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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经验推荐

2020-06-19 09:41:07

 高位推进 健全机制 形成合力

  开创全面依法治县新局面

 **县司法局

 (2020年4月 日)

 2019年,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高位推进,健全机制 形成合力,一体落实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法治社会建设三大任务,努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一、高位推进,组织领导有力,谋局开篇“一盘棋”

 (一)夯实保障基础。成立由县委书记任主任,县委常委及县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2019年11月,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听取了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部署2019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制定出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从7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具体要求和措施。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经费20万元。下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工作小组迅速开展工作,立法协调小组配合省市开展立法调研3次,执法协调小组开展食品药品执法司法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2次,发出执法监督建议函5个,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大型法治宣传30余场次。

  (二)突出党委领导。县委始终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把法治思维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落实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完善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评制度。坚持县委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国家公职人员100%参加年度学法考法。始终强化权力制约,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主动向社会公示重大决定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实现了党务、政务全面公开。

  二、完善机制,议事机构助力,平台建设“一张网”

 (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县委督察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听取关于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等专项汇报3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做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根据人事异动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工作小组、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等专项小组,做到一事一议、以议促推,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建设法治政府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发挥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作用,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督”平台以及12345政府热线等进行数据抓取,全方位指导、按节点督促、按时效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两个抓手作用,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刚性抓手”、把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柔性抓手”,互为依托、互为补充,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机制。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全县各行政机关扎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县人大组织开展选举和任命干部进行宪法宣誓活动,全年55人领导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围绕12·4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认真开展宪法学习与宣传,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对标对表,瞄准目标发力,全面履职“传捷报”

 (一)理顺权责界限,依法赋权乡镇执法。一是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根据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各单位调整职责、明确界限,涉改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到位并顺利开展工作,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二是不断规范基层执法力量。我县全面完成行政执法权委托下放,逐步落实第一批248项、第二批63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权乡镇,明确了相关部门的权、责,在县委党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执法大队长进行为期2天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改善营商服务环境。

  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28个单位85个窗口进驻了政务服务大厅。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8项,取消证明材料事项23项。推进办税、办不动产登记提质提效,涉税资料精简25%、涉不动产登记整体提效70%。我县全面推行村级代办服务、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村级代办”已成为**政务服务最闪亮的标签。11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湖南日报以《**乡村代办员走通改革“最后一公里》为标题进行了推介。

  (三)严格合法审查,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一是严格决策程序。每次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报告,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备案程序落实到位,控制决策风险,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用好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聘任4名法律顾问,搭建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法律顾问体系,年内参与决策100余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备案审查相结合,实行“凡发必审”,2019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等共计15件。

  (四)强化执法监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乡镇和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年内全部配齐执法记录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措施。二是全面梳理行政事项及公共服事项,“四办”严格按照省、市公布的行政事项目录,对划转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行政事项。

  (五)拓宽监督渠道,保证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化。全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33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97条,转载上级信息1098条。二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出庭应诉常态化。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5%。

  (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三聚焦一携手”法律志愿服务活动被省文明办推荐在湖南文明网首页刊发。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切实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印发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简明读本1.5万册,在村村响开设“每日说法”,每日播报15分钟;组织开展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5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累计办结涉疫情执法48件,罚没收入47万元;坚决依法打击涉及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结涉疫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6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一季度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8件,调解成功1005件,调处成功率达97%;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

 助力工业园区35家企业复工复产,全面做好复学复课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坚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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