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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20-05-28 10:22:09

 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保障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使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健康发展,起到“基础工作扎实、党员队伍过硬、思想工作有效、联系群众密切、保障监督有力”的作用,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基层组织建设(40分)

 (1)班子建设(10分)

 1.村(居)“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分工明确,有战斗力和执行力。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一次扣2分。

  2.全面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任务,通过换届选举产生了一批有能力、敢担当的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任务完成不顺利扣3分。

  3.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完成整顿销号工作,资料不全扣2分。

  (2)贯彻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30分)

 1.是否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的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10分);

 2.是否按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的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3.是否原则上按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的要求,召开党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5分);

 4.是否按每季度至少对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党课的要求进行落实(5分);

 5.是否按照制度的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5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30分)

 (1)党员教育(10分)

 1.是否按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少一次扣1分;

 2.党员除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集中组织学习之外,个人自学每月至少要有一篇以上读书摘记、学习心得或笔记;

  3.组织党员群众观看远程教育,落实好远程教育工作要求。每月无收看记录的扣1分,检查无学习记录扣1分,记录不齐的扣0.5分。

  (2)党员发展(10分)

  1.是否按照发展党员的要求、程序发展党员(2.5分);

  2.是否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2.5分);

  3.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否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2.5分);

 4.是否按时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转正(2.5分)。

  (3)党员管理(10分)

  1.按要求核定党费基数,党费收缴及时,标准严格,账目清楚,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按时进行党费的收缴与管理;

  2.加大党员违纪违法清理排查,发现一例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扣2分,可计负分。

  (三)党建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情况(30分)

  1.民主议事和财务收支行为规范,村(居)务、党务、财务“三务”公开及时,每季度公开一次,未更新的一次扣1分,更新不规范扣1分。

  2.落实村(居)干部值班制度,缺岗一次扣1分。

  3.参加会议、上报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4.台账资料、会议记录、文件的整理和归档是否及时、规范。

  (四)加分事项

 1.代表我街接受区、市、省级检查合格的村(居)每次给予加1分、2分、3分。

  2.党建工作有特色、有品牌,自选动作成为区级以上示范点的村(居)加2分;党建工作经验在市、省媒体或刊物报道的分别加2分、3分 。

  3.开展特色活动和创新性活动一次加2分。

  二、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90以上分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70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差”,60分以下为“较差”。

 2.每季度考评结果未达到“良好”支部,支部书记要向街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良好”,将取消该支部年终基层先进支部评定资格,取消支部书记年终先进个人评定资格。

  3.每季度考核排名第一且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支部,将给予该支部及党务工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

  4.考核结果存档,将作为支部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Tags: 党支部   目标管理   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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