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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2020-04-03 09:40:49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及时准确地反应我苏木工作情况,全面提升我苏木整体形象,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结合我苏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信息工作由苏木党委书记、苏木达领导,宣传委员具体负责,各分管领导、各站所、各嘎查按分工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全苏木的信息工作。

 第二章

 信息报送工作的内容

 第三条

 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苏木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上级领导对某些具体问题的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来我苏木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的情况。

  第四条

 本苏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苏木各项工作开展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工作思路、工作总结,各类有意义、有价值的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本苏木开展各类相关调研信息;本苏木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情况;以及重大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及后续情况等。

 第五条

 经研究决定其他应报送的信息。

 第三章 信息报送工作的原则

 第六条

 报送信息要及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信息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要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一事一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尤其是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等紧急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前进行电话预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经领导审批报送旗委办信息督查科。    

 第七条

 报送信息要准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报送的信息反映的情况、所用的事例、数据要实事求是,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文字要简炼,标题要紧扣正文内容,简明直观。

  第八条

 报送信息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收集、报送信息必须全面完整,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坚持喜忧兼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防止以偏概全。 

 第九条

 报送信息要规范,确保信息的可持续性。要严格规范信息的搜集、审核、报送等程序。编写信息要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清晰精炼,意尽文止,重点突出,用词规范,要素齐全,逻辑严密,条理清楚。

 第四章

 信息报送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十条

 信息报送制度。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为主力信息报送员,对各自本职工作上及联系嘎查的亮点工作、重点工作动态应按照信息报送要求,标记署名后

 及时报送到信息管理员处。每人每月累计不少于4条信息。

 第十一条

 信息审核制度。上报信息筛选、文字加工、校对审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报送的信息必须经信息管理员审核,再由分管领导签发,紧急信息、重要信息需报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第五章

 信息考核奖惩办法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各信息员应鼓励积极向外投稿,若被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各级媒体、刊物采用,每篇分别奖励投稿人300元、200元、100元,若被旗委信息简报或刊物采用,每篇分别奖励投稿人20元。多家刊物同时采用,取最高奖励额。

 第十三条

 通报考核办法。 信息报送完成情况由信息管理员进行统计后,每季度向全苏木进行通报。 未完成任务者,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同时各包联领导要向主要领导进行书面说明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

 月

 日 

Tags: 工作制度   报送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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