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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调查报告:平安创建活动内容

2019-12-20 07:37:00
创建平安家庭促进社会和谐

  为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近日,市妇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6个县区的部分社区、乡镇、村庄,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个别走访、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临沂市是一个人口大市,共有家庭_万户。去年以来,临

沂市妇联围绕建设“平安山东”的总体部署,按照建设“平安临沂”、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从妇女群众想平安、盼平安的愿望出发,找准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切入点,确定了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多次与市综治办就如何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进行具体的研究探讨,在抓好试点、总结基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与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实施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制定了“平安家庭”标准,确定了创建目标,明确了主要内容和活动载体。市及各县区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纳入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用每家每户的“小平安”汇聚起全市的“大平安”,在全市形成了“人人关心治安、家家争创平安、村村参与防范”的良好局面。各级妇联组织积极牵头协调,创新活动载体,量化、细化任务目标,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目前,全市涌现出“巾帼巡逻队”_余支,“巾帼调解队”_余支,“巾帼宣传队”_余支,好婆婆、好媳妇_余人,“五好文明家庭”_余户,_%的家庭达到了“平安家庭”标准。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临沂市开展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各级把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素质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家庭助廉、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了家庭成员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大力进行爱国、爱社会、爱家庭的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家长、好孩子和“巾帼岗位明星”等丰富多彩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教育家庭成员尊敬赡养老人,科学教育子女,夫妻相互忠实,家庭成员之间宽容谦让,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加强团结友爱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奉献、团结互助、扶贫济困、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密切了邻里之间的交往与沟通,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逐步建立起来。市及各县区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开辟电视专栏、建立宣传一条街、发放“公开信”、编发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多渠道、高密度、高频率地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标准、方法和措施广泛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些县区把“平安家庭”标准、“六进家”的具体内容制作成精美的挂历、编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学习手册》发放到每个家庭;有些县区采取建立健全家庭档案、与家庭签定平安创建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增强家庭成员平安创建的责任感;有些县区专门成立了“巾帼平安剧团”、“家庭剧团”,以小品、相声、秧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编演法制道德文艺节目,到各社区、村庄巡回演出,使家庭成员在娱乐中受到教育。

  二是发挥网络作用,及时化解家庭矛盾。各县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构建起了专群结合、点面结合、动静结合的基层治安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化解在了家庭、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各乡镇普遍建立了由分管书记任主任,司法助理、妇联主席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坚持当庭调解、现场调解、预约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及时调解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大部分村居成立了“巾帼调解队”、“巾帼巡逻队”,她们边学习、边调解、边巡逻,干得非常出色。沂南县建起巾帼调解队170多支,充分发挥对本村民风、习俗和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本着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原则,对邻里纠纷、地界争端、家庭不和等矛盾进行调解处理,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升级。今年以来,全县“巾帼调解队”成功调解纠纷100余起,全县各类纠纷及刑事案件同比下降了16.7,成为群众信任的“百姓法官”。费县梁邱镇新柱子村男劳力大多外出打工,村妇代会组织122名成年妇女组成巾帼巡逻队,分组、分区域轮流站岗值班,她们在常年不间断地进行夜间义务巡逻的同时,坚持学法律、学文化、学科技,相互交流学习、生产、生活经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不仅使村里的治安状况有了根本好转,维护了家庭平安,而且通过学习交流,树立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提高了法律道德和科技文化素质,形成了一种高度自觉的爱国家、爱集体、爱家庭、互学互帮互助的良好民风村风,这支巾帼巡逻队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山

区“110”。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创建实效。各县区立足当地实际,把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量化、细化,并有机融入丰富实效的活动之中,使广大妇女从中受教育、得实惠,从而充分调动了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平邑县妇联结合实际,在全县启动了“46810工程”。即:签定四份协议:老人赡养协议,纠纷调解协议,晚婚晚育协议,巡逻站岗协议。搞好六项竞赛评比,评出“十佳守法标兵”,“十佳敬老之星”,“十佳致富能手”,“十佳卫生标兵家庭”,“十佳互助家庭”,“十佳计生模范家庭”。办好八件实事: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每村培养一名懂法干部,为每户送一项致富技术,给每个村建一个图书室、每户备一个书橱,给每村上一次安全知识课,给每户发放“文明守法十进家”明白纸,办一次反邪教讲座,每年组织一次“庭院美化、绿化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典型推广会。倡导十种风气:倡导遵纪守法、孝敬老人、勤俭持家、勤劳致富、晚婚晚育、讲究卫生、邻里和睦、拒绝邪教、见义勇为、学习知识的风气。兰山区把“平安家庭”创建和“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内容,53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站(点),普遍成立了反家庭暴力志愿队,深入社区、家庭作宣传、调解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家庭的平安推动了社区的稳定和谐。

  四是注重典型引导,搞好示范带动。市及各县区注重在抓点带面和培养典型上下功夫,让典型来说话、来引路。在去年召开的全市维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推广了罗庄区创新维权机制维护妇女权益、兰山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沂南县开展以“六项活动”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今年5月份又联合市政法委召开了由各县区委分管书记、综治办主任、妇联主席等人员参加的全市“平安家庭”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沂南县大庄镇朱家井子村的法律服务进家、界湖镇水浒套村的治安网络进家、依汶镇后峪子村的家庭美德进家、辛集镇房家庄子村的科技服务进家、苏村镇朱家庄村的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进家等各具特色的典型,带动了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县区都注重用活生生的典型和身边的事例示范、教育、感召每一个家庭,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做到了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广大群众拍手叫好。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县区、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协调不力、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要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应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常抓不懈。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平安是社会平安的基石,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安定有序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基层,就是要妥善处理各种家庭、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持家庭的平安稳定。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一些家庭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家庭暴力加重、婚姻稳定性下降、老年人得不到较好赡养等问题。因此,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美满婚姻、幸福家庭、培育健康下一代、营造良好家风中的特殊作用,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这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更是各级妇联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各个家庭责无旁贷的任务,必须把这一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常抓不懈,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教育引导。要按照市委提出的构建“富裕、平安、文明、生态、开放、活力”临沂的新思路,继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家庭”、“美德建设进家庭”、“科普知识进家庭”、“和谐新风进家庭”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充分发挥维权协调小组、法律顾问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妇女儿童维权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月、“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巾帼文明队”、“女子巡逻队”和妇女“禁赌队”、“帮教会”的作用,影响带动家庭成员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妇女依法管家,依法治家。继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爱心献老人,科学育子女”、“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好事做在婆家、光荣送到娘家”“好媳妇”、“好婆婆”升级达标评选表彰等活动,建立平等、和睦、民主的家庭关系,以良好的家风促进村风民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3、做好结合文章,搞好内创外联。一是与“双美”活动相结合。“美在农家”、“美在家庭”活动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着内在联系,只有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才能使创建活动更具有生机和活力。二是与家庭教育工作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长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儿童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三是与“百万农家女争创致富户”活动相结合。要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学科技、用科技,教育家庭成员勤劳致富、守法致富,把广大农村家庭引导到致富奔小康上来。四是与帮助妇女儿童排忧解难相结合。继续搞好“万名妇女结对帮扶”、“千名孤儿救助”、“春蕾计划”等活动,充分发挥“沂蒙大姐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富余妇女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五是与在全市女党员中开展的“弘扬红嫂精神,争做时代新女性”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6万名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动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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