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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授课讲稿)

2020-05-28 07:20:38

 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论与实践

 授课讲稿

 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的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

  今天课程分四部分内容

 一、理论由来: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和我党民主集中制理论与实践

 二、组织原则:党章中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内容

 三、形势分析: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实践对策:当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与对策思考

 第一部分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和我党民主集中制理论与实践

 一、民主集中制的由来与发展

 民主和集中的思想最早见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个无产阶级的国际共产主义组织,

 1847年6月在伦敦由正义者同盟改组而成。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主要领导人,共同制定的《共产党宣言》是该同盟的纲领。他们在这个纲领中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为同盟设计的组织原则方面强调“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

  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所特有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早在马克思、恩格斯领导创立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并使之贯穿于国际工人组织和各国工人党建设的全部时间中。在他们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是同盟的最高权力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同盟个人必须服从同盟组织,同盟各级组织必须服从同盟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不要民主的绝对集中和不要集中的绝对民主。在批判巴枯宁的支部自治、党员个人自治的荒谬主张时,他们明确指出,为了进行斗争,必须把党的一切力量拧成一股绳,否则,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成为一个像早期基督徒那样的畏缩胆怯的而又阿谀奉承的组织。

  2、列宁的观点

 ———————

 列宁在创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过程中,明确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并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载入党章。列宁指出:无产阶级“所以能够成为而且必然会成为不可战胜的力量,就是因为它根据马克思主义原则形成的思想一致是用组织的物质统一来巩固的。”(《列宁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页)1920年7月,共产国际接受了列宁的建议,把实行这一原则作为加入共产国际的必要条件。从此,民主集中制就成为各国无产阶级政党一致公认的组织原则。

  1905年12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党的改组》决议案,列宁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他指出:“我们在自己的报刊上一向维护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从未反对过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

  1920年7月,列宁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规定:“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从此,民主集中制就成为各国共产党共同遵循的建党原则。

  2、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组织原则

 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中共一大召开之际,党的创始人之一陈独秀提出“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中制,应该是信仰共产主义,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共产主义”的党纲交大会讨论。

  纲领的第三条:“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即用党的委员会的形式确立集体领导制度,决定重大问题要由委员会集体讨论。

  第十五条:“本纲领需经全国代表大会2/3的代表通过修正案时方可修改”。同时又强调了集中: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地方组织必须服从中央。

  3、执行好的时期

 ---列宁时期

 ---中共40年代中期至50年代中期

 ---匈牙利卡塔尔时期

 4、执行不好的时期

 (1)从党的历史经验教训看,党内民主集中制的不健全和扭曲实施,给党的事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原因之一就是他利用了自己在党内的威望和在党内的地位搞家长制,听不尽党内外许多同志的正确意见,致使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归于失败。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王明在共产国际的支持下,以“钦差大臣”自居,置党中央的集体领导和组织纪律于不顾,大搞独断专行,强制推行脱离中国实际的左倾路线和方针政策,使苏区和红军力量丧失殆尽。

  新中国成立后,党成为执政党,在党的中心任务发生转变的情况下,我们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长期没有充分认识。一个时期,

 “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等等,这些现象的不断滋生,使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集体领导原则和民主集中制不断受到削弱和破坏,终于导致了“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悲剧。

 (2)从苏共的教训看,党内民主集中制的不健全和扭曲实施,直接导致了亡党亡国的惨痛悲剧。

  党内民主,在于党员拥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但在苏共党内,充满着封闭性,和神秘色彩,上层的事对下隐瞒、封锁,普通党员只有听从命令的责任和义务;党内民主,在于党员在纪律约束的范围内享有言论自由、参政议政的权利,但在苏共党内,党的政策决策不可能被自由讨论,而是少数人拍板和所谓的“一致”通过;党内民主,在于党员有选择干部的权利,但在苏共党内,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命,采取的是内定任命制;党内民主,在于党员能够对其他党员包括党的方针领导干部拥有监督的权利,但在苏共党内,普通党员根本无法监督党员干部和高级干部,下级无权监督上级。苏共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组织制度的破坏,直接导致了它的亡党亡国惨痛悲剧的发生。

  第二部分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与内涵

 民主集中制的“民主”和“集中”是辨证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过度的强调“民主”就不能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就不能使我们的党成为一个坚强的能战斗的整体;过多的强调“集中”就不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就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既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实现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进而使得我们的党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民主集中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使得我们每一个人能紧紧团结在我们党的周围,为党的事业,也为人民的事业去奉献自己的才智和一切;民主集中制为我们党提供了一个集中千千万万个党员的智慧,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科学准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使得我们这些千千万万的个体有机结合为一个有共同目标的整体的有效途径。也就是说,只要我们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党就能团结一切的原意为我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去努力奋斗的人们,充分发挥他们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和积极性,领导着他们去发展和实现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另一方面,任何事业的成功都离不开铁的纪律,尤其是像我们党正在领导人们进行着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我们的党是一个战斗的机体,是一个有着远大目标的代表多数人利益的团体,这无疑更需要铁的纪律。因此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实际上,我党建党伊始就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党在“二大”是就明确规定了党的纪律。

  一、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1、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章中明确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

  ①“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④正确处理上下级党组织的关系。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⑤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党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要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总之,对于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应当把握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这六条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统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化。

  2、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

 第一、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

  既不能离开民主讲集中,也不能离开集中讲民主,而是必须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就是造成一个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正如毛泽东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2页)

 第三、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反对走极端。

  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既可以克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独裁现象,又可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极端民主化现象。

  总之,对于民主集中制基本原则,应当把握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这六条基本原则,既体现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统一,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化。

  3、党章第四条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二、党的纪律的内涵

 党的纪律简称为党纪。它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①一般来说,党的纪律有广义、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上党的纪律是泛指党内各种行为规则,体现在党内各种法规之中。也就是说,党内的各种法规都是党的纪律。它分两个方面,一是党内的,一是党外的。这是因为我们党是执政党,国家所颁布的宪法、法律和法令也属于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范围内,《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同时又不能把党纪、政纪和法纪等不同性质的概念混为一坛。党纪是约束党的;政纪是约束国家工作人员的;法纪是约束一切全体公民的。

  狭义上党的纪律是专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也包括党中央对该条例所作出的补充规定等。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我们党已经建立起以十六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纪律体系。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②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

 党的纪律是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由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不同,因而党的纪律的内容也应当有所不同。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宣传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多个方面。其中,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第一、政治纪律。是维护党的高度统一,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同党中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之间关系的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生活行为准则。它分两个方面:在政治上,党的各级组织必须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在政治思想上,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必须坚持和拥护党中央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

  由于党的政治纪律所涉及的问题,是带有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问题,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因而它在党的纪律中占用头等重要的地位。这就决定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政治基础。

  第二、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而制定的原则与行为规范,它是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组织纪律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党章》中规定的“四个服从”,都是“必须” 的、“无条件” 的。

  第三、群众纪律。是处理党和非党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即处理党群关系的纪律。主要内容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随时随地维护群众的利益,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现象的发生。

  此外,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党的纪律还包括:宣传纪律、保密纪律、外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等。这些内容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也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

 “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的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由此可见,党的纪律是需要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的,同时也是每一个党员都必须遵守的,无一例外!

 毛泽东同志提出:要建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并不断增强党的活力。”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政权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议事,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在此基础上集中正确意见,集体决策,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满足。实行民主集中制,还要求“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无政府主义的

 “大民主”,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

 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一个重要原则,同时又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意义

 (1)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

 民主集中制高度体现了集体主义思想,能把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集中起来、把愿望和意志要求集中起来。只有这样,党才符合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才能充分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2)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党的组织优势

 中央组织部发布的党内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党员总数为8026.9万名;党的基层组织总数为389.2万个,其中基层党委18.7万个,总支部24.2万个,支部346.3万个。2010年,全国发展党员307.5万名,党员总数比上年净增227.4万名,增长2.9%。其中差额部分,大部分是因为党员去世;还有一部分出党的有3.2万名,他们中大部分是被开除的。其中发展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党员2.4万名,比上年增加0.3万名。发展大学生党员123.6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0.2%,比上年增加9.4万名。

 2010年,全国申请入党人2101.7万名,比上年增加86.1万名;入党积极分子1055.5万名,比上年增加50.1万名。庞大的政党要有组织上的统一

 背离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渠道遭到了破坏,党的事业就要遭受挫折。党将丧失领导能力和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

  (3)完成党的历史使命和各项任务的根本组织保证

 当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自身建设两大主题: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独立王国、本位主义等现象。

 (4)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

 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广西玉林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说: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了。

  (5)充分发挥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6)有利于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

 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毛泽东: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

  四.如何在实际中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

 1、认真学习,提高维护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我们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制度由人制定、执行、遵守,党员干部更应带头执行。

 2、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约束,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无条件地自觉接受组织的约束。

  党员与组织密不可分:群众从党员身上看党,或者抹黑,或者增彩。既想当党员又不愿意接受组织约束,只想按个人意愿办事的人,不能成为党员。

  3、以科学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4、几种片面的观点:

  民主集中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能肢解为“民主”和“集中”,不是“民主”加“集中”。因此,绝不能把民主集中制的运行扭曲成为“民主阶段”与“集中阶段”,或先或后地运作。

  “先民主,后集中”或者“先集中,后民主”都不是民主集中制。

  当前,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四个不够”: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

 第三部分 形势分析: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决定》: 一些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认真,有的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落实不到位

 (一)一些干部对民主集中制认识不到位

 1、在民主集中制上搞实用主义,各取所需

 对上“伸手要民主”

 对下“瞪眼要集中”

 2、主张取消民主集中制

 西方民主模式与发展党内民主

 二)执行不好的主要原因

 第一、党和国家所处社会环境存在专制主义生长的历史沉淀

 一是经济基础

 A、小农经济为主

 B、生产力水平低下

 二是政治基础

 A、长期君主专制的历史

 B、反封建不彻底

 三是社会基础

 A、民主制度很不发达

 B、人人缺乏民主意识、习惯和素养

 第二、高度集中的体制导致专制主义盛行

 一是进步意义

 A、保持社会稳定

 B、医治战争创伤

 C、集中资源搞建设

 二是弊端

 A、权力过分集中

 B、产生官僚主义

 C、以党代政

 D、监督失效

 (三)实践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薄弱环节

 1、班子形同虚设

 《党章》: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对已有制度执行不严格

  干部任用、党务公开等

 3、班子成员也有责任

 存在自卑心理、从众心理、担心惹麻烦

 第三、共产国际推广民主集中制时忽视了民主思想

 一是指导思想强调的重点是集中

 二是通过一系列政策实行集中

 三是党内民主的欠缺与国家政权结合产生巨大破坏力

 第四、执政党自身建设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在领导国家方面缺乏经验

 A、对资产阶级民主采取虚无主义态度

 B、只把民主当作手段

 二是大的胜利带来大的骄傲

 A、欣赏崇拜、鼓励崇拜

 B、人民自发地崇拜

 三是把一时激化的次要矛盾当作主要矛盾

 A、东欧事件

 B、中苏关系

 C、“右派进攻”

 四是政治上“左”的错误,加剧对民主集中制的破坏

 A、反右扩大化

 B、“过火”的党内斗争

 C、“两个反党集团”的破坏

 决策中的潜规则:

  开大会解决小问题

 开小会解决大问题

 不开会解决关键问题

 选举失真

 --没有竞争的选举

 --没有差额的选举

 --没有悬念的选举

 --“动作不一致”的选举

 跑官要官面面观

  短

 跑--抓住换届时机

  长

 跑--平时感情投资

  接力跑--挖掘各种关系

  跨栏跑--上级领导推荐

 4、党员权利“虚化”现象

 --知情权还不充分

 --参与权有待进一步落实

 --监督权还不到位

 --选举权在某些场合流于形式

 二、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

 一把手是绝对真理

 二把手是相对真理

 三把手以下是服从真理

 普通党员没有真理

 3、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长期以来人们抱怨:

  --上级的监督太远;

 --下级的监督太难;

 --同级的监督太软;

 --纪检的监督太晚。

  • 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 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没人管了。

  • 广西玉林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

  •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说:我当上副省长以后,天马行空来去自由了。

  当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与对策思考

 第四部分 实践对策:当前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与对策思考

 一、深化民主集中制理论研究

 1、民主集中制“是什么”

 2、解决“怎么做”

 我们建行可以在今后工作中设置科学运行程序

  六个环节:确定议题或方案---召开适当会议充分讨论---实行表决---做出决策---制定执行方案和措施及明确分工、监督检查、厉行赏罚

 3、党内民主的新认识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关系党自身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关系党员对组织的支持和信任度,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关系党的国际形象

 民主已成为时代潮流,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民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

 (1)列宁对党内民主的解读

 --党内权力属于全体党员。

  --党内一切重大问题由全体党员直接或

  通过代表来决定。

  --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

 有机构都由选举产生,必须向党员报告

 工作,并可以撤换。

  理论界对“党内民主”的界定

 党内民主含义很多,就其实质来说,就是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

 (2)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公开原则

 --选举原则

 --监督原则

 --多数决定原则

 --尊重少数原则

 (3)党内民主的功能

  --激励功能

  --整合功能

  --调节功能

  --制约功能

  --导向功能

 --自我更新功能

 (4)实践中的新突破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2、扩大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3、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4、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5、努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6、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

 (2)扩大县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党代会常任制1988年开始第一批常任制试点(12个市县), 2002年底开始第二批试点(50多个市县)比较突出的有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四川雅安市荥经县和雨城区,湖北罗田县、宜都市等。截止

 2006年1月,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的10个市(区)的99个县(市、区)进行试点。

 (3)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健全常委会向

  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

 --有的地方逐步取消常委会(湖北罗田县);有的地方常委会只确定全委会开会的议题,由全委会作出决定。

  --地方党委表决机制作出重大改进——实行票决制,十七大进一步规定实行票决制的范围。(绵阳市委在任免干部时,用电子表决取代手写投票,最大限度地保证表决程序的准确、快捷、科学和规范。《学习时报》08、6、23)

  (4)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

 十七大提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十七大以来干部制度改革进展特点:

  --竞争性增加

 --公开性扩大

 --公信度提高

 --监督力度加大

 (5)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向纵深发展

 2002年12月,四川雅安市进行了党历史上第一次县级党代表直选。雨城区和荥经县党代表名额共有

 325名,2000多名党员报名参选。

  雅安改革的特点是:打破身份界限,平等参与直选。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选

  多元化的提名方式

 直选探索中,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不再确定具体名单,而主要制定候选人资格与提名程序。

  组织推荐

  群众推荐

  党员自荐

 十七大报告提出,推广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优化选举细节

 以08年陕西洛川公推直选村支部书记为例:

  --细化资格条件

 明确候选人应具备的5个任职资格条件

 四、建立党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

  1、十七大已将“党务公开”写入党章

  --科学确定公开内容。应以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为重点。

 --建立公开的审批和反馈机制。

  --为民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

 --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要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3、深化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

 改革指向:使选举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改进投票细节

 2005年3月人代会在表决方式上有一个小小的改动,即在投票时,无论是赞成、反对、弃权,都必须划。有效地克服“动作不一致”。

 建议:还应该规定投票的路径,即每个投票者都必须先经过秘密投票处才能投票。

  五、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对策

 1、完善民主集中制,用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1)营造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2)探索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实行全过程监督

 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

 地方党委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实行票决制

 2、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扩大县(市、区)一级党代会常任制试点

 党代表实行任期制

 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和选举方式

 推进党务公开

Tags: 民主集中制   讲稿   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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