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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心得体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2020-08-03 23:22:35

 群众路线心得体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面对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面对新的历史条件和考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遵照党的十八大的要求,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为民,点亮思想的明灯

 坚持群众路线,为民是目的、是方向。所谓为民,即甘当公仆、服务人民,真正做到思想上认同群众,感情上亲近群众,行动上为了群众。

  (一)冲破无形的壁垒,认识有形的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之所以产生脱离群众的现象,关键在于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作风上出了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党员干部受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和侵蚀,群众观点逐渐淡漠、宗旨观念逐渐淡化,自我意识逐渐膨胀、特权意识逐渐增强,在思想上、现实中为自我构筑起一道无形的“壁垒”,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和群众隔离起来,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诉求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在自我封闭的世界里,在某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群众”成为一个抽象、模糊的概念,一个空洞、苍白的符号。其实,群众从来就不曾离开过我们,他们就是我们身边一个个具体可感、有血有肉的生命体,同时他们又是变动不居、充满活力的自由人。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群众的生存状况和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多样、多变,群众生态越来越

 呈现出差异化、复杂化。鉴于某些领导干部的思想实际和群众生态的客观变化,我们有必要对“群众”这一概念进行再认识。谁是“群众”?“群众”在哪里?“群众”的现状怎么样?“群众”的诉求是什么?如此等等,弄不清楚这些情况,就说不上对群众有一个真切的认识,更谈不上如何去“密切联系”了。

  (二)不论职务高低,当晓权力之源。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来源是否清楚,权力观是否正确,是关系能否始终保持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根本问题。无数事实证明,一个领导干部如果在权力观上出现偏差,就必然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失误,甚至把公权变成谋利的私器。当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依然将自己手中的权力简单地认为是上级的任命或组织的安排而只会眼睛向上,或者简单地认为是靠自己的本事争取到的而骄矜自大,更有甚者错误地认为是自家祖坟冒青烟得来的而目中无人,如此等等,就是不懂得权力真正的源泉在于人民。我们党从来就很清醒很明确地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毛泽东:《共产党基本的一条就是直接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我国的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而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了国家权力从人民而来、由人民掌控、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也再次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有明了权力的真正来源,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才能够在贯彻群众路线上不迷糊、不踌躇,对待群众不是挂在口头上,而是真心实意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切实把群众当成衣食父母、服务对象,始终与

 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不谋一己之私,常思群众之利。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我们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意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九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理应成为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座右铭和价值观。而能否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就成为检验每一个共产党员能否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的试金石。“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党和人民的信任,使自己有了施展才华的平台、干事创业的舞台,领导干部自当始终牢记宗旨,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尊重群众、真正敬畏群众,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身体力行以民为本、为民用权、替民分忧,全心全意为群众谋福祉,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务实,树起做事的标杆

 坚持群众路线,务实是态度、是方法。所谓务实,即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真正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弄虚作假,不投机取巧,不急功近利,不浮夸伪饰,真心实意为群众干正事、办实事、做好事。

  (一)以群众是否需要为目的。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彻底摒弃形式主义,切实做到问需于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是我们全部工作的出发点、过程和归宿。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讲实际、重实干、求实效,坚决不能讲排场、装门面、摆阔气,坚决不做华而不实、劳民伤财、引发民怨的事情,力戒飘浮作风、杜绝表面文章。每事决策之初、实施之前都要问问自己、问问群众,是否是群众真正需要的,警惕功利之心作祟,小心庸懒散奢使坏,避免做出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错事、蠢事或坏事,真正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一定要看到,

 只有站稳人民立场,切实从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才能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二)以群众是否满意为导向。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彻底摒弃主观主义,切实做到问计于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翁,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巨大的力量。我们做任何工作,必须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深入实践,重视研究广大群众的劳动、工作、生活状况以及他们的思想、情绪、愿望、要求,把这些作为第一信号,作为制定和调整方针政策的最重要依据。要深入群众,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真心实意地向群众学习,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绝不能不顾复杂现实、不懂统筹兼顾、不听民意诉求,一意孤行、不计后果地胡来、蛮干。只要我们心里装着人民,凡事想着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我们的工作就一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如鱼得水、如虎添翼,我们的事业就一定能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

  (三)以群众是否受惠为标准。坚持群众路线,必须彻底摒弃官僚主义,切实做到问政于民。当前,在一些地区、一些部门和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中依然或多或少存在着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安危掉以轻心,对群众的呼声漫不经心,

 “做官当老爷”,自以为是、独断专行,颐指气使、粗暴蛮横,遇事推诿、办事拖拉,贪图享乐、奢侈浪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导致许多工作部署有阻力,许多政策效果打折扣,许多实际矛盾难解决,从而冷了群众的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真正树立群众观点,认识到我们本来自群众,我们并不比群众更**,也不比群众更高尚,更不比群众更高贵。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必须转变工作作风,认真遵行“八项规定”要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真心体验群众的酸甜苦辣,深入了解工作的利弊得失,在工作中真正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坚决防止和纠正,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三、清廉,守住做人的底线

 坚持群众路线,清廉是原则、是底线。所谓清廉,即清正廉洁、公私分明,真正做到坚持原则、守住底线,不起非分之想,不生贪欲之心,不谋一己之私,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

  (一)握紧欲望的缰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理性认识人性的弱点。人的本性是利己的,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欲望恰如一匹不受约束的野马,性情狡黠,桀骜难驯。俗话说:火,越烘越寒;嘴,越吃越馋。古往今来,因“信马由缰”、放纵欲望而人仰马翻、饮恨千古的事例实在太多太多。客观地说,每个人都心存欲望,心有念想,但这样的欲望和念想必须约束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个人欲望的满足,应以不损害

 社会或他人的利益为前提。共产党员作为有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的人,必须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满足自己的正当需求的同时,务必握紧欲望的缰绳,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绝不能放弃理性,放纵贪念,为所欲为,让欲望的迷雾蒙住自己理性的双眼。

  (二)经受诱惑的考验。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清醒拒绝权力的异化。所有诱惑,皆源于权力的异化。权力既意味着责任,同时也伴随着各种诱惑和考验。权力既可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也可成为毁伤自己的利刃。当今社会,各级官员面临的各种诱惑或考验形形色色、时时处处,只要稍一动心,就会自乱阵脚、深陷其中,以致一步步地走向深渊。“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各种诱惑”,乃为人处世、履职用权的重要一环,不可等闲视之。远离诱惑、经受考验,必须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高尚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不断增强对各种诱惑的抵抗力和免疫力,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绝不能让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满足私欲的工具。必须自觉做到“修身、律己、慎独”, 不为权力所迷,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美色所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三)坚定法治的理念。坚持群众路线,必须真正认识法律的威力。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尽责履职、秉公用权是领导干部最大的清廉。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集中阐述,并特别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必须认识到,法律既是维护正义的武器,也是制裁恶行的手段。要不断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清政廉洁、为民服务,自觉维护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精神在服务人民中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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