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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管理办法

2020-03-13 18:01:02

  ****有限公司证照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所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证照及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类许可证、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物资采购证等执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

 2、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年检报告等。

 3、重要文件,如:公司成立章程、股东决议、董事会任命文件等。

 4、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指定要求专管的文件资料。

 三、公司设专管人员一名,全权负责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其职责如下:

 1、建立证照资料目录及相应档案,以便及时查找。

 2、负责日常管理,保证证照资料的完好无损,防止任何情况下的遗失损坏。

 3、负责有关证照的申办、办更、年检、延期等工作。

 4、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办理有关借阅、借用、复印等工作。

 5、严格交接转移手续。

 四、证照资料的借阅、借用、复印管理办法:

 1、证照使用必须填写《证照使用申请单》。

 2、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时,应先出具书面申请,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到专管人员处办理相关手续。该主管副经理如不在,可由其授权的其他负责人办理审批手续,但办理时,必须电话请示其同意。

 3、证照管理人员仅凭主管领导签批的申请书办理借阅、借用、复印等业务,其他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4、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第1款相同,但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

 5、如需使用原件,则须总经理核准。

 6、证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再复印无效章”。有关人员需带

 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7、证照保管人必须做出登记,认真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

 五、违规责任

 1、凡因保管不善或借用、借阅手续不全,导致证照及重要文件资料遗失的,由专管人员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2、凡因借用、借阅人过失而造成的证照资料灭失,由借用、借阅人承担补办费用及相关责任。

 3、如因证照专管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证照逾期年检等行政罚款均由证照专管人员承担。

 4、证照等应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能涂改。不能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能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发现伪造公司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公司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Tags: 证照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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