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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调查报告_加强监督检查

2019-12-20 07:37:24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是我国价格监督检查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WTO的加入,在经济环境日益向国外靠拢,物价部门工作职能日益与世界接轨的情况下,探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途径,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升物价部门社会影响,促

进价格监督检查顺利进行,已成为物价工作者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课题。几年来,我们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工作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促进了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成功地塑造了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以下是我们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的一些实践与思考。

一、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方法

(一)强化领导,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我们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领导重视是其中关键性的问题。对此,我们不将领导重视停留在口头上,而是采取措施从三方面予以落实:第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只要有会议,我们就要强调舆论宣传的重要性,并在各阶段工作中把舆论宣传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目标考核中将舆论宣传进行量化予以考核评比;第二舍得投入。在人员、资金、工作条件等各个方面舍得花大力气投入,为舆论宣传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首先,舆论宣传指派专人负责,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新闻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价格检查系统的新闻报道工作及与各家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新闻单位对热点动向有什么需要,通过他们进行反馈和运作;其次,为改变舆论宣传工作完全依赖新闻单位的被动局面,掌握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加大对舆论宣传工作的资金投入购买设备器材;另外,为从事舆论宣传的工作人员创造优异的工作条件,给他们提供一个安静的工作环境,帮他们解决舆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加大对宣传报道的组织领导,为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提高了有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为舆论监督的蓬勃开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掌握全局,准确把握价格舆论监督工作导向。做好价格舆论监督工作的关键是正确把握导向。它是一柄双刃剑,运用得当,能够较好地发挥正面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可能引起负面消极影响。因此需要我们牢牢把握价格舆论监督工作的方向,把握实际操作中的分寸和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一要坚持以有利于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利于维护政府和物价部门形象,有利于稳定物价、维护社会安定为原则;二要坚持以党的重要舆论工具为主阵地,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事实为依据;三要坚持以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为目的,通过内外有别、选准角度、讲究策略来确保导向不出偏差。

(三)抓往重点,紧紧围绕价格检查工作中心任务开展舆论监督。围绕价格检查的中心工作开展舆论监督是由物价部门涉及领域的广泛性所决定。物价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延伸在方方面面,但规范价格行为的职能主要由物价检查机构承担。因此,价格舆论监督要赢得政府重视、企业理解、群众支持,必须紧紧围绕各阶段价格监督检查的中心任务,紧贴政府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来作文章。同时,在价格舆论监督运作时应注意协调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是指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长远问题指的是政府关注的经济运行软环境,眼前利益必须服从于长远利益。有鉴于此,我们新闻小组每月初都要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提出下一个月的宣传报道要点。如近年来,我们在宣传报道中不但紧紧抓住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群众负担较重、呼声较高的医疗、教育收费,药品、房地产价格等行业检查,及时报道检查情况,体现政府对群众的关心,而且抓住以“清费治乱减负”为重点的收费专题检查,为政府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针对各个阶段价格检查的重点任务,采取典型曝光、系列报道、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舆论监督。

(四)关注热点,坚持采用专题系列报道与现场跟踪报道形式。我们坚持针对不同的社会热点采取不同的报道形式。专题报道具有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特点。在价格监督检查中,经常采用专题报道的方法来解决某一行业中带有倾向性的价格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达到专项治理的目的。一度时期,涉农收费投诉较多,我们及时抓住六合县农机监理站对农村拖拉机手乱收费的典型案件,在电视台进行了连续四次跟踪系列报道,剖析案例,分析原因,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严厉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对纠正涉农乱收费行为收到了明显效果。跟踪报道现场感强,通过展示检查人员的执法过程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去年以来,房价不断上涨成为市民谈论的热点话题,我们及时抓住全国开展土地建设和涉房收费专项检查的契机,利用南京电视台《社会大广角》栏目拍摄系列专题片“三问南京房地产”这一机遇,参与拍摄了一期有关房地产明码标价检查的专题节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报道内容的多样化,还要求报道形式不能单一,要求我们除了学会运用传统的新闻载体,更应借助现代媒体的优势进行宣传,如2002年上半年我们充分利用南京市物价局自建的“南京价格信息网站”优势,在网上开展“向人民学习,问计于民”的活动,包括就

如何制止药价过高进行网上讨论、向市民问计,向社会公开征求《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修改意见等。除此以外,我们在拓宽报道形式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邀请新闻单位录播或直播市民关心的有关价格听证会;去年7月1日与南京电台联合开辟每周1期15分钟的《价格导航》专栏;2001年5月在《南京日报》开辟“南京三信三优”专版,该专版通过正面宣传的形式,在各行各业中树立了一批价格管理的模范单位,从而引导经营者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和法规。

(五)注意尺度,区别进行集中报道与分散性报道。集中报道和分散性报道适用于不同条件之下。当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和市场价格发生大的波动时,我们通常采用集中报道的方法,用以造声势,扩大影响,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每逢重大节日和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我们及时组织全市规模的市场物价大检查,邀请省、市新闻单位参加检查活动,集中报道检查情况,曝光价格违法行为,使不法经营者胆颤心惊,对控制物价上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如去年元旦、春节期间,为防止不法旅行社、个别公园景点乘机涨价,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我们连续开展大规模的旅游市场价格检查,邀请新闻记者同行并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检查情况,在强有力的新闻舆论监督之下,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始终较为平稳,绝大多数单位能自觉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从而展示了南京城市的良好形象。分散性报道,以反映日常价格监督检查情况为主,目的是为了让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保持经常在电视中有图像、广播中有声音、报刊中有消息,使经营者不敢轻易违法,消费者有安全感。

(六)与时俱进,适应宣传报道新形势、新变化。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物价部门的职能不断转换,价格舆论监督的层次也不断提高。我们己由最初的零星报道发展为有计划、专栏形式的统一报道,由对价格违法案件的事实报道转变为揭示整个行业不规范价格问题的深度报道,由简单反映价格检查的工作报道演变到引导社会各界了解熟悉价格法规、警示消费者防范某些行业价格陷阱的全方位报道。同时随着价格舆论监督水平的提高,舆论监督外在环境的不断改变,迫使我们不断创新,努力寻找符合我们报道需要的方式、方法,营造有利于价格监督检查的宣传氛围。2001年上半年,南京电视台和南京有线电视台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行整合,重新成立了新的南京电视台。两台合并后,各个频道的节目进行了大规模的重组,不少栏目被取消。我们在原南京电视台的固定栏目《价格监督台》也和其他几家执法部门联办的栏目一起被取消。在新的形势面前,我们振奋精神,抓住机遇,在分管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重新统筹规划全市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整体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的通知》,明确要求区县物价检查所、各检查科定期定量向市所上报新闻素材和报道线索,制定了五大节日检查、专项检查、明码标价月活动、举报分析、媒体公布的群众投诉及限期改正、实施警示的案件等六个必报制度,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使舆论监督工作能够更加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转。

二、价格监督检查舆论监督的实践思考

思考之一、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优势。《价格法》第五章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新闻单位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舆论监督所具有的四个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舆论监督具有广泛的教育作用;第二、舆论监督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第三、舆论监督具有及时的警戒作用;第四、舆论监督具有巨大的震慑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一方面价格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心的敏感话题,由价格而引发的热点问题也时时可见。另一方面,众多新闻媒体之间的报业大仗,迫使其不断挖掘社会热点,以争取受众注意。目前,与价格有关的报道文章,记者们愿意写,老百姓愿意看,社会各界自然形成了对于价格及其价格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喜闻乐见的宣传氛围。因此,我们应顺应形势发展,抓住有利时机,不断密切同新闻单位的联系:一是抓住不放。二是主动上门。三是建立联系制度。我们应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与新闻媒体保持经常性联系,坚持邀请新闻记者参加有关会议,坚持节日及重大检查活动邀请记者参加,这样既促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也树立了物价部门的形象。

思考之二、认清形势,千方百计加大必要物质投入。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必须要舍得投入。在此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对立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值得投入,另一种观点则相反。通过实践,我们认为:(1)舍得投入是做好舆论监督工作的基础。做好这一项系统工程,要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爱岗敬业的专职工作人员,也要求配备一定的专业器材如电视摄录、编辑器材、照相器材等,否则舆论监督工作就无法得到保证。(2)舍得投入是扭转被动报道局面的前提。有种观点认为,社会上新闻单位众多,都很关注价格检查工作,物价部门从自身财力考虑没必要进行投入。这一观点会使宣传报道工作处于被动的不利局面。价格舆论监督工作,不仅仅公示价格政策法规,曝光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层面,还应借此主动把价格工作发挥的积极作用宣传开去,让全社会认识价格机构与价格工作的重要性。(3)舍得投入是开拓新闻报道领域的保证。舆论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价格热点动态的同时,又必须有所创新,保持长盛不衰。为此,我局党组反复研究,果断决策,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共分期投入六十万元购买专业电视摄录、编辑设备及照相器材,并优化了人员配置。95年4月,我们在南京电视台开辟了《价格监督台》专栏节目,至今己播放389期,曝光价格违法行为401起,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以后,我们又陆续与南京十八频道联合推出《物价追踪》专题栏目,与南京电视台在其《市民广场》版块中开辟《投诉与追踪》栏目,在江苏教育电视台《热线传真》栏目、南京有线电视台《评事街》栏目,在南京有线电视台设立了《真真假假》等栏目。实践证明物质上的投入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思考之三、不断创新,积极拓展多种价格宣传形式。舆论监督工作要与时俱进必须不断创新。舆论宣传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体现在既要依靠专业报道人员、专业新闻机构的权威报道,又要主动走上社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社会性宣传工作。如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与新闻部门联办价格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在集贸市场设立价格违法行为曝光台,将不法商贩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公布于众;在街头设立咨询台、宣传站,向群众宣传价格政策法规,散发宣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颁布实施后,我们组织全体物价系统干部走上街头,到各窗口地区、繁华路段摆摊设点进行价格法的咨询、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南京电视台举办专门的《价格法》知识竞赛;二是在《南京日报》上刊登关于学习《价格法》的理论研讨文章;三是组织新闻记者对《价格法》出台的意义、作用、影响等进行全方位的采访报道。为《价格法》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思考之四、强强合作,协调发挥两支宣传报道队伍作用。所谓两支队伍是指物价部门自身的宣传报道队伍与专业的新闻媒体报道队伍。要发挥好两支队伍作用,重在协调各自优势所在,取长补短,强强合作。为此我们成立了新闻领导小组,在全市十三个(原十五个)区县建立了一支由检查所长负责的通讯员网络,经常不断地提供报道线索,及时反映第一线的检查情况,增强宣传报道的时效性,扩大宣传报道的广度。新闻记者队伍长处在于宣传报道业务熟练,且每个新闻记者在新闻媒介中都有自己的版面,在发布宣传报道上具有优势。因此,重大检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宣传报道,应以新闻记者队伍为主,发挥他们的作用。搞好合作的关键是协调问题。通过双向合作,综合发挥宣传报道“专业队”和“业余队”的整体作用,形成合力,就使得舆论监督点面结合,提高了宣传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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