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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行政 [规划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9-12-22 07:37:41
规划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更好地服务建设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娄底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娄底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法治湖南建设纲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规划”为目标。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规划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打造“幸福娄底、法制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以问题为导向,以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中心,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监督体制。实现“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形象文明公正”六大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曾伯怡任顾问,局长朱昌美任组长,副局长谢义务任副组长,副局长刘志新任常务副组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肖建国、副局长黄晓华、工会主席黄小平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科长李伟世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规划执法支队和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全年要主动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法制学习培训活动,展开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及专业执法涉及法规等常用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文书使用、案卷制作等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努力做到学深、学精、学透,为进一步提高规划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规划执法队伍;不定期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建立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以法律法规学习为重点,力促形成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好学进取的学习风气,切实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2.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执行规范性文件“四统一”和合法性审查、申请审查和有效期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合法、合理、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调整的必须调整,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目前全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受委托行使的各类审批权进行再清理,逐项进行复查复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局行政许可集体会审制度。对本系统的行政审批项目,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建立行政审批网上投诉系统,局政策法规科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监督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把行政许可审批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3.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事项行政的决策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决策范围、决策机制、听证事项标准,听证会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都要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4.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坚持每半年开展1次自查自纠;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共同参与,年度内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对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备案,并及时向市法制办;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于2014年8月1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2个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5.抓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政策法规科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市法制办和相关法律专家联系,针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及时组织协调相关执法单位参加应诉、复议答复工作,指导其完善资料、收集证据、保证应诉质量和效率,并按规定及时向市法制办上报统计报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及县(市)区规划局(分局)应参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6.强化依法行政执法监督。防范执法风险,

强化法制监督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娄底市规划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内部各项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主动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做到执法公开化、透明化。在网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责任科室:局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7.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由政策法规科负责,信息中心积极配合,年内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同时,在规划局信息网站上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工作。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去规划局(分局)要积极配合政策法规科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进行大力宣传,年度内在媒体发表稿件新闻报道累计不少于2篇(次)。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

配合科室:规划执法支队、县(市)区规划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责任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本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质量和进展,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及时将工作进度上报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3.完善监督,强化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材料。分别于6月30日和12月30前将本科室半年和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报送局政策法规科。法规科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按市政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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