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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目范文

2020-08-13 11:20:14

  

  篇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思想汇报》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思想汇报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

  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

  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二:《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在落实和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施行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

  首先,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施行,是运用党规党法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

  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命题,并对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做出部署,明确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提出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任务,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

  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实施为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指明了方向,同时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实施也需要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提供制度保障.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不久,正式出台《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更加突显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方面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其次,通过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为发展党内民主奠定制度和法规基础,提供制度和法规保障,是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施行的出发点和目的所在.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激发和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内形成解放思想、畅所欲言、平等讨论的氛围,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到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中来,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失误,保证党内各种机制的有效运行.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发展党内民主对于推动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我党有6400多万党员,基层党支部有340多万个.党员和基层组织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形成的民主意识、民主能力,可以用来指导人民民主的实践,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党的干部在推动人民民主发展中,还起着表率、示范作用,他们的民主作风,可以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民主的好处,增强群众民主观念和行使民主权利的

 自觉性.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保证党进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基本途径.28党能否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在于党的决策是否建立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之上.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就能够使党的各项决策和全部工作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意愿,集中全党的经验和智慧,使党的决策走上民主化、科学化的轨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和有效贯彻执行.

  从党内法规和制度上保障党员权利,有助于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发展党内民主,首先必须切实有效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只有健全和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党内法规体系,严肃党的纪律,才能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二、《条例》坚持和规范了党章关于党员权利的规定,使党员权利更加明确和具体

  党章对党员权利做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对党的决策的讨论权、表决权,对党的工作的建议权、倡议权;选举权、被选举权、申诉权、批评权、辩护权和意见保留权;对党的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但是,只在党章中确定党员权利是不够的,要使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真正为党员所享有,还必须通过制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内容上加以规范、丰富和完

  善.这一点,可以从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内容上清晰地反映出来.

  通过对《条例》的修改,在增写、部分修改和删除三个方面使党员权利的规定更加具体.一是在增写方面,比如在第七条增写了"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在第十二条新增写了"党员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在第十三条增写了"党员认为党组织给予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当的,有权逐级向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意见.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害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控告.""党员有权要求有关党组织对其提出的请求、申诉和控告给予负责的答复".二是在部分修改方面,比如将原第七条"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受到追究"修改为"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受到党纪处分"修改为"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将被动式受理改为主动式追究,强化了相应责任机构的责任.原第九条"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修改为"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在删除方面,在总则部分删除暂行条例第三条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健全民主生活,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部分内容,把其中的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内容放在第一条中去.把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做适当区分;在党员权利方面取消原第六条中关于"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的

 规定,表明党员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既是义务,更是党员权利;删除原第九条"讨论中党员以个人名义投送稿件无须经过其所在党组织审阅或批准."删除"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

  三、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重中之重{《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目的}.

  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往往以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的作为为前提.如果党组织或党的领导干部故意不作为,党员权利常常落空.因此,条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和执行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尊重党员权利,教育和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采取措施、提供保障.

  侵犯党员权利的一般主体不是普通党员,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为此,新条例将《对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惩处》修改为《责任追究》,目的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新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保障党员权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对于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失职、渎职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因此,条例强化了党员权利保障的领导职责,落实党员权利保障负责制.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逻辑起点.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很大程度上以党组织的支持、帮助和鼓励为依托.党员权利保障和领导责任密不可分.落实责任追究是党员权利保障的重要环节.

  具体地说,条例增写了十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党组织做出的决议、决定,按规定及时向党员通报;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二是要求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

  篇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赋予了每个共产党员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到中央的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个权利与义务是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们共产党党员都有行使的建议和倡议权利,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是党的智慧之源。中国共产党建党80多年来的实践表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共产党党员有一份热,发一份光,形成集体智慧,党的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宗旨和目标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党的事业要兴旺发达,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才能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而应对自如,并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是党的事业发展内在的必然要求,也是发展党内民主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保障号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开言路,开阔思路,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我们的党内民主制度才能有一个广泛而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党内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党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一员,要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种责任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非常宏伟艰巨的事业,只有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集中全党智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使我们的事业顺利前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保障党员积极、正确地行使建议和倡议权,有利于党组织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党员的真实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们党集思广益,不断改进工作。

  保障好党员的建议和倡议权,使广大党员充分享有民主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见解,为党的建设提出意见,让党组织的视野更开阔。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不断发展的执政实践,要求我们党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搞好党的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能力,把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动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只有抓住党内民主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党内民主的发展才会有可靠的组织保证和正确的方向,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不断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每个党员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党员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规定,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探索和思考党的工作的成败得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科学的、合乎客观规律的建议和倡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党的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四:《《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解读》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目的}.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博士 张荣臣

  各位好,今天由我给大家辅导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几个问题。

  在历史上,中国共产党1959年印发过一个《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在当时的情况下,条例起到了党员权利保障的作用,但是将近10年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入进行,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迫切要求对原来的条例进行修订,这样中央在2004年9月就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条例包括总则、党员权利、保障措施、责任追究和附则共五章、38条。中央为什么要制订这么一个条例?党员权利又有哪些需要保障?保障的措施和责任追究又哪些规定?我们今天就这些问题给大家做一个辅导。主要就讲这三个大的方面的问题。

  一、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必要性

  一是为什么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也就是讲这个必要性。在讲到颁布实施这一条例的意义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指出,《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员权利保障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大家注意,这里用的是“党内法规”这么一个专有名词,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段话虽然讲的是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意义,但也表明了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原因所在。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

  (一)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关于当前的形势,我们可以从世情(世界的情况)、国情(国内的情况)和党情这三个层面来看。

  从世情上看,进入21世纪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冷战结束以来最为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这种发展的、变化的和竞争的趋势从一定意义上讲,对

  党的建设提出了重大的挑战和考验,而我们党应当如何应对?我们必须准备观察世界风云变化,应对国际局势,沉着应对各种危机和挑战,趋利避害,掌握主动,紧紧抓住、充分利用、努力延长本世纪头20年这一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就是说,要充分利用一个好的国际环境,这是我们讲的世情。

  从国情来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我们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么一个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对我们当前社会处于什么样一个阶段的定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这个主要矛盾并没有改变,发展的任务和压力十分迫切地摆在我们面前。国内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这些多样化也预示着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可以这么讲,国内形式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句是“发展明显”,另一句是“问题不少”,而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分配问题、社会公平问题,都需要全党的努力,也就是说国内形势发展也需要我们全党做出努力加以应对,这是我们说的国情。

  再来看党情,党内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党的队伍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党员大幅度地增加,干部新老交替不断进行,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我们倒不是年轻干部有多少不足或多么不够,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年轻干部来讲,在理论和实践当中有不够的地方。这些不足从个人的经历来讲,一是对于党的历史没有切身体会,对我们党1921年建党到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段历史,对于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夺取政权的历史并没有切身的体会,也就是说对我们党把这个天下打下来是多么不容易理解得不那么深透;还有就是对于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残酷性也没有切身的体会,也就是说资产阶级政党、政治虽然也给人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选举的东西,但从本质上来讲,它还是维护其自身的最大利益,对这点来讲,有些年轻同志也不是有很深的体会。对于这些不足,这次我们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这样概括的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还不适应,这主要是讲了

  我们的党员干部的素质问题。还有一个不够就是一些党员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也许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这是我们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所概括的党内所存在的问题。

  由以上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分析来看,这些都给我们党执政提出了挑战,我们全党必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来应对这些挑战,那么加强党的建设也包括加强我们的党员队伍的建设,党的领导干部素质提高的建设,也就包含着调动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而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就是发展党内民主,也就意味着我们必须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

  2004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指出了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和三大任务,全面总结了党执政55年来的六条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五个能力,概括了“五个以”的指导思想和“四个成为”的总体目标。对于我们全体党员来讲,认真学习贯彻这次全会的精神,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我们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也需要我们全体党员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发挥全党的凝聚力,也就是说,也需要我们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面临的两大历史性课题,就是十六大所强调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对于这个问题是高度重视的,要求推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就是要围绕着“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来加强党的建设。

  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三大任务是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有了这三大任务才有了我们所强调的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也就像文件里所强调的,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目的}.

  安的重大课题。只要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十六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五大能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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