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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息及外宣信息奖励办法

2020-08-14 14:41:10

 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信息及外宣信息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纪检信息及外宣信息质量,做到报送率、上稿率双提高,更好发挥纪检信息服务领导决策、指导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分解

 纪检监察信息及外宣信息工作实行全员负责制,纪检监察信息任务为办公室每人每周撰写3条,其它各科室每人每周撰写2条;外宣信息任务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每周撰写2条。   

  二、奖惩措施

 实行一周一汇报制度,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周对撰写情况进行一次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撰写信息的题目和数量。信息及外宣信息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及奖惩挂钩,对信息及外宣任务完成不好或上稿率不高的人员,按奖励标准进行经济责任追究的同时,不予提拔、不评先选优、不安排外出培训学习考察。

  三、奖惩标准

 1、完成州级、区级全年采用任务后,纪检信息被中纪委采用的每条奖励1000元;被自治区纪委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自治州纪委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

  2、纪检外宣稿件被国家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300元(国家级网络采用的每条奖励20元);被区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自治区级网络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被**日报采用的每条奖励

 60元。凡调研论文(1000字以上)在相关刊物采用的,按稿费的2倍奖励。

Tags: 信息   纪检监察   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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