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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2020-07-14 00:13:56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21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 )。

A. 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2.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它是( )。

A.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B.违反法律的行为 C.触犯刑律的行为 D.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某甲已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当其犯( )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A.盗窃罪 B.敲诈勒索罪 C.放火罪 D.抢劫罪 4.生理醉酒后犯罪的人属于( )。

A.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 5.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 )处罚。

A. 从轻或者减轻 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C.减轻 D.从轻 6.死刑不适用于( )。

A.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 C.犯罪时怀孕的妇女 D.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7.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A.犯罪 B.犯罪行为停止 C.犯罪结果发生 D.犯罪行为终了 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9.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科学。

10. 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1.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2. 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13.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14. 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15. 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

16.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17. 对于构成累犯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

18.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9.刑事责任能力 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20.犯罪的过失 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21.犯罪集团 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2.自首 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3.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4分) 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分)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2分)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分) 24.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答: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仟,也是前提条件。(2分) (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3分)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l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森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3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5.案情:
胡某,男,17岁。2009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09年11月某日晚9时左右,胡某与其朋友陈某喝完酒后在本县城关镇大街上驾车兜风,行至一个夜市小吃区时,撞上了正在马路边行走的张某、王某。张某被撞倒卷入车下,挂在车右前避震器与方向横拉杆上,王某被撞倒 在马路边(手在地上蹭破了皮)。胡某没有停车救人,而是继续向前开。因被撞的张某还在车下,车辆行驶不正常,陈某便对胡某说:“好象那人在车上呢。停车看看吧。”胡某说:“管他呢!”继续驾车逃跑。夜市上的群众见此情景,大喊“车下有人,把车停下”,边喊边往胡某车上扔啤酒瓶、饮料盒,进行阻拦。但胡某仍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快速行驶。车行至县城南郊一加油站前时自行熄火,而张某被拖带长达2000多米,已血肉模糊、面目全非,惨死予车下。

试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张某的死亡,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对于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只答处罚原则)? 答:(1)对于张某的死亡而言,胡某的心理态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构成(间接)故意犯罪。(2分)(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其显著特点表现为行为人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抱着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即不希望、不追求结果的发生,但也不反对结果的发生。(3分) (3)胡某交通肇事撞倒张某后,不仅不停车救人,反而加速逃跑,并且在陈某提醒、路人阻拦的情况下,明知车下有人,继续行驶可能会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但他却无动于衷,对张某的死活放任不管,驾车猛跑,以致张某被拖带至死,其心理态度完全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故其行为已由过失犯罪转变为间接故意犯罪。(4分) (4)胡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在对其新罪作出判决的基础上,将原判刑罚与新罪所判刑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3分) (5)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分) (6)胡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能适用死刑。(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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