保障措施和响应机制,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移送公安和列入黑名单欠薪企业情况。今年以来,无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列入黑名单欠薪企业情况。

 (五)维护农民工权益情况。先后开展了劳动用工情况专项监察、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的专项行动、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专项监察治理、禁止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16家企业,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

 (六)今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采取入户现场检查为主、报送书面材料和受理举报投诉为辅的监察方式;通过各种形式发放工资维权宣传资料500余份,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1.88万元。

 (七)今年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咨询80余人次。在街道、企业深入一线宣传,进一步普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能通过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邮箱,让广大劳动者全方位、立体化的了解此次检查活动。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集中做好全国“两会”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结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治欠保支系列重要部署和指示要求,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排查重点,组织开展回头看。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小分队,加大对建筑施工、“双代”(电代煤、气代煤)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力度,在前期检查的基础上,再组织一次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严格执行劳资矛盾排查日报制度,做到矛盾早发现、早汇报、早解决。劳动监察部门和住建等部门配合,对建筑业再联合开展一次检查,确保不出现群访讨薪事件。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落实责任。对已排查出但未解决的问题,主动报告,督促问题尽快解决。劳动监察部门认真做好全区劳资矛盾的收集等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好劳资纠纷。对暂时无法解决的,积极争取动用财政应急周转资金或欠薪保障金发放部分工资,确保春节前无重大劳资矛盾发生。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发挥行政司法合力。对欠薪逃逸或无支付能力的企业,及时与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联系,引导职工通过诉讼程序,借助司法手段,依法查封其设备和资产,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人社局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需要通过劳动监察程序或劳动仲裁程序立案处理的,监察大队和仲裁院全力配合,对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实行快立、快办、快结,确保各类劳资矛盾得到及时有效化解,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都能顺利领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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