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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020-05-21 17:21:44

 某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自治区、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抓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一)成立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xx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xx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动员全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支书等组成。

 其职责:负责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村委会公共卫生预案;组织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市场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xx

 成

 员:xx

   职

 责:负责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镇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交流工作情况,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2.应对防控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职

 责:协助卫生部门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村(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   组

 长:xx 成

 员:xx   职

 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xx 成

 员:xx   职

 责: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警时,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邻近镇(街道)或上级部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乐民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村(居)委会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应急反应措施 镇内一旦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或上级政府关于防控重特大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镇人民政府  (1)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全镇动员,组织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镇内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及村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镇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毒疫情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卫生院对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调查。

  (4)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全镇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2.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及村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性质和特点,对村民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镇各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全镇各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3.镇直(含直线驻镇)各单位  (1)按照镇和上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派出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做好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工作。

 (2)做好和维护药品、食品经营秩序。

 (3)要求活禽、鲜活动物经营户做好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野生动物不得进入市场经营。

 (4)协助做好疫情与市场相关的调查、处置工作。

 6.各村(居)民委员会  (1)当镇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镇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感染疫情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村村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种、分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村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四、应急反应的终止 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终止。

 

Tags: 冠状   肺炎   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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