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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工作方案

2020-07-01 12:01:13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交通运输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局相关单位:

 《**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工作方案》已经市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0日

 **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全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针对交通运输污染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集中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管控、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为打好环境污染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绿色交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交通运输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在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机制,按照职责与公路、公安、交警、环保等有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合共治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既要注重加强交通运输管制和路面稽查执法,严肃查处、控制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辆污染,又要注重车辆源头装载、运输市场准入环境的监督管理,从严控制排放不达标柴油货车进入市场。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认真总结运用专项行动的实践成果,加快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健全环境诚信联合惩戒制度,为实施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定基础。

 三、主要目标

  经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推动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封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运输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

 四、领导机构 为扎实做好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考核总结等工作。

 组

 长:靳

 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专项行动所需的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负责做好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相关单位的上下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考核总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主

  任:

 副

 主 任:

 成

  员: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五、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

  1、严格在用柴油货车年度审验关 严把营运类柴油货车年度审验关。对未通过环保部门年度环保检验和公安交警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道路运输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不予通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加强柴油货车市场准入环节监管 严把营运类柴油货车市场准入关。对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柴油货车,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燃料消耗量核查管理工作。燃料消耗量限值不合格、不达标的柴油货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3、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

 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协同公安交警、公路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模式加强路面执法,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已注销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严格控制输入性污染。在有条件的省界、市界路段,设置联合执法检查点,对排放不达标入境车辆进行劝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政稽查支队

  (二)集中开展道路抛洒扬尘治理 1、加强散装物料装载治理 积极协同住建、工商等部门加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运输煤炭、垃圾、渣土、沙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因物料遗撒造成的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散装物料车辆卸载货物后要及时对车辆冲洗保洁。严禁超载超限装载;严禁散装物料生产销售企业为未采取必要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装载;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治超处 2、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协同公路部门对所管辖区域的所有城市过境公路按照市政道路清扫、洒水标准作业,及时清扫抛洒物,保持路面日常清洁,坚决遏制二次扬尘污染。**城区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70%以上,县城过境公路机械化清扫率要达到60%以上。及时处治路面坑槽、松散、翻浆等病害,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公路处 3、加强公路抛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 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协同公安交警、住建等部门,加大路检路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货车抛洒扬尘等违法行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沙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因物料遗撒造成的路面扬尘污染。对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造成抛洒、脱落、遗漏、扬尘等污染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运政稽查支队 (三)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 专项行动集中治理期间对有关企业及人员的检查处罚信息及时通报发改、工商等部门,上传国家、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纳入企业信用考核评价。对环保严重失信的企业及有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运政稽查支队、局公路处、局治超处 六、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8年8月14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交通运输专项行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建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交通拥堵应急和舆情应对预案于2018年8月14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科室单位职责、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路线、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治理措施等。

 2、 公告行动方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配合政府,于2018年8月14日前向交通运输行业公告行动方案及发布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通告。

 (二)第二阶段:启动阶段(2018年8月14日-8月15日前) 1、组建执法队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抽调精干人员,配合政府,协同公安、交警、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于2018年8月14日前完成执法准备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责任到位、队伍集结到位。

 2、做好启动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对专项行动认真梳理,提前做好联合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8年8月15日零时专项行动全市统一启动、全面展开。(是否提劝返点?) (三)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8月15日-12月31日) 1、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我市将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2018年8月底具备通行条件的县城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对所有经过**城区、县级城区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实施有效管控,力争用一个月时间,使全市城市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

 2、交通运输专项行动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 包括1、严格在用柴油货车年度审验关;2、加强柴油货车市场准入环节监管;3、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

 (2)集中开展道路抛洒扬尘治理 包括:1、加强散装物料装载管理;2、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3、加强公路抛洒扬尘治理联合执法。

 (3)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 (四)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月31日)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对治理成效进行总结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运用实践成果建立健全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客观评估,并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全面考核并排名通报。

 七、保障措施 (一)严明目标责任。专项行动在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专项行动并负主体责任。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要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共同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认真履职尽责。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是一项跨区域、跨行业的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既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职,也要统筹协作,共同推进。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专项行动的工作落实。要加强和公安交警、环保、住建等部门的配合协同,形成联动执法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考核奖惩,加强监督检查。将督查落实与治理行动同安排、同部署,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倒逼工作落实。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污染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要重点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安排部署,及时报导治理成效,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完善应急机制,关注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附:**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交通运输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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