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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3-18 13:41:16

  

  来卫党组〔2018〕34号

  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各股室: 《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2018年7月13日

 报:市卫计委党组、县委巡察办

  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现就全县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全县卫计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10个专项行动(具体见附件),重点解决全县卫计系统政治建设薄弱、思想建设虚化、组织建设弱化、纪律建设松弛、作风建设松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和腐败问题频发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信仰坚定、牢记宗旨、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卫生计生事业长期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环境。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4个阶段: (一)对照查摆阶段(7月2日-8月2日)。各级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法规制度,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查找“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上级重大决策不力、基层党建工作不实、政风行风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症结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二)推进整改阶段(8月2日-8月15日)。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实现整改行动见效,每个问题见底。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5日-8月31日)。通过建章立制、抓常抓细,规范日常管理,确保整改落实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套制度、完善一个机制,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坚决纠正发生在卫生计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努力打造党风正、政风清、行风新的廉洁卫生计生新形象。 四、保障措施 各级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强化工作推进,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六届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计委党组巡察反馈指出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力、加大凝聚力、提升战斗力、严格约束力,不断强化卫计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深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推进党的建设,为推动全县卫生计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为推进健康**建设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二、基本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卫计委党组指出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优化净化政治生态,充分解决系统内党建工作“上热中温下凉”和“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一岗双责”充分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显著。 三、主要任务 (一)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和研讨活动。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查纠“七个有之”,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二)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集中排查在党内政治生活、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揭盖见底,逐个查出病因,根治“病灶”,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刀刃向内、一针见血。要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切实做到“五个纯粹”,营造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 (三)增强履行“一岗双责”能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年度述职和总结中,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需作为重点考察内容之一。要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禁以业务指标和经济效益代替党建工作考核。公立医院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健全完善发生在卫生计生队伍中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按期换届选举和定期报告制度。严肃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有效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五)坚持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定期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底数,做好“五核查”(党员名册、党员档案、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目标考核。加强对专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表彰嘉奖、培树典型等方面的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照查摆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对照查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 (二)落实整改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表对标,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在8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县卫计委。 (三)检查督导阶段(9月-10月)。委党组将组织力量,对全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及时总结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并跟踪问效。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是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以上率下的领导作用,带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开展有序,收效明显。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对加强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党建工作、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克服畏难情绪和“事不关己”心态。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把自己摆进去,增强投入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作为的责任感。 (三)严格落实,主动作为。方案中要求的规定动作,必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设计自选动作,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在开展专题学习和集中研讨时,每个党员须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书面形成学习体会,谈认识和感想,讲问题和不足。 (四)以点带面,立行立改。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思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从最突出、最困难、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迅速有效地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禁把层层传导压力变为层层推卸责任。 (五)举一反三,用好成果。要坚持边行动、边思考、边总结,认真宣传和运用专项行动形成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把查纠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要坚持跟踪问效,不把行动结束作为工作终点,确保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组织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党的建设更加坚强有力。 附件2: “共筑同心圆

 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相关指示精神,切实解决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巡察反馈指出的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共筑同心圆,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把“两个巩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作为核心要义,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通过一系列举措,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专项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意识形态责任感,弘扬卫生计生正能量,梳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风险隐患,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1.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各级党组织要积极调整门户网站及院报院刊栏目设置、优化微信公众号推送。通过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等制度,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活动。引导各级干部职工提升自媒体能力素质,注重微信发布,人人争当宣传员,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强化网络载体的同时,继续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等全媒体的深度合作。 3. 建立科学的舆情监控与处置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完善舆情监测系统、舆情信息报送体系、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实现舆情监测日常化,舆情预警即时化,确保本单位主要领导定期收到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掌握不良舆情信息,以便科学研判、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制定重大舆情处置预案,重大舆情一旦发生,2小时内必须上报。

 4. 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将“共筑同心圆,红心永向党”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与党建、反腐败等专项整治行动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医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对照查摆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全面梳理、对照查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 (二)组织整改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行动主要任务,对表对标,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在8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县卫生计生委。 (三)检查督导阶段(9月-10月)。委党组将组织力量,对全系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及时总结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并跟踪问效。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切实执行到位。 (二)勇于负责担当,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对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 (三)增强政治敏感性,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和业务归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注重发挥各种卫生计生平台思想教育功能,切实维护面向公众的公共场所机构的意识形态安全。 (四)突出关键环节,切实落实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上舆情研判,及时处置网络舆情事件,有效应对网上负面舆情。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正能量功能,增加并及时更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对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能力。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配齐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附件3: 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 专项行动方案

 为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经研究,决定从7月1日起,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市、县综合医改各项部署要求,以切实转变作风、破解“综合医改不系统、改革措施不落地”问题为主线,全面排查和整治改革措施不落地问题,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举,推动形成长抓常管、常管常严的工作机制,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为实现我县综合医改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有力保证。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 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深入查找原因,认真梳理症结,完善整改措施,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项进行任务分解,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不漏项。 (二)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把抓好省、市、县医改政策的落实落地与抓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把个案问题逐项解决,系统整改有机融合,层层联动、同步推进,确保做到“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到实处”。  

 (三)坚持远近结合,分步实施 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既要有完成整治任务的路线图,也要有近期可以实现的阶段性目标。   

 (四)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 加大综合医改力度,创新工作模式,坚持从易到难,立足当前,把亟需解决的问题落到实处,尽快取得整改落实的初步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专项行动内容 围绕2015年以来,省、市、县有关综合医改的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省深化医药卫生综合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以及我县“学天长、全覆盖、再创新”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为:   一是督部署,重点督查各地依据上级医改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医改工作情况。 二是督落实,重点督查各地是否建立综合医改台账,明确医改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责任到人。   三是督考评,重点督查是否将综合医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实际开展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同时,对照任务清单、追究不落实的事,对照责任分工、追责不落实的人,确保医改政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是有令不行。对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过分强调客观理由、讨价还价,不经请示汇报,擅自搁浅。  

 二是弄虚作假。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侥幸心理,为追逐当前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自以为是,不惜违规违法。

   三是敷衍应付。责任心缺失,工作推诿扯皮,事情久拖不决,“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抓工作层层降标准、减力度、打折扣,做表面文章,甚至掩盖问题、积累矛盾;部门利益存在固化现象,遇事过多考虑本部门利益,部门、单位之间衔接配合不顺畅,影响面上工作。   四是照搬照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本宣科,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上下一般粗,工作简单化,措施教条化。   五是行动迟缓。对上级医改决策部署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坚决,紧迫感、主动性不强,甚至“等、靠、要”,主动办、马上办的劲头不足;不敢直面矛盾和问题,惯于为不解决问题找借口,懒于为解决问题想办法,错失发展改革机遇和问题解决最佳时期。  

 六是监管不力。部门、单位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不注重过程监管,特别是医保控费、医疗质量、党的建设、行风建设等领域,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致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2日-31日) 1.查找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梳理医改政策落实情况,查找推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敢于揭短亮丑、正视不足,把问题查实、找准,如实填写(附件3-2),不得瞒报。 2.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详细填写(附件3-3)。要严格落实销号制度,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吸纳,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强化时限要求,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时限,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向前推进,直至问题解决,自7月起每周五前上报(附件3-4)。委机关医改办、各单位自查自纠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书面报送委医改办。

  (二)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20日) 1.督导检查方式。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已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抽查,对整改问题全面督查。督查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坚持“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工作导向,紧盯改革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持续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回头看”、杀好“回马枪”,跟踪问效、一追到底、确保落实。

  2.督导检查重点。一是2015年以来省、市、县综合医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传达贯彻、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等情况。二是自查自纠情况,主要包括问题排查、工作台账、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等。三是整改实际成效,通过暗访、抽查等方式,对自查自纠是否深入扎实、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有效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四是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各方面问题情况,将未列入整改台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相关单位,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1.及时总结反馈。8月31日前,督导检查组形成督导检查报告报县卫计委党组,经委党组同意后通报反馈到各单位。委机关医改办、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深刻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举措,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附件3-1),按照任务分工、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要求,细化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二)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制,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到人,逐条抓好落实,逐项整改到位,坚持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不打折、不漏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监督问责。专项行动中要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能够按时整改到位,且不涉及违法违纪的,可免予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重视、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和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弄虚作假、漏查瞒报、屡督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从严查处、顶格处理。 附件3-1:**县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名单 附件3-2:2015-2017年**县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完成 情况汇总表

  附件3-3:**县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二追一落地”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

  附件3-4:**县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二追一落地”整改落实周报表

  附件3-1:

 **县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 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名单

 组长:赵青松

 县卫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薛

 松

 县卫计委医政股股长 章

 梅

 县卫计委计财股股长 车龙华

 县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孙斐斐

 县卫计委基妇股副股长

 贾金松

 县卫计委医改办秘书

  李子木

 县卫计委基妇股工作人员

  附件3-2: 2015-2017年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主要描述成果形式:如出台文件、培训人次等) 1

  2

  3

  ...

  注:1.每年度填写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完成汇总表; 2.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文件(会议)传达贯彻、调研部署、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等,文字言简意赅;

  附件3-3: **县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二追一落地”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年度 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人 时限 2015年 1.

  2.

  ...

  2016年 1.

  2.

  ...

  2017年 1.

  2.

  ...

 附件3-4: **县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二追一落地”问题落实周报表 单位(盖章):

 2018年

 月

 日 年度 主要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人 整改效果 完成状态 是否销号 2015年 1.

 2.

 ...

 2016年 1.

 2.

 ...

 2017年 1.

 2.

 ...

  附件4: **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医疗机构中开展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改革深入发展为宗旨,以解决部分医疗机构中存在的使用非卫技人员、超范围执业、虚假夸大广告、违规收费、欺诈医疗等问题为重点,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强化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意识,防范医疗风险,全面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促使医疗机构做到“三合法三合理”(机构合法、人员资质合法、诊疗科目合法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全面净化医疗服务环境,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活动重点内容

  (一)依法规范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牌匾、印章、银行账户、工作人员的胸牌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不得在登记以外的地点开展执业活动,不得将科室承包、出租给非本院人员或者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二)依法规范医务人员资质。医疗机构要在官网或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医务人员资质,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其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得聘用执业地点未经注册变更或备案的其他机构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执业许可审批时的医务人员数量。 (三)依法规范诊疗科目。医疗机构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及发布医疗广告;要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和动态管理,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严禁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未按要求备案的医疗技术;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公众。 (四)规范诊疗行为。医疗机构要充分保证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多种形式向患者或其亲属公开诊疗信息;泌尿外科、妇科等各科诊疗行为中,严禁出现诱导、欺诈和强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过度检查和治疗;要规范合理使用药品,尤其是抗菌、精神和麻醉药品;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不书写或隐瞒病历文书资料;严格传染病防治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采供血安全。 (五)规范其他相关行为。配合物价、人社等部门规范医疗收费和医保资金使用。医疗机构要主动公示和术前书面告知医疗检查、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标准,收费依据及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告知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改变计费单位、随意套用项目以及自行提价;严禁在手术台上随意增加手术项目和费用;严禁以“开单提成”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套取、骗取医保资金;严禁采取“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我监管。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的主体责任制度,明确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要明确自我监管职责,落实监管组织和专兼职监管人员,建立医疗机构和人员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自我监管,强化行风建设。 (二)全面正本清源,规范机构审批。负责医疗机构审批的股室要严格依法规范医疗机构设置、登记、变更、校验、注销等行政行为,并将审批等各项信息抄送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与许可名称不一致的匾额、标牌,要责令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借证办医的“空壳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的“空壳科室”以及不按规定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要全面清理。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检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告知负责审批的股室。负责审批的股室按规定予以核销相关诊疗科目,或作出“暂缓校验”结论,直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综合监管。医政、基妇、疾控、政策法规、综合监督、财务、纪检等职能股室及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应用、血液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医疗收费、行风建设等职责范围内的事中管理工作。制定年度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不良执业记分、通报批评、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降低医疗机构等级、取消新农合医保定点单位资格、暂缓校验、核销诊疗科目、注销执业许可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日常综合监管。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立案查处。公立医疗机构、各医疗专业质控组织等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的业务指导工作,协助各类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四)严查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集中、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实行重点监督。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于违法使用药品或医疗器械、违法发布广告、违法收费或未依法开具收费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移交市场监管、物价等行政部门处理。对于无手术指征,通过虚假手术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医疗费用或诈骗医保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吊销执业许可证的执业医师或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严禁再次开办医疗机构或担任其负责人。 (五)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内部各股室和单位综合监管协商、信息通报和执法结果运用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制度。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每年将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不良执业记分汇总情况、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情况通报卫计委相关股室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等级医疗机构评审、评先评优、农合医保资格确定的重要依据。县卫计委将在网站、医疗机构公示栏目等公示医疗机构诚信情况、不良执业记分、行政处罚、执业许可证校验等信息,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将失信、违法行为人列入失信名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对医疗机构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要求进行宣传动员,指导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7月15日-8月31日)。各医疗机构对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本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整改计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向县卫计委政策法规股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围绕活动重点,对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摸清医疗机构底数,以不打招呼方式开展全面检查。对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加大暗访力度。要开具问题清单,现场反馈结果,督促限期整改,并评估其自查自纠效果。 (四)整改处理阶段(2018年11月1日-12月30日)。各医疗机构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要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跨区域、影响大、危害重的大案要案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到位。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月1日-6月30日)。县卫计委将对医疗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评估整改效果,继续案件查办,落实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落实。县卫计委成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明确责任,精心部署、强化督导,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强分工协作,做到齐抓共管。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监督执法职能的有效衔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各职能股室、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互通信息,相互配合,逐步形成医疗机构自律、部门(业务股室、单位)管理、监督执法、第三方参与、社会监督、联合惩戒的综合监管机制。 (三)坚持严格执法,案件查处到位。全面落实属地化、网格化监管责任制,每个医疗机构落实监督巡查责任人,不定期明察暗访,督促问题整改。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违法案件向相关部门移送力度,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在官方网站、报刊、医疗机构门诊大厅、门诊及住院部各楼层醒目位置张贴活动内容及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举报。要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邀请媒体报道监督执法行动,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县卫计委举报投诉电话:0550-5617228、5615298。 (五)加强服务指导,引导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服务和业务指导,切实维护医疗机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和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增强其法制观念、社会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自我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的社会信誉度和服务水平,推动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7月18日前,县卫计委要向市卫计委各业务科室报送部门总结;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向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附表4-1:**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及监督检查表 附表4-2:**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4-3:**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表4-4:**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附表4-5:**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总体情况汇总表

 附表4-1: **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自査及监督检查表

 医疗机构名称:

  法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医疗机构类别:一级综合口 一级专科口 二级综合口

  医疗机构经济性质:公立口

 非公立口

  二级专科口 三级综合口 三级专科口

  医疗机构分类:非营利性口

 营科性□ 自查和整改情况报送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是口 否口

  项目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 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检查 自查结果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机构资 质 1.是否将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问悬挂于明显处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期校验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4.实际执业地点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5.使用的牌匾,工作人员的胸牌,医疗文件和发票的名称是否一致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6.是否出租承包科室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7.科室设置,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项目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 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检查 自查结果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人员资质

 1.是否在官网或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医务人员资质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2.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其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3.是否使用执业地点未经注册变更或备案的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4.实际医务人员数量与审批时比较是否减少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诊疗科目 1.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与登记情况是否一致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2.是否在登记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3.是否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和动态管理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4.是否有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5.开展国家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是否备案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6.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7.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是否核准登记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诊疗行为 1.是否以书面方式向患者或其亲属公开医疗过程、收费标准、医保结算等诊疗信息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2.医师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3.药师是否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得相应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4.是否未取得麻醉科诊疗科目开展全身麻醉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项目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自查自纠 卫生计生部门监督检查 自查结果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检查结果 存在问题 是否整改

 5.开具麻药品处方的医师是否经过考核合格取得麻醉 品处方权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6.是否私自采集、买卖、调配血液和开展协助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采集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7.是否按规定书写门诊及住院病历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广告宣传 1.发布医疗广告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2.医疗机构内是否发现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3.医疗机构门户网站和媒体广告是否发现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4.是否发现“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行为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医疗收费医保管理 1.是否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2.对实行男科、妇科等物理治疗的,是否书面告知治疗适应症、治疗目的、治疗所需的总次数、总费用的单次费用、可能的医疗风险和替代治疗方法等,并经患者或近亲属书面签字确认。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3.是否发现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行为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4.是否发现套取、骗取医保资金行为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是口 否口

 陪同人员:

  检查人员:

 日

 期:

  日

 期:

 附表4-2:

 **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总表

  市(区、县)

 填表单位(盖章):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汇总(家) 一级 二级 三级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机构资 质 1.未将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问悬挂于明显处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有效期内

 3.未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实际执业地点与登记地址不一致

 5.使用的牌匾,工作人员的胸牌,医疗文件和发票的名称不一致

 6.出租承包科室

 7.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汇总(家) 一级 二级 三级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人员资质

 1.未在官网或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医务人员资质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其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

 3.使用执业地点未经注册变更或备案的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

 4.实际医务人员数量与审批时比较减少

 诊疗科目 1.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与登记情况不一致

 2.超出登记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3.未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和动态管理

 4.无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5.未经备案开展国家和省级限制性医疗技术

 6.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事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

 7.未核准登记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诊疗行为 1.未以书面方式向患者或其亲属公开医疗过程、收费标 准、医保结算等诊疗信息

 2.医师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得相应抗菌药物处方权

 3.药师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获得相应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4.未取得麻醉科诊疗科目开展全身麻醉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汇总(家) 一级 二级 三级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公立 非公立 合计

 5.开具麻药品处方的医师未经过考核合格取得麻醉品处方权

 6.私自采集、买卖、调配血液和开展协助开展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的采集

 7.未按规定书写门诊及住院病历

 广告宣传 1.发布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医疗机构内发现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3.医疗机构门户网站和媒体广告发现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4.存在“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行为

 医疗收费医保管理 1.未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对实行男科、妇科等物理治疗的,未书面告知治疗适应症、治疗目的、治疗所需的总次数、总费用的单次费用、可能的医疗风险和替代治疗方法等,并经患者或近亲属书面签字确认。

 3.存在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行为

 4.存在套取、骗取医保资金行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附表4-3: **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基本情况汇总表

  市(区、县)

  填表单位(盖章):

  部 门 基本情况 宣传工作情况 投诉举报情况 出动人员(人次) 出动车辆 (台次) 检查机构 (户次) 查处案件(件) 暂缓校验 (户) 核销科目 (户) 降低等级 (户) 注销许可 (户) 不良记分 (户) 约谈数 (人) 举行宣传 活动(次) 发放宣传 材料(份) 媒体报 (篇、条、次) 公开曝光案件数(件) 受理举报投诉数(件) 办结数(件) 综合监督股

  监督执法局

  医政股

  基妇股

  疾控股

  政策法规股

  其他

  合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表4-4: **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查处情况汇总表

 市(区、县)

  填表单位(盖章): 类

 别 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情况 案件移送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责令改正(件)件 警告(件) 罚款(件)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万元) 责令停业整顿(件) 吊销诊疗科目(件) 吊销机构执业许可(件)证 吊销人员执业证书(人) 机构不良执业记分(户) 人员不良执业记分(人) 移送工商部门(件) 移送药监部门(件) 移送物价部门(件) 移送其它行政部门(件) 移送公安部门(件) 追究刑事责任(人) 医疗机构 一级

 --

 --

 二级

 --

 --

 三级

 --

 --

 合计

 --

 --

 个人 医师 -- -- -- -- --

 --

  --

 药师 -- -- -- -- --

 --

  --

 护士 -- -- -- -- --

 --

  --

 医技 -- -- -- -- --

 --

  --

 非卫生 技术人员

 --

 --

 --

 --

 --

  --

 --

  --

 合计 -- -- -- -- --

 --

  --

 总计

 注:违法事实:a未取得执业许可证自执业;b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c.出卖、较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d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国;e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f出具虚假证明文件;g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或使用末变更执业地点、延续执业注期有效期的护士从事护理动;h造成、发生医疗事故;i末经许可从事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j未经许可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k未经备案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l违反医疗质管理相关规定;m违规使用精麻药品和抗菌药物;n以不正当手段、非法 取得执业证书;o违反医疗技术现范:P未取得资格证明或未经注册从事医疗工作;q其他违法行为。填写其他违法行为的同时应说明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附表4-5: **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 总体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 项

  目 开展情况 1、制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是口 否口 2、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是口 否口 3、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是口 否口 4、 对工作督促指导组织督导活动

 次, 督导通报

  次。 是口 否口 5、 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 挂牌督办案件

 起。 是口 否口 6、 制定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文件 文件名称: 是口 否口 7、建立委内各股室、单位信息互通、协调配合、联合惩戒制度 是口 否口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5:

 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方案

 医疗卫生领域“微腐败”侵犯了患者健康权益,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损害了行业形象,啃食了医改红利。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县委和县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县委《十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滁州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健康滁州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全县人民健康,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高压态势。全县联动全覆盖,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纪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身边的“微腐败”行为。 (二)坚持抓早抓小。重点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前两种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微腐败”存量问题。 (三)坚持惩防并举。深入开展整治“微腐败”专题教育,充分认识“微腐败”和“潜规则”的危害,加强党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三、目标任务 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同步开展专项活动,实现人人都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人人守纪律的目标;聚焦“微腐败”高风险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实施集中整治,实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目标;激浊扬清强化全行业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活动内容 (一)明确整治范围。专项活动以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的“第一、第二种形态”问题情形为主要整治范围,要结合巡视巡察中发现以及自身潜在的问题为导向,重点对以下6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开展整治: 1.医德医风方面。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和过度检查获取提成;非出于医学目的介绍患者院外就诊或购药从中获利;擅自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学术自助”和“变相回扣”等4类问题。(牵头领导:赵青松;牵头股室:医政股) 2.“靠医吃医”方面。重点整治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和新农合定点资格认定等过程中“放管服”落实不力,甚至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协会、学会接受赞助、捐赠行为不规范;违规“统方”牟利;以自立和重复项目,增加次数、超标准等方式乱收费等4类问题。(牵头领导:赵青松、方兵;牵头股室:医政股、综合监督股、基妇股) 3.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重点整治药品、疫苗、耗材、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中,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以及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在采购资金拨付中以操纵付款期限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在公共卫生资金、健康脱贫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单位及科室“小金库“账外账”等4类问题。(牵头领导:赵青松、方永兵、 汪洋;牵头股室:财务股、医政股、疾控股、基妇股、办公室) 4.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不收好处不作为、收了好处乱作为;医疗机构偏离功能定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小病大治损害群众利益等4类问题。(牵头领导:赵青松、方永兵、汪洋;牵头股室:医政股、财务股、机关党支部)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等方面。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省委“三十条”、县委“二十六条”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发放福利、“酒桌办公”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等问题;是否存在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医药企业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的变相旅游问题。(牵头领导:赵青松、方永兵;牵头股室:办公室、财务股) 6.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牵头领导:潘思忠;牵头科室:机关党支部、办公室、财务股、 政法股) (二)抓好动员部署。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党组织要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党规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性、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等宣传部署到位;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签署参与专项活动的知情承诺书、征集干部职工对专项活动建议等形式争取每一位从业人员的理解、配合和参与;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党组织要采取开设活动专栏和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和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全员廉洁自查活动。通过查找“微腐败”风险点和短板问题,将压力传导至每一位从业人员,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要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努力把存量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解决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四)从严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下决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加大通报曝光度,保持行业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从严执纪。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卫生计生系统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专项活动中认真总结,深入研究本地区、本单位“微腐败”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防范方法、途径,结合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要注重在源头预防上多下功夫,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药品购销等重点领域的违纪档案查询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函询、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五、活动步骤 专项活动分为3个阶段 (一)对照查摆阶段(6月25日-7月15日)。各级卫生计生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制定活动方案,逐一对照查摆,建立问题台账,深刻剖析原因症结,明确整改方向。 (二)推进整改阶段(7月15日-8月15日)。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销号一个,实现整改行动见效,每个问题见底。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县直医疗卫生机构须于8月20日前将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县卫计委医政股。县卫生计生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12月31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并跟踪问效;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健全行风建设的制度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县卫计委成立专项活动工作组,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也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相关科室、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卫生计生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紧密结合,要将日常管理与整治工作、日常监督与重点查处相结合,努力取得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促进长效机制建设的综合成效。 (三)严格督导,有序推进。县卫计委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直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把责任追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对工作消极、简单应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严格问责。 (四)定期总结,按时反馈。严格执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度,各县直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汇总,对相关工作做到问题清、情况明、数字准,及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认真梳理总结,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工作进度表自7月起每周五前上报县卫计委医政股,直至专项行动结束。 联系人:杨芳芳 联系方式:56**235,10**747049@qq.com

 附件5-1: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工作组 附件5-2: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周报表

 附件5-1:

 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 专项活动工作组

 组

 长:***

 县卫计委主任

  副组长:***

 县卫计委副主任

  ***

 县卫计委副主任

  **

 县卫计委党组、工会主任 成

 员:**

 县卫计委财务股股长

 ** 县卫计委疾控股股长

  ***

 县卫计委办公室主任

  ***

 县卫计委综合监督股股长

  ***

 县卫计委政法股股长

  ***

 县卫计委基妇股副股长

  附件5-2:

 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整治 问题 分类 对照问题目录 查摆存在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单位/科室 整改 时限 整改措施及成效 建章立制和 完善制度 1 医德 医风 方面 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和过度检查获取提成;非出于医学目的介绍患者院外就诊或购药从中获利;擅自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学术自助”和“变相回扣”等4类问题。 查摆问题

 个,分别是:         建章立制

 个,分别是: 2 靠医 吃医 方面 重点整治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和新农合定点资格认定等过程中“放管服”落实不力,甚至吃那卡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协会、学会接受赞助、捐赠行为不规范;违规“统方”牟利;以自立和重复项目,增加次数、超标准等方式乱收费等4类问题。             3 医药 购销 和 财务 管理 等 方面 重点整治药品、疫苗、耗材、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中,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以及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在采购资金拨付中以操纵付款期限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在公共卫生资金、健康脱贫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单位及科室“小金库“账外账”等4类问题。             4 宗旨 意识 方面 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不收好处不作为、收了好处乱作为;医疗机构偏离功能定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小病大治损害利益等4类问题。 查摆问题

 个,分别是:         建章立制

 个,分别是: 5 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 精神和反 对“四风”等方面。 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省委“三十条”、县委“二十六条”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旅游、发放福利、“酒桌办公”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等问题;是否存在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借公务差旅之机,变相公款旅游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医药企业以学术研讨、交流学习、外出考察等名义开展的变相旅游问题。

 查摆问题

 个,分别是:         建章立制

 个,分别是: 6 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 重点检查十八大以来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研究;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公开相关决策事项,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是否存在临时动议、擅自决定或更改决议等情况。

 查摆问题

 个,分别是:         建章立制

 个,分别是: 7 其他 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其他类型微腐败问题

 查摆问题

 个,分别是:         建章立制

 个,分别是:

 附件6: 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八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卫党发〔2018〕72号),切实解决干部人事管理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省卫生计生委开展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县卫计委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针对干部人事管理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担当,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严要求、违规必纠,立行立改、解决问题,进一步形成正确用人导向和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省委巡视省卫计委指出的问题以及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委巡察反馈问题,重点解决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干部档案管理等问题。对照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对 2016年1月以来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排查梳理,举一反三,进行彻底整改。同时,把健全制度与查处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机制,形成正确用人导向。 三、整改步骤 专项整治自2018年7月上旬至8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31日) 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6年以来干部人事管理、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以及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30日前报委人事科。 (二)专项督查阶段(8月1日—10日) 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看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实不实、全不全,加强指导和督促,进一步明晰问题,精准施策,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三)整改提升阶段(8月10日—31日)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以制度机制固化成果,扎紧制度的铁笼,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抓好整改落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提升干部人事管理能力。组织人事部门要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守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强化专业能力提升,提高组织人事工作能力水平,严格遵守落实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制度,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口。 (四)持续推进工作规范。要以此次整改工作为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持续规范干部人事管理、选拔任用工作。要形成制度机制,切实将此次整改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真正形成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附件6-1: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 附件6-2: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

  附件6-1:

  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

 序号 整改问题 问题症结原因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1 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意识淡薄 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中,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学习鲜有进行,主动学习相关政策不够。对上级组织部门明确下文要求专题学习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文件制度未见相关记录。         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流于形式,违纪违法问题屡屡发生;有的干部精气神不足,见工作就让,见好处就上。         2 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有时存在不符合参会有关人数规定既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的问题,也存在参会党委(党组)成员数未超过2/3既研究讨论有关人事任免议题的问题。         研究人事任免议题时,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有缺席会议的现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遵守“末位表态”制度不严。         既有民主不够,也存在集中不足。有的会前酝酿不充分,沟通不及时,班子内部未形成共识,草率上会;有的会上搞争论,议而不决;有的工作只部署不督促落实,决而不行。         少数直属单位无视民主集中制,严重违反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不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有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忘乎所以、任性用权,习惯于工作“一霸手”,决策“一言堂”,把公权当私器。         3 干部统筹谋划不够,基础工作质量不高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长远谋划不足,存在临时动议干部现象。         有时存在有职位空缺而不组织选拔的问题。         党委(党组)把关作用体现不明显,对空缺职位的拟推荐人选心中无数,前期酝酿过程不充分,导致推荐结果分散。         干部选拔工作有时是由空缺岗位分管领导汇报,不利于干部工作的综合分析,统筹推进,可能滋生本位主义。         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不深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         4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问题较为突出 唯“年龄”的要求普遍存在。         简单“唯票”情况时有发生。         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民主推荐范围不合理。         制定出台的制度与《条例》要求不符。         干部任职公示时间不符合规定。         干部个人考察材料内容不全,民主测评情况未体现。         个别直属单位视制度如无物,搞“萝卜竞聘”。         有的单位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违规决定人事任免;有的召开党委会临时休会进行民主推荐后,继续开会研究任免事项;个别直属单位越权决定副处级待遇。         5 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 只讲业务、不讲政治,只讲“身份”“头衔”、不讲政治胜任力,导致识人不准、用人谬误;政治敏感性不强,个别干部提拔使用时有反映,仍坚持将其提交会议研究并列为考察对象。近两年提拔的领导干部中,依然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 对相关举报查核处理不严肃 在核查有关举报问题时存在工作不深入的问题;在出具的调查报告中,未有结论性意见。         7 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不充分 领导干部交流少并且交流面窄;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还需加大。         8 干部档案材料存疑、整理不规范。干部文书档案材料未建立。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不规范 档案管理混乱,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清理认定工作不坚持原则,对少数干部年龄造假问题“视而不见”。部分档案中无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和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         干部考察文书归档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基础台账不完善。近三年来选拔干部的文书档案均未装订,一些材料简单打捆,零散不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痕迹化管理不够明显,干部选拔全程纪实工作未开展,不能完整体现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中,未见专题记录本。会议记录过于简单,部分未注明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未逐人记录干部任免情况以及参会党组成员表态意见。一些议题虽有较详细讨论记录,但未见定论性语言。少数会议纪要与议程内容不尽相符,序号紊乱,有关起草稿堆砌其中,相关附件未附于后。少数会议记录中记录人未署名。         9 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出国(境)管理不严,少数干部自己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         10 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不严肃 干部考核工作组织不严密,干部考核方案设计不合理。         11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力 管理不严格,少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实。         12 干部人事基础性工作差,程序混乱,管理存在“乱象” 混岗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违规领取薪酬。         医疗机构之间无序竞争,相互挖“墙脚”现象屡屡发生,扰乱了人才培养环境。         退休制度执行不严。         有的单位违反规定,“一把手”直接分管人事、财务;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放任一些职工“吃空饷”。         大规模突击提拔干部问题。         13 公开招聘工作舞弊 2016年某直属医院招聘人员,个别监考人员竟帮助考生作弊。         14 职称评审的病历、论文等材料造假问题突出 少数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的病历、论文等材料造假,职称评定方面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附件6-2: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问题自查自纠统计表

  序号 整改问题 问题症结原因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落实情况 1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8.未完成民主生活会规定动作。党组书记未能亲自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会,民主生活会上未通报上次民主生活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9.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泛泛而谈,多以建议加强业务工作代替批评,未能达到红脸出汗,触及思想和灵魂的效果。         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14.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党组在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只注重业务能力,未突出政治标准。党组成员表态,只说业务能力好,没有对政治、思想、道德方面发表意见。

  15.工作原则性不强。党组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在原监察室主任宋华连2016年10月25日被县监察局免职仅2个月零2天后,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任命其为流动科科长。

  16.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材料不能及时入档。如:县疾控中心许学伟、朱瑞宝2016年以来受到诫勉谈话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材料至今未进入个人档案。         3 干部管理混乱。

 17.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县卫计委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10年以上没有进行交流轮岗。如:县中心血站刘宇业、县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成凯2005年以来一直担任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还发现,部分二级机构内设科室负责人也有多年未轮岗现象。         18.机关混编混岗人浮于事。卫计委机关长期借用二级机构人员,混岗严重。截止2018年3月,县卫计委借用二级机构共27人在委机关混岗使用,与机关编制人数相当。据谈话反映,机关部分科室负责人不作为,导致借用人员扎堆、工作效率低下。巡察还发现,县卫计委二级机构聘用人员也较多。如:县疾控中心聘用人员29人,县中心血站聘用人员24人,聘用人员数与在职人员数同样相当。        

 附件7: **县卫计系统“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财务 监管”专项行动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巡视和市巡察以及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对巡视巡察、审计指出的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立行立改,坚决纠正财务管理方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现就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管”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以“抓整改、堵疏漏、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全面纠正在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单位法人主体责任和财经法治意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卫生计生财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整治范围 委机关各股室、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抓整改 1、预算管理方面。⑴预算编制是否遵循依法依规、勤俭节约、优化结构、全面绩效的原则,是否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要求;⑵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必要性、绩效性、合理性、可执行性要求,是否与单位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⑶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收入等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和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⑷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利用所属经济实体或其他单位代付款方式转嫁支出等问题。

 2、会计核算方面。⑴是否存在不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会计制度设置账套与会计核算,违反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自行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等问题;⑵是否存在会计账簿、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票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3、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⑴是否按要求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⑵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走形式、搞变通、“打擦边球”等问题;⑶是否建立整改台账,资金是否清缴到位。 4、“三公经费”。⑴是否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反公函制度和清单制度等问题;⑵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套取资金用于接待开支、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等问题;⑶是否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改变出访路线、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等问题;⑷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问题。 5、会议、培训经费。⑴是否存在以虚报会议、培训人数、天数等手段违规扩大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等问题;⑵是否存在报销凭证把关不严、原始资料不齐全等问题;⑶是否存在接受利益相关方捐赠、赞助,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等问题。 (二)堵疏漏 重点要堵住制度漏洞和管理漏洞。制度方面,结合巡视巡察、审计发现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对标上位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单位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找制度上的“盲点”“风险点”,对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废改立”。管理方面,按内控规定,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对人岗不适的予以调整。各单位要组织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一次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切实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定,增强财经纪律和法规意识,提高经济行为决策能力。 (三)强监管 1、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法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责任。财务部门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2、要强化内部控制。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全面梳理并健全单位内控各项制度,形成《单位内控手册》,建立科学内控体系;加强干部职工培训,从领导班子到普通职工,都要在日常工作中树立内控观念;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有效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大额经费使用要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会计人员要依法进行会计监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把握财经纪律法规、财务制度红线。 3、要全面加强内审监督。贯彻落实《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16号令)和《省卫生计生委审计全覆盖暂行规定》等要求,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没有能力自行开展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各单位要围绕巡视巡察、审计所发现的财务管理上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分析症结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县卫计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反馈并通报有关专项督查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要根据自查和督查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定,强化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当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积极主动的态度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清单管理。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对发现专项整治组织不严密,整治不深入、不彻底的,我委将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对弄虚作假、自查自纠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及时报送资料。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7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县卫计委财务科。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单位财务管理基本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并附整改问题清单。

  附件8: 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就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卫生计生系统作风建设,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作风不严不实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系统新形象。

 三、整治内容 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作风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宗旨意识弱化的问题。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深入基层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不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工作作风漂浮的问题。五届县委巡察整改应付差事,弄虚作假;工作效率低下,人浮于事;工作执行力、落实力不强,“庸、懒、慢”等现象依然存在。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自由散漫,纪律松弛,迟到早退,随意脱岗;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出差管理、财务规定执行不好等。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7月2日-7月底)。要认真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梳理排查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症结,明确整改方向。 (二)全面整改(8月1日-8月15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全力抓好整改,确保每个问题见底清零。 (三) 建章立制(8月15日-8月31日)。及时将好的工作举措完善形成制度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抓常抓细,规范日常管理,努力形成“严细实”的机关作风。 (四)巩固提升(9月1日-12月31日)。要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强化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单位于8月25日前上报专项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委党组将组织力量,对全系统开展督导检查。 附件8-1:县卫计系统作风不严不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8-2:县卫计系统作风不严不实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情况统计表 附件8-1:

 县卫计系统作风不严不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 (计财股股长)

 ***同志兼任县卫计系统作风不严不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附件8-2: 县卫计系统作风不严不实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自查自纪问题 具体 问题 牵头 领导 责任 科室 整改 时限 整改 措施 整改 成效 备注 宗旨 意识                                           工作 作风                                           纪律 观念        

                                

 附件9: 健康脱贫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健康脱贫工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8月底,按照“六大行动”要求,在全县卫计系统有集中开展健康脱贫工作大排查、大整改。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免受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351”、“180”综合医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二、实施步骤 (一)查摆问题阶段(7月10日-7月30日) 各单位对照《**县健康脱贫工作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和县扶贫办“重、补、促”工作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并向县卫计委提交问题清单备案。 (二)问题整改阶段(8月1日-8月15日) 各单位对自查和上级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要逐条落实整改,对单销号,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要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整改验收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排查整改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形成文字总结材料,落实责任追究,跟踪问效。根据排查整改经验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整改内容 准确把握扶贫格局变化,坚持“保、治、防、提”的工作路径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精准帮扶,向深度贫困、特定贫困群众聚焦发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健康脱贫成果。  

 (一)进一步优化综合医保政策,稳固政策成效。优化“351” “180”政策,实行严格的规范转诊制度,有效防止因病返贫。 (二)进一步规范大病救治诊疗,增强靶向效应。加大分类救治力度,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15种,全面落实定点就医、分级诊疗、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收(付)费,以及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要求。加强对诊疗行为的有效监管,进一步规范和改善医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大防控力度。加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重点疾病预防控制,扎实做好45组慢性病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努力控制疾病发生、发展。提高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质量,加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加强慢病药物供应保障工作,解决好慢病患者取药报销不便捷等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推动,夯实基层基础。改进考评方式,保持督查督导常态化,注重问题排查和工作落实,较真碰硬,务求实效。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卫生计生专干的作用,建成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基层健康脱贫工作队伍,推动健康脱贫政策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开展健康脱贫暖心服务活动,送政策、送服务、送关爱进村入户,加强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加强动态系统信息规范管理,推动与新农合等系统衔接,确保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基础信息、救治和费用信息等重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维护。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按照各自承担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科室、部门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牵头领导要主动协调,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协调联动,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梳理脱贫攻坚问题,对症下药,实施环境卫生整治,着力解决村卫生室脏、乱、差,卫生院不卫生,车辆停放无序,科室卫生差,服务标识标准不一,乱贴乱挂等突出问题。提升医护质量,着力解决服务态度不优,服务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完善药品供应保障,着力解决基层群众用药难、用药贵、特殊患者无药可用等突出问题。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集中履约,着力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实不优,家庭医生签而不约,履约服务不到位,签约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督查。各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要定期督导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对活动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对各级各类医院收取贫困人口住院押金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按纪律规定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务必确保健康脱贫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禁因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未落实,造成贫困患者报销手续繁琐、证明材料复杂带来的不便。三是务必抓好动态系统数据核对、更新、共享和分析,为实施精准管理与动态更新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决策依据。四是督促抓好巡察暗访问题清单整改工作。 (三)完善保障。要将活动中突显出的问题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规定:一是对有挂床住院、虚假住院行为的,对收治医疗机构、相关人员通过电视、微信、公示栏等媒体予以曝光,并按涉嫌骗取医保基金刑事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二是医疗机构分解住院的,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停止责任医生医保经办资格3个月;三是符合出院指征拒不出院的,一律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接回;四是医务人员违规开具大处方、乱检查浪费医保基金的,一律按涉嫌渎职论处,移送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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