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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x)

2020-07-19 22:40:32

 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民主评议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想了解到更多的相关范文内容,欢迎关注本站 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甚至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通过调查发现,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同时,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执行不力,违反组织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以下五个方 面:

  1、理想信仰缺失,政令不畅。一是信仰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目前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二是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三是个别党员因违纪违法事发,企图外逃。一些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后,不是想到主动向有关机关主动坦白认识错误,而是先想到躲避,逃脱追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犯事之先就把自己的妻儿家属移民海外,“裸官”现象并不鲜见。四是个别党员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不够,编造传播谣言。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五是个别党组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不畅。有的党员领导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 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

  2、践踏公平民主,目无组织。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是“火箭提拔”,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如近年来连续查处的四起违规提拔案件:常德市石门县 30 岁的县委副书记刘琼、醴陵市 25 岁的团市委书记易翔、衡阳市雁峰区毕业四年升副区长的朱松泉、五年换七岗当选湘潭县副县长的徐韬,还有“湘潭神女”湘潭市岳塘区 90 后发改局副局长王茜等。这些“火箭提拔”的年轻干部都存在违规提拔任用的问题,均被免职,相关责任人都予以了严肃处理。但其背后隐藏的“权力世袭”亦或任人唯亲问题都应值得深思。二是徇私舞弊,破坏公招公平。公开招考本是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个别党员干部却因一己私利,钻其中的空子,肆意破坏公平。三是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上不注重素质,只讲求听从其指挥,把个别组织观念淡漠、带动能力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人列为培养对象。有的党支部为了获取外援,争引资金,乱开口子为外籍投资人员提供入党的机会。四是拉帮结派,非法操控选举。为了在选举中让自己或自己亲近的人当选,个别党员违背组织原则,采取拉帮结派、事前许诺、贿买选票等方式,从事非组 织活动。

 3、财务管理混乱,贪腐时生。近年来,各级虽然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频频发生,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不少违纪违规行为。

 一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个别部门单位为部门利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虚报套取项目资金,侵占国家财产。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是违反财金纪律最常见的问题。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三是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奖金、补贴。以发放班子成员奖、超任务奖、门面租金提成奖、出勤奖、绩效奖、津补贴、春节值班等各类补助,超标准补贴住房公积金、采购发放工作服等手段违规发放钱物。四是“借鸡生蛋”,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谋利。有的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国有资产,从事有偿放贷或赌博、炒股等,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利。五是借权谋利,行贿受贿是问题官员最常见的谋私手段。从所查处的具有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大多存在行贿受贿的违纪问题。

 4、工作虚浮不实,自由散漫。当前党员干部中“庸、懒、散”、失职渎职、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现象仍是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党政形象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位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组织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二是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甚至个人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三是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四是态度粗暴的问题破坏干部形象。个别党员干部对待群众和服务对象不是满腔热忱,而是简单的“动不动、三分钟”,甚至言语相向,对执法对象拳脚相加。

  5、生活骄奢淫逸,腐化堕落。部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对自己放松要求,追求奢华,沉迷享受,生活糜烂。一是道德沦丧,情色腐败。从近几年来我省查处的一些大案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信念缺失,低级趣味浓厚。“网络反腐”“情妇反腐”,就是这种事例的一个反证。二是精神生活空虚,沉迷黄赌毒。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涉黄涉赌涉毒;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三是假公济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买单。

 “三公消费”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却屡禁不绝,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驾、私用现象严重,公款旅游现象频发。四是大操大办酒宴。当前违规操办人情宴请之风严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宴敛财的现象屡禁不止。

 二、原因分析 一是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是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 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是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三、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的几点建议 坚持从严执纪,坚决查处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式下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加强执纪监督工作,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执行组织纪律,关键还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一要强化党员意识,提高恪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习近 平同志强调:“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党员干部要毫无例外地把自己置于党的组织之下,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又要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所以,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要强化服从意识,坚决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对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所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同时,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要强化责任意识,保持遵守组织纪律的一贯性。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通常能够不断增强遵守组织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能够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对己负责,自觉做到自律和他律的统一;能够对组织忠诚老实,坚决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把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终身责任,作为一以贯之的党性追求,自觉在约束中工作、在监督下干事。所以,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有责任意识,自觉作好表率,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要强化底线意识,增强执行组织纪律的严肃性。很多教训表明,腐化堕落往往是从漠视纪律开始的,纪律性不强的党员干部很容易跌入泥坑。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组织纪律更是碰不得的高压线。所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自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既在 8 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 8 小时外严守纪律,要把执行组织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心存敬畏、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 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五要强化查究问责意识,增强执行组织纪律实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所以,一方面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 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要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强化对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组织纪律;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和事;此外,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组织纪律监督不力的,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职责所在,失责就要被问责。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 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 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 7 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 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 2016 年 4 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 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班子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这次《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是经省委同意举办的。虽然仅有一天时间,但非常必要和及时,对于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条例》,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上午,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副局长宋功德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认真解读了《条例》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使我们对《条例》有了一个总体把握。下午,结合消化理解功德同志的辅导报告,分组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刚才,4 位同志的发言,既谈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也有对贯彻执行《条例》的思考和建议,充分反映出这次培训的成果。听了之后,很受启发。

 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再强调三点意见,也算作是一个学习交流。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条例》的发布实施,是我们党执政治国和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这个《条例》,是我们党从新的党情国情出发,制定的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适应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新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证。认真学习、掌握运用好《条例》,是我们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第一,要认清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学习贯彻《条例》的极端重要性,是由党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条例》规定:“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就明确了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制度的形式来保证我们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回顾我们党的历史,自党的七大把党组制度写入党章,到现在已经 70 年了,经历了建立、撤销、恢复、规范的曲折历史过程,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时期,党组制度都 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始终不渝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制度就是党组制度。为此,我们一定要从党组的地位、作用和担负的职责,对于我们党治国理政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出发,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条例》。

  第二,要认清紧迫性,增强忧患感。大家知道,党组制度建立的时间虽然不短了,但对其设立、职责和工作运行一直没有一项具体的制度来加以全面规范。从过去党组工作的情况看,虽然发挥了这一制度的重要作用,但还要清醒地看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党组设立不统一,比较混乱,怎么设的都有,不够规范统一。党组职责不明确,对于应当履行的政治领导责任不清晰,应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不明晰,应当对哪些组织加强领导和如何领导不明确。党组运行不规范,有的民主集中制执行的不好,议事决策不规范,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党组书记大权独揽、发扬民主不够的现象;也有党组成员把分管领域作为自己的领地,不允许别人过问等问题。党组规矩不健全,向上级党的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不够,有的长期 不向上级党的组织报告和请示工作,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意识不强。党组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不到位,主体意识、主角意识、主业意识淡化,致使一些领导机关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有些重大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的单位选人用人风气不正,有的人利用选人用人权设租寻租,有的单位跑要走送之风很盛,干部“逆淘汰”现象屡有发生,政治生态遭到破坏,影响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健康发展,等等。《条例》的制定和发布,正是适应新的形势,特别是针对这些问题,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上取得的重大成果,是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党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因此,我们要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学习贯彻好《条例》,保证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运行。

 第三,要认清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定一个好的制度不容易,执行好制度就更难了,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条例》把党章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一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对于抓好《条例》的执行,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认清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党组工作在不断规范中,势必受到习惯势力、传统思维定势的干扰。要把好的制度贯彻执行好绝 非易事,必须下决心、花功夫,保持定力,以“钉钉子”、“拧螺丝”的韧劲,坚定不移地抓好贯彻实施,务求使之落地生根。

  二、紧密联系党组工作实际,严格贯彻执行好《条例》 《条例》的政策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各级党组(党委)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条例》的具体规定和刚性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实施,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要在 4 个方面下足功夫,确保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第一,要在落实党组职责使命上下功夫。依据党章,《条例》对党组的地位、工作遵循的原则、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学习贯彻《条例》,首先要把这些规定领会好、落实好。特别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规定。怎样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条例》作出一系列规定。我体会,要着重把握三个方面。一要准确把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四条:

  (1)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3)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4)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 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这四条,既规定了党组工作的原则,实际上也明确了党组工作应坚持的方向和要求,必须很好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去。二要准确把握党组与其他各种组织的关系。《条例》除了规定,党组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外,还规定:“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三要准确把握党组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条例》把党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特别对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条例》第九条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第十条,明确了党组讨论决定的七个方面重大问题,包括: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3)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5)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7)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这七条,对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规定的清清楚楚。按照这个规定,该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必须由党组讨论决定。同时,《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各党组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工作新格局。

 第二,要在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规矩办事上下功夫。《条例》一个鲜明特点是,专门用一章,对组织原则作出明确规定。这是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对党组制度赋予的新内容和新要求。《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这是对党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的要求,必须作为一条铁律严格遵守。针对过去存在的请 示报告工作不够的问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 1 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请示报告工作的要求,这是起码的组织规矩,各党组(党委)要认真执行,自觉强化组织意识和程序观念,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去年,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委和省市县(市、区)直属部门党组(党委)向上一级党委例行报告工作制度的规定(试行)》,明确提出,市县(市、区)委和省市县(市、区)党委机关和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党组(党委)每半年向上一级党委报告一次工作;需要向党委报告的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同时还规定,在报告的形式上,主要以书面的形式报告工作,必要时也可向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汇报。对于这个《规定》,各党组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对党组成员遵守组织规矩作出更具体、更明确、更严格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对于这些规定,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组每个成员的教育,引 导他们不能随心所欲、我行我素,必须严格按党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办事。

  第三,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最大规矩,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我们党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实践证明,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有机统一,才能保证党的各级组织有效运转。《条例》第四章、第五章,都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作出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特别对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规定:“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各党组要认真落实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真正把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把统一意志与集思广益结合起来,使各方面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第四,要在严肃明责追责上下功夫。《条例》明确了党组和党组成员的责任,有责必践责,违责必追责。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把好的制度落实好。《条例》第六章,专门对“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彰显了中央贯彻执行好《条例》的决心和信心。《条例》提出:“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 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 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考核是追责问责的基础,更是保证党组和党组成员履行好职责的“指挥棒”、“助推器”。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研究建立具体的考核评价办法,真正把对党组和党组成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落到实处。

 《条例》第三十条对应当追究党组成员的八种情形作出规定,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2)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3)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4)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5)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6)擅自公开发表或者出版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讲话、报告、文章、著作的,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的; (7)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8)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 有责任的。我之所以在这里原文复述这些内容,就是要提醒大家,对于这八条应当铭记在心,时刻对照检查,坚决防止这样的问题发生,做到警笛常响、时刻提防。

  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需要注重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这期培训班,对于学习贯彻《条例》只是开了个头,今后的任务更加繁重。各党组(党委)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务求使好的制度落地生根。

  第一,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贯彻执行《条例》,首先必须学深学透《条例》。各党组(党委)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省直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和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认真学习好《条例》,把各项要求搞清楚,把各项规定学扎实,真正用《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要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先学一步、学深一筹,带头做《条例》的宣讲者、执行者、维护者。

  第二,要在贯彻执行《条例》中注意解决存在的问题。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条 例》规定,对现有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确保党组的设立和运行符合中央规定,这项工作要在 2016 年底前完成。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要重点看应设立党组的是否设立了党组;看党组是否发挥了领导核心作用,党组职责是否明确、党组成员是否按要求配备;看党组是否建立议事决策规则,是否明确议事决策事项、规范议事决策行为;看党组是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是否承担起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等等。对于符合《条例》要求的,要继续抓好工作落实;对于不符合《条例》要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纠正;对于有些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提出意见,逐步解决。各党组要对照《条例》对自身工作进行一次集中自检自查,发现与《条例》不符的问题,要主动整改、自觉纠正。《条例》的贯彻执行政策性、政治性、原则性很强,对有些问题的解决,要按照管理权限,认真请示报告,遵守组织纪律和组织规矩,绝不可以擅自作主。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条例》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条例》规定,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据《条例》严肃追究责任。《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 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推进《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三,要注重总结学习贯彻《条例》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党组(党委)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同依法依规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统一起来。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的好氛围。特别是要把好的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探索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党组工作制度体系。

 第四,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推动,进一步提高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把成效体现和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特别要着力推进党组(党委)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提升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水平。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要扎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切实抓好四个专题学习研讨,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振奋精神推动辽宁振兴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把党组摆进来,把自己摆进来,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抓 好整改落实。特别要深入整治、着力解决精神懈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肩负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热情,为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拼搏奋斗、建功立业。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省委常委扩大会上提出的“八个带头、八个自觉”,既是省委向全省人民作出的承诺,也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党组(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深入学习贯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建设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集体。三要着力使正确的用人导向亮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实起来。这是李希同志到省委组织部调研讲话时,着眼建设良好政治生态,对培养和造就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队伍提出的明确要求。各党组(党委)要按照这一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体现和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按照省委提出的“五个坚持”,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切实把正确的用人导向体现和落实在选拔每一个批次和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实践中。省委近期出台了《关于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好干部的意 见》,各党组(党委)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四要大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党组(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当前,要着眼于服务稳增长大局,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帮企业稳增长促振兴”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走进企业、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生效,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同志们,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清责任,牢记使命,扎扎实实地学习贯彻好《条例》,不断提高制度治党的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根据清远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关于加强反腐倡廉调研工作的部署,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2016 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调研参考课题》的要求,4 月 10 日至 11 日,清新区纪委监察局成立调研组深入到石潭、三坑等镇,通过召开镇党委书记、镇纪委委员、村(居)两委班子座谈会,明察暗访,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人士关于如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的意见和建议等多种方式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总整理,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当前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区在党员干部作风整顿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确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组织观念不强、政治纪律松弛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是非不辨,立场不明。个别党员干部对社会丑恶现象熟视无睹,不嫉恨、不斗争;对有损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缺少正义感;对人民的疾苦麻木不仁,缺少同情心。如:上半年,区纪委在信访调查中发现水利行业在水利工程项目评审、农村电气化验收、帮助企业申请上级专项补贴资金等环节,一些水利专家、评审人员利用职权,以“个人评审费”的名义向企业收取了 7 万多元好处费。其中,个别党员干部明知道收取这些好处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党纪国法,但对这一行业的规则乱象,就是不批评,不制止,不举报,是非不辨,立场不明。

 2.言行不一,两面人生。个别党员干部奉行阳奉阴违的人生观念,对上一套,对下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上唯唯诺诺,谦卑恭维;对下官气十足,专横跋扈;对下属要求令行禁止,遵纪守法;对自己则我行我素,自由放任:扮演着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两面人角色。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某,在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会议上讲话时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会议后却唯我独尊,工作中不虚心听取群众意见,靠拍脑袋 作决策,习惯于独往独来、包办代替,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利用特权让儿媳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利用职权贪污等违纪违法问题。

 3.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为官一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确保平安。翻翻报纸,看看文件,接接电话,一天混完混一任,混完一任换个地方接着混。今年上半年我区共计处理了 9 名党员干部,他们都存在比较严重的不思进取,工作渎职等问题。

  4.嘴巴不严,随意泄密。有些党员干部党内党外不分,国内国外无界,无密可保,随意乱讲。开会研究重要事情,作出重要决定,越强调保密越保不住密,会议一散消息就传出去了,文件还没发消息已传了一圈。有的人正面消息传,小道消息也传,以此显示自己信息灵通。如区某镇劳动所副所长郑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向稀土矿老板欧某通风报信,导致欧某及时逃避行动组查处,国家稀土资源被非法开采变卖。

 二、当前开展增强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教育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今年,我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四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对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年初,按照区 委的统一部署,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区委制定了《如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实施办法》,《办法》通过抓思想排查,建立“五项机制”,开展“一项”活动等有力措施,保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1.抓思想排查。在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的环节,我区各级党组织为了找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展以“六查六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查党性修养,看理想信念坚定了没有;查组织纪律,看工作作风改进了没有;查干部管理,看规章制度落实了没有;查严以修身,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转变了没有;查严以用权,看群众观念增强了没有;查严以律己,看干部行为规范了没有。要求全区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自己在党性立场、法纪观念、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行为规范,修身、用权、律己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为下一步开展批评,制定整改措施作准备。

 2.建立“五项机制”。一是建立党员干部关爱机制,突出重点地做好“关口前移”工作。2016 年活动开展以来,区纪委主要领导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 33 人次,先后对 45 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谈话。二是建立行政服务无障碍机制,突出重点做好服... 县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经报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意,xx县于2018年1月21日下午1:00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经报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意,xx县于2018年1月21日下午1:00召开县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通报如下:会议紧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主题,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姚勇同志主持会议,通报了县委常委班子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代表常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市委王忠副书记、市委第五督导组组长、市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高远洪主任作指导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戴荣同志、政协党组书记李堂发同志和市委第五督导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会前,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开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按照“四必谈”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梳理总结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刻剖析根源并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严格要求,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针对2016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担当作为、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方面查摆出的16个问题,县委常委班子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政治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常委班子整体合力、强化违纪案件查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整改思路,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进度时限和具体要求,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扎实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县委常委班子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担当负责、攻坚克难、不回避矛盾,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六个方面问题和“三对照三联系”要求,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汲取白恩培、仇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具体地进行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不大而化之、浮在面上,不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主观世界改造不够彻底、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有所放松、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提升,工作中统筹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仍需加强,对急难险重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常委同志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相互之间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不怕痛不回避不遮掩;相互批评坚持严肃认真,有建议有批判有辣味,会场气氛既紧张严肃又和谐民主,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市委第五督导组组长高远洪同志对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做好责任精准化工作落实;二是保持好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心态; 三是坚定整治微腐败的决心;四是做好监督全覆盖工作。市委王忠副书记对此次会议的召开作了两点肯定:一是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有很大进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做到了学思践悟,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二是本次民主生活会总体上达到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要求开展。提了三点要求:一是认识要增强;二是工作更加落实;三是效果更加明显。最后王副书记希望:一是班子建设紧迫感还要加强,从个人到集体到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认识上、行动上形成共识;二是作风要更加扎实,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在工作态度和实在成效体现对党忠诚;三是班子要更加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看开看远看清,抓好工作落实;四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有权有责有担当,管好自己和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姚勇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2017年度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在市委王副书记和督导组各位领导的全程指导下顺利进行。会上,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职责和工作经历,重点对照党章、对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对照初心和使命,以“剖析自己不怕严、听取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的精神,开展了深入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总的来看,各位同志都表现出了敢于揭短亮丑的政治勇气和真诚帮助同志、维护班子团结的政治觉悟,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坦率真诚、团结鼓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常委会班子成员要深化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同志间的相互批评、坚持立说立行,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强化成果运行,把此次民主生活会的正能量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源源动力,坚持深化学习、突出成果转化、强化督促指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扎实做好全县脱贫攻坚、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方案

 根据开县教育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开教工委〔2013〕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党支部的实际工作,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围绕上级要求和“八个一”的工作目标,找准找透党性修养、教育理念、作风形象、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四维”的育人共进价值观和“三维”的育人共进方法论,践行“把学生当作自已的孩子倾情培育,把教师当作自已的亲人真情关爱”的理念,发挥班子的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时间安排

 1、会议主题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改进作风、强化学习。

  2、时间安排

 201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拟定于6月29日下午召开

 3、民主生活会地点

 二楼会议室【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

 4、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

 全校党员

 三、会前准备工作

 1、组织学习

 本次民主生活会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新党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共开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服务学校师生的实施意见》(开教工委〔2013〕20号)、开县教育“八个一” 的

 工作目标、姚书记在机关“转变作风、强化学习”培训会上的讲话《关于德、德育、育德的思考》等。

  2、自我剖析

 对照《自我剖析整改对照检查表》的内容,重点从教育理念、作风改进、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剖析,主题要扣紧,问题要找准,原因要剖深,并填好《自我剖析整改对照检查表》。

  3、征求和梳理意见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党员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要按照领导班子集体和党员个人分别进行梳理,属于对领导班子集体的意见,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向班子成员通报,属于对党员个人的意见,由党组织书记反馈给本人,并填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表》。

  4、开展谈心活动

 要认真开展会前谈心,党支部书记要与班子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切实发挥好“班长”的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班子成员也可与分管的负责人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达到交流思想、查找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

  5、撰写发言提纲

 领导班子党员每个成员要结合学习心得、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重点查找自己思想、工作和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要对班子集体及每个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意见。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

 在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的前提下,于6月25日前,将会议有关准备情况(包括民主生活会方案、学习记录、征求意见汇总表、发言提纲)报镇党委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召开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会议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重点从教育理念、作风改进、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剖析,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按照规定进行纠正。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地帮助认识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党支部书记要对班子成员的发言逐个进行评议,班子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五、会后相关事项

 1、制定整改措施

 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班子和个人要分别形成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具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2、通报会议情况

 本次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整改措施和干部群众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满意度,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向干部群众通报。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要采用适当形式向社会反馈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3、材料归档和上报

 民主生活会后,学校及时将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会前征求到的干部群众意见材料、会议记录、领导班子成员发言提纲和会后制定的整改措施形成专题报告,于7月10日前报送镇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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