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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3

2020-03-25 08:23:39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动态,确保下情上传的时效性和上情下达的针对性,扩大对外宣传效果,展示**风采,为我县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和信息服务。现就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信息是各级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的依据,是各级各部门反映工作情况、促进工作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的平台和渠道,也是服务政府决策、沟通部门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二、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管理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确定1名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本部门信息的采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工作人员应选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较强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的同志担任。同时,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一名领导要具体负责信息的审核和把关,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确定的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于

 4月15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范围

   1、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创新做法、鲜活经验、亮点工作、重要活动以及灾情、汛情、雨情等突发事件;

   2、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及专项工作动态;

   3、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

   4、其他需要上报的重要工作情况。

   四、报送信息的工作要求

   1、报送信息的时限。重要的工作活动、工作措施应于事前或事后及时报送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取得效果;日常性工作情况应随时报送;对外媒体宣传信息要在媒体采用后及时报送。

   2、报送信息的质量。一是报送的信息要内容翔实、主题鲜明、客观全面。二是注意从多侧面、多角度采集、分析、整理宣传信息,报送“有新意、有特色、有分量、有亮点”的信息。三是涉及到经济发展的统计数据,应使用法定数据和统一口径。四是信息内容必须符合政策规定,严肃、准确、权威。五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报送的信息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六是对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公开报道,要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慎重把握导向。七是报送的信息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备案。

   3、报送信息的方式。为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报送信息先通过政务网以电子版本形式报送,后报送纸质文档,并署报送单位和报送人员姓名。报送电子邮件时,在标题栏内填上报送单位及信息标题。图片信息应采用电子版报送,并将标题改为相应活动名称,做到图文相符。

 4、信息的采用发布。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乡镇、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认真进行分类处理,被确定采用的信息将登载到县政府网站和《**信息》,被确定采用的信息将上报州政府信息中心,上传到州政府网站等相关栏目中。

   五、报送制度

   严格报送工作制度,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督促信息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报送责任制度,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或误报信息问题,由哪一级负责;严格报送审核制度,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严格续报制度,坚持初报、续报、反馈三个程序,及时续报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工作的情况,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严格通报批评制度,对迟报、未报重大信息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六、实行信息报送考核奖励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每月上报信息稿件不能少于4条(篇)。信息报送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各乡镇、各部门上报信息在政府办公室统一登记,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年底,各乡镇、各部门信息报送、采集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附件:1、信息工作人员联系表;

 2、**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附件:1

  

 信息工作人员联系表

  

 单位

 主管领导

 办公电话

 手机

  

  

  

  

 信息员

 办公电话

 手机

  

  

  

  

  

  

  

 注:此表需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到政府办216室。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附件:2

 **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工作,推进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县政府领导掌握情况、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和宣传**提供全面及时、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依据《**省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报送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

 三、评分标准

   (一)信息采用计分。

 1、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基础分为100分,每报送一条信息加2分;

 2、报送信息被县政府网站和《**信息》采用每条加5分,综合采用的信息每条加3分;

   3、调研信息被采用后每条加10分;

   4、县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每条加10分;

   5、上报州政府办公室被采用的信息每条再加10分。

   (二)领导批示加分。

   1、被州上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信息加10分;

   2、被县上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信息加5分;

   3.同一条信息多名领导分别批示的累计加分,最高加30分。

 (三)工作过失扣分。

 1、未完成当月报送任务的,少报1条扣2分;

   2、未按要求时限上报县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的,一次扣5分;

   3、对信息失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0分。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年度为当年的1月份至12月份,主要考核报送信息数量、采用率和批示率。考核单位年度总分=全年信息采用分十领导批示加分一累计扣分。

 (二)各乡镇、各部门信息采用及累计得分情况,实行采用情况零通报制度。

   五、通报和评比表彰

   (一)县政府办公室实行日登记、月考核、季通报制度。专人负责按日登记,按月考核,每季度依据考核情况通报一次。

 (二)县政府办公室主要依据考核得分,同时考虑政务信息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情况,每年度从考核对象中分类评选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

 (三)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每年度从考核对象中分类评选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全年过失扣分累计超过 30分以上的单位,不能参加先进单位的评选。

   六、附则

   本办法自2011年5月 l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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