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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2020-08-15 00:09:47

XX县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XX省XX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申报文本和实施方案》《XX市2018—2020年散煤治理实施方案》《XX市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字〔2020〕XX号)《XX市双代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农村地区双代工作增补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以下简称“双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双代改造力度,加快农村地区采暖能源清洁化进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着力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快居民生活方式转变,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打造更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全县七镇尚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

(二)目标任务 2020年8月底前,完成县域范围内涉及七个镇25106户(含2019年完成气代煤市备选计划2877户及省、市双代办2020年增补计划820户),实现区域内清洁取暖“全覆盖”。

1.气代煤改造21514户。其中:XX镇2680户,XX镇4287户(含19年备选9户),XX镇2520户(含19年备选1100户),XX镇2248户,XX镇2113户,XX镇3064户,XX镇4602户(含19年备选1768户)。

2.电代煤改造3592户。其中:XX镇857户,XX镇826户,XX镇614户,XX镇616户,XX镇180户,XX镇293户,XX镇206户。

三、补贴政策 2020年双代补贴政策参照《XX市2020年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字〔2020〕XX号)执行如下:
(一)电代煤补贴政策 1.设备补贴。按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户,由省级补贴3700元、市级补贴1850元,其余1850元由县统筹解决。

2.运行补贴。每户最高补贴1200元,由省级补贴400元、市级补贴400元,其余400元由县统筹解决。

(二)气代煤补贴政策 1.设备补贴。按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户,由省级补贴1350元,其余1350元由县统筹省补贴资金解决;灶具每户补贴200元,燃气自动截止阀、报警器、不锈钢波纹软管每户补贴200元,由县级承担;
燃气初装费执行特殊优惠价2600元/户,由用户承担。

2.运行补贴。按每户最高补助1300元,由省级承担320元、市级承担320元,县最高承担660元,由县统筹解决。

(1)采暖季未用满40立方米(含)的用户不予补贴(做饭平均数);

(2)采暖季用满40立方米且不足541立方米的用户,执行每立方米0.4元的运行补贴标准;

(3)采暖季用满541立方米(含)以上的用户,执行每立方米1元的运行补贴标准,最多补贴1300元。

3.连接政策。由燃气公司负责完成燃气管网入户,同时加装燃气自动切断阀、报警器,负责完成燃气壁挂炉、灶具与入户燃气管网连接工作。中标燃气壁挂炉企业负责完成户内燃气壁挂炉安装与暖气管道连接。连接标准:炉具、灶具安装位置与燃气管道不得大于2米范围,壁挂炉与暖气片管道连接负责三米内范围(含配件),三米之外由用户自行承担。中标灶具企业负责将灶具发放与户。燃气自动切断阀、波纹管中标企业负责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标产品提供与燃气公司,由燃气公司负责安装自动切断阀和连接波纹管工作,安装自动切断阀和连接波纹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四、实施步骤 自2月份至8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确村确户阶段(3月25日前) 2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县农村地区双代工作动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新闻媒体及时跟进,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报道,迅速掀起双代工作高潮。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燃气公司、供电公司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展开确村确户、燃气初装费收缴工作,于3月25日前完成并上报县双代办。确村、确户工作任务重、困难多,为保证最终确户工作的准确性,经各镇政府核实无误后上报。

各镇政府必须严格把关、建立确村、确户台账,提供给燃气、供电施工企业。同时,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管力度,要求燃气企业严格按照确户台账予以安装,对于不具备改造条件、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责令燃气企业拆除已安装的立管和表箱等燃气设施。

(二)科学规划,组织施工阶段(8月30日前) 按照科学组织、统筹安排、有序衔接、交叉同步的原则,精心组织施工。施工环节包括双代工程申请报批,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设备招投标,市政燃气管网、村内燃气管网、用户电表前、表后线路改造等工作。

1.准备资料,申请报批(2月29日前)。2月底前,燃气、供电企业完成村庄燃气管网、电网等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手续报批等工作。

2.依法依规,组织实施(8月30日前)。4月底前,完成双代改造用户采暖设备的招投标工作;
完成县域范围内所有实施气代煤村庄的燃气主管网敷设、试压和通气工作(气源通至村内首个调压箱为完成标准);
完成气代煤用户燃气初装费和电代煤用户承担部分费用的收缴工作;
同时启动气、电采暖设备安装工作。6月底前,完成气代煤用户村内燃气管网建设、用户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安装、点火通气工作;
完成电代煤用户表前、表后线路改造工作;
完成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发放到户,并做好与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软管的连接工作。7月底前,完成燃气壁挂炉、电采暖设备安装到户,并完成与取暖设施的连接工作。

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XX省农村气代煤工程技术规程》和时间节点,依据先实施燃气主管网敷设、后进行村内燃气管网建设和入户通气点火的顺序进行施工,对于不按技术规程和施工程序作业的燃气企业,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逐出燃气市场。

(三)严密组织,竣工验收(8月底前)。8月底前,由县双代办牵头,组织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财政、生态环境,责成相关燃气企业、供电企业、燃气壁挂炉、电采 暖设备中标企业,对采暖设备进行调试运行,对各镇双代工程进行验收。县双代办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进行抽查核验,完成评比总结和考核。

(四)依据标准,兑付补贴(11月底前)。按照省、市、县补贴标准和程序,11月底前兑付采暖设备补贴;
并依据市场规律要求,相关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双代工作主体责任,敢于担当,及时将施工企业和设备中标企业验收认定工作落实到位;
县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镇履职尽责,确保双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奖惩办法 对实施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政府,建立追责机制和奖惩办法,各镇政府在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日常信息报送中,能够如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在各级双代工作督导检查中无问题的,待取暖季结束后,由县双代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记正面清单2张,并对该镇政府奖励20万元(县财政拨付);
对擅自调整目标不能按期完成和影响群众取暖的,对该镇政府记负面清单2张,并对该主要领导、镇主管副职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纪委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 (一)部门职责 1.县双代办。负责农村地区双代工程的牵总协调,负责宣传报道、督导调度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双代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工程质量监督、以及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负责双代工程采暖设备招投标工作。

3.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协调气源、电源、洁净煤供应等工作;
负责县域内各燃气公司高压管线互联互通工作;
负责组织供电企业做好电代煤配套电网改造工程;
负责做好居民燃气价格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双代财政补贴资金安排;
负责会同审计局对补贴资金进行复核、监管及结算工作。

5.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部、省、市各级环保督查检查工作。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做好燃气和电力专项规划编制,提供相关项目规划审批资料等相关工作。

7.县审计局。负责双代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燃气管网及电网建设涉及交通领域的相关工作,积极提供政策支持。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双代工程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农村地区劣质散煤的管控工作;
负责双代工程特种设备和采暖设备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1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道路燃气管网、电网建设的工程立项、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工作,加快审批速度,减免相关费用。

12.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双代工程中的调压站、门站、子站等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二)各镇职责 各镇政府是“双代”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双代工程的精准确村确户,按时上报县双代办;
负责燃气初装费收取工作,并交纳到专用账户;
负责做好辖区内双代工程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负责对双代工程确户进行验收,并出具双代采暖设备入围企业在本辖区的安装说明。对辖区内燃气壁挂炉、电采暖设备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负责监督壁挂炉及灶具的安装调试和水暖连接、气路连接,督促农户壁挂炉与自来水连接、供暖末端安装、报警器电源连接工作;
负责协调燃气、供电公司、电采暖设备、燃气壁挂炉、灶具企业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监督燃气公司、壁挂炉企业、灶具企业不得将燃气设施安装在客厅、卧室、封闭空间、有人居住的房间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客厅、卧室、封闭空间、有人居住的房间。负责双代工程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镇燃气供热安全监管办公室做好辖区内双代工程的安全监管;
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并对居民进行安全用气用电教育,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三)施工单位职责。供气、供电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目标,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运营安全。要配备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及装备,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1.燃气施工运营企业。具体负责做好气代煤工程的调研谋划、市政管网、庭院管网设计施工和村民用气入户等具体工程建设;
根据承担气代煤用户的保供数量和发展用户的规模,建设适配管网系统;
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 要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
要对裸露的管网、接头刷防锈漆,与电线距离较近时加装绝缘套管;
设立限高、地标标志,对调压柜、调压箱、立柱要设立防护、防静电装置。

2.供电施工运营企业。县供电公司作为电网建设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营业区内电代煤用户配套电网改造工程,按照产权分界点界定原则,对所属输变电设备进行改造,即居民电表以上部分,做好项目方案制定、计划上报、物料招标、组织施工等工作。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按时完工。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成立县双代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副 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党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牵总协调全县农村地区双代工作。各镇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镇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规范操作,强化监管。一要选择具备燃气管道施工安装资质、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资质、有持续稳定的管道燃气气源和履约能力强的燃气工程施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实施气代煤工程;
县供电公司要按照行业规范安排专业施工队伍,实施电代煤配套电网改造、增容工程,确保优质高效、安全顺利完成双代工程施工、安装和供电经营管理任务。要建立施工管理退出机制,对往年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合同、不按双代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施工、不按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的企业,依法依规退出市场。二要严格招标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择优选用市双代办发布的合格产品名录,对燃气壁挂炉、电采暖设备进行招投标,选择综合实力强、产品性能优、售后服务好、销售规模大的企业产品;
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在往年双代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履行承诺、不按约定时间供货,导致工作严重受阻、影响工程进度的燃气壁挂炉和电采暖设备企业,坚决清退出XX市场;
对中标企业,要依据生产、销售能力确定中标台数,实施划片安装,便于企业生产、安装、管理和售后服务。严禁因群众选购引发企业间的恶性竞争所导致的生产、安装延后,对此造成后果的予以问责。三要加强资金和燃气价格管理,县双代办要督促各镇政府加强管网初装费的收缴和监管,严禁由企业收取该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要掌控施工队伍规模,及时调控施工队伍、机械设备,确保人员、设备应对自如。要留足农民工工资,监管燃气、供电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防止施工过程中因欠薪造成的农民工流失。同时,县价格部门要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对于私 自调整居民燃气价格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四要加强施工管理。负责工程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气代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气代煤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拒不履行建设程序,逾期不改正的,调整经营区域,对相关服务不到位的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严重事故的清退出XX县燃气市场;
燃气企业要做好应急预案,对双代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做好预案,要求燃气企业做好地形地质勘测等工作,制定施工应急措施,及时调度调集特种设备作业,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三)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要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和“以电定改,以气定改”原则,全面统筹双代工程建设。在尚未通气时,确保用户原有炉具能正常使用;
在通气点火后,炉具只拆不收,放置用户家中以备不时之需。

(四)宣传造势,积极引导。县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矩阵、墙体广告、宣传 画册、标语、明白纸、海报、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相关燃气、供电、采暖设备企业要制作发放燃气、供电用户安全操作使用手册,加大对双代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并对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和广大用户进行安全宣传培训,掌握安全常识,学会操作使用。

(五)严格督导,严肃问责。2020年是全面完成国家、省、市、县清洁取暖任务目标的收官之年,县双代办要对各项工作进展实行周排名、月调度制度,每周排名,每月调度,总结经验做法,协调解决问题;
各镇政府要制定强有力措施,明确镇、村分包干部,明确主体责任,镇、村干部全程陪同施工队伍跟进作业,现场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难题,要层层建立包联机制,逐级按照时间节点签订责任状;
要采取日推进、周检查、月讲评的方式,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指挥调度与监管,确保双代工程高效有序进行;
建立追责机制,对擅自调整目标、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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