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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浅解

2020-05-27 17:44:25

 红十字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浅解

 ----新华区卫计委 王俊杰

 近年来我国红十字事业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我区的红十字会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在灾害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宣传等领域积极作为,在回应群众诉求、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然而,自“网络事件”后[1],红十字会的公信力下降,影响了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有人说“在中国行善不容易”[2]。近两年我们完成市里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都“捉襟见肘”。因此,我们必须客观面对我们红十字事业发展面临的困境,认真思考我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出路,以期逐步推动红十字事业的良好发展。

    一、当前我国红十字事业面临的问题

   (一)公信力降低。公信力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在长期的发展中日积月累而形成的,体现了一个社会组织存在的权威性、在社会中的信誉度以及在公众中的影响力等特征。没有公信力的社会组织终将失去生命力,被公众鄙弃。从2013年4月20日8时至4月22日15时,为全面分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在网民中的声誉,中青华云舆情监测系统采集了新闻29 100条,微博611 519条,论坛14 859条,博客5 654条,根据舆情在各个平台的分布,等比例从中青华云舆情检测系统中抽取了1 500条信息进行抽样分析。叫骂声35.11%,持怀疑态度14.59%,感慨公信力低12.73%,坚决不捐款10.29%,支持红十字会9.14%,期待红会改革8.26%,希望账目公开6.44%,其他3.44%。近期调查显示,有68.2%的受访者指出,

 “信息公开不透明”是红十字会出现信任危机最主要的原因[3]。

    (二)被妖魔化。芦山地震,中国红十字会面临两线“作战”,在募捐救灾、下发救灾款物的同时,也遭遇谣言不断。从子虚乌有的向台湾红十字会收取“500万元买路钱”,到张冠李戴的“工作人员戴浪琴表”等等,不一而足。一些谣言,一些放大工作失误的舆论火力,绕来绕去总是拿红十字会的“出身”说事,个别媒体人还参与其中。就“网络事件”来说,如果种种谣传和猜测是真的,即郭某某的别墅、豪车、名牌都是挪用红十字会的善款所致,那么,郭某某应该被绳之以法。然而,事到如今,中国红十字会以及警方调查的结果都证明,郭某某与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关系。她的金主不过是有黑社会背景的商人,打着中国红十字会的旗号,挂羊头卖狗肉地企图行商业慈善之实。但是,这种辟谣和澄清努力毫无用处,在掌握巨大舆论话语权的势力面前,莫须有的事情就是真的。恰如戈培尔的名言: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红十字会可以说是半官半民的机构,没有权力,只有义务。不排除有人趁机、寻机、制造机会妖魔化红十字会,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三)人道精神传播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法》的认知度不高。宣传《红十字会法》缺乏广度和深度,许多人不知道《红十字会法》,以致《红十字会法》规定的宗旨难以体现,职责难以落实,甚至出现有法不依,侵犯红十字会权益的现象,影响社会各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力度。

    (四)应对舆情存在缺陷。始于2011年6月的“网络事件”最早的卖点在于美女、炫富、豪车,慢慢牵扯到社会机构、高官、富二代,加上带有一定惊悚性质的现场直播式的人肉搜索,久不回应和相对无力的官方表态等诸多因素把这一事件推向了舆论的漩涡。舆情应对存在时间上缺乏连续性、方式上缺乏针对性、措辞上缺乏科学性、力度上缺乏主动性等缺陷。

  (五)透明化程度有待提高。一是透明度低。二是信息化程度低三是缺乏法律保证。按照现行《红十字会法》,还没有相应的透明度条款,缺乏法律保障。

  (六)管理体制不健全。县区级红十字会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落实,体制机制不顺,与机构职能和实际工作量不相适应,严重影响了基层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

  二、红十字事业发展对策

   (一)大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

    人道主义是关于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发展等等的思潮和理论。人道主义精神,具有相对的崇高性、超现实性。

    一是建立社会化的宣传机制。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需要动员社会、动员广大民众参与、造福人类的伟大事业,其宣传仅靠红十字会本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宣传机制,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的立体宣传。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红十字品牌这一无形资产,积极主动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红十字事业,借助外力,借用外脑,延伸红十字会宣传工作的手臂。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条件的红十字会应建立“红十字会宣传工作委员会”“红十字新闻工作志愿者委员会”,聘请党和政府以及宣传部门领导、媒体负责人和知名人士担任宣传委员会委员,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媒体记者参加志愿者委员会,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红十字宣传骨干队伍。

    二是构建红十字大宣传格局。红十字宣传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多种类、立体化的,让更多的爱心人士投入到人道救助事业中来。要把红十字宣传工作贯穿于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社区服务、青少年工作等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三是强化宣传意识。各级红十字会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有很强的宣传意识,人人都要成为宣传能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形成红十字大宣传格局,才能有效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在宣传的过程中,要完善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主线,以特色活动、品牌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传播、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救助等宣传活动为重点的大宣传格局。此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红十字志愿者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大对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知名度、信誉度,扩大红十字会工作影响,营造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是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强化媒体资源建设,完善红十字会新闻发布机制。根据宣传受众不同特点,采用适应性强、感染力大的宣传形式,搞好宣传品的开发、制作,开展创新性宣传,增强宣传效果。要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志愿者在城镇、乡村、学校、社区开展宣传、义诊及各种救灾救助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及各种业务宣传资料、活动简报,开展各种讲座,发行宣传专刊。学校红十字会还可以举行红十字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红十字网站作用,使之成为广大会员、志愿者和热心红十字事业各界人士的信息中心和服务站。在宣传内容上,应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原则,不断提高红十字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召力。要重点宣传红十字会精品工程,加强重大主题活动的宣传,在开展经常性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策划好每年的“5.8”世界红十字日纪念活动,全国上下联动,重拳出击,大力造势,形成气候,以宣传促筹资,壮大人道救助实力,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国红十字大宣传格局。要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动员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红十字运动。

    (二)依法建立网络应对机制。

    一是依法发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等都对突发事件中的新闻发布、舆论引导和媒体管理工作做了相当详尽的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政策为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制度支持,目的就是要求主动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发布新闻,通过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方便社会受众及时了解事件真相。

    二是信息发布及时。在应急事件的处置预案中,应现场发布信息,争取第一时间把权威的信息发布出去,哪怕这个信息还不完整。只有主动、及时、充分地发布信息,才有可能杜绝或者缓解网上各种议论、流言、猜测的压力,才能取得主动,提升公信力。

    三是坚持发布原则。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基于当下媒体环境提出了“黄金四小时”原则。“黄金四小时”指的是新闻发布的及时性,红会要第一时间发声,要第一时间处理问题,做突发事件的“第一定义者”。突发事件发生后,仅仅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还不够,红会还必须迅速搭建网络平台,建立网站,及时利用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开设网民诉求通道,回应网民的各种问题;采取开放博客、公布电子邮箱等方式,征求网民意见和监督议题,畅通网民访求渠道和网络监督通道;积极介入一些重大知名网站和论坛,及时了解网络舆情动态,主动与其相关负责人联系,收集相关舆情资讯,与网民沟通互动。培养意见领袖,引导舆情发展。

  四是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网络的开放化让“沉默的大多数”有了发声平台,但也让舆情呈现出鱼龙混杂的生态。红十字会要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红十字机关人员全部都应是网络评论员,同时招募一批熟悉红十字知识的红十字会网络评论员志愿者,培养红十字会会员为网络评论员,与专家学者及网络论坛版主、知名博客博主联系,让社会成员作为意见领袖。他们可以实现网络舆论良性循环,有效消除公众非理性、情绪化表达带来的消极后果并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三)加速透明化进度。

    一是用法律法规进行规制,做到有法有规可依。

    二是多渠道公开。公开透明不仅侧重捐款人,还要考虑社会其他方面;不仅偏重资金审计、财务报告和项目管理,还要考虑机构运营的总体情况;不仅要在机构官网、基金会中心网以及政府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披露信息,还要在更多的特别是网络媒体上公开信息。重要的是,要让捐款人了解其合法性、执行力、诚信自律和有效性。在尊重和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合法隐私权益及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红十会官网和其他媒体,对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和项目执行等各种信息进行披露,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捐赠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四)加强内部管理。

    红十字会存在的问题,固然受人员少、仓储设施不完善等客观条件所限,但对于红十字会的事业和经费物资性质来说,需要进一步完善捐赠财物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现行捐赠法规制度。补充符合慈善事业特殊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进一步规范物资捐赠过程的接收、管理、分配、拨付、处理等各环节。

    二是健全财物管理内控制度。健全财物管理内控制度,有利于规避财物管理风险,严格遵守《会计法》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财务资金管理上,会计员与出纳员要分设两人各负其责。在财产物资管理上, 物资记账员与仓库保管员也要分设两人管理。各自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三是强化管理。领导要重视财务和物资管理,在人力上给予支持。捐赠资金及时按笔开票入帐。捐赠物资不仅要及时登记入账,还要在保管现场清理分类、挂牌,要标注捐赠人、时间、品名、数量、保管期限等,保证帐实相符。解决因人力不足使资金和物资不能及时认证和清点的问题,确保每一笔善款及物资收入和使用都严格规范、透明有效,提高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强化责任。社会各界捐赠资金和物资属于慈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每年应召开专题宣传会议,明确任务与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增强各职能部门的守法意识。对因客观因素形成的帐实不符,要在事后查漏补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对因主观因素形成的截留挪用、有意设置账外资金的人员,建议对主要责任者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 央视真相调查.郭美美事件始末.2011.6.30

   [2] 中国青年报.官员学者均感叹在中国行善不容易,制度存弊端.2009.9.21

   [3] 人民网.98.7%受访者知道“郭美美事件”, 红会自救如何奏效?20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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