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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总结

2020-11-01 18:21:14

 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省教育厅:

 按照省委要求部署,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教人〔2019〕719号)文件精神,为坚决纠正教育事业发展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院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中,经过细致梳理,学院不存在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仅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个别不足。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精心谋划

 按照文件要求,学院党委第一时间做出响应。专项治理活动由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亲自安排部署,着力组织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学院各部门、系部“一把手”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带头整改,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行动,迅速启动

 为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学院迅速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任组长,院长同志任副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小组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同志担任,活动建立起完善的领导机构;

 9月2日,学院下发《中共浙江信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浙浙金院党字〔2019〕38号),阐明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就治理重点问题明确责任科室,确保整改专项治理工作见行动,有力度;9月3日,学院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协调会议,纪委书记同志向各系部及行政部门中层干部详细通报了活动实施方案,就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部门扎实开展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自查自纠,彻底清理

 学院各系部、行政部门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1. 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学院各系部及行政部门在接到文件后,先后召开内部工作会议,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认识。职工积极响应,深刻领会活动意义,迅速将认识统一到建设和谐校园、提升教育行业形象、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高度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严肃认真参与活动,为专项治理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2.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专项治理活动中,学院纪检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将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均通过网站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监察处设立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受理社会和师生的举报投诉,切实履行了纪检监督职能,保障活动顺利有效开展。

  3.全面查摆,重点治理。各系部、行政部门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开展了全面、详细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到治理重点的责任科室,紧紧围绕师生反映强烈、可能损害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强化查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关于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问题,学院拥有完善、科学的职称评定制度,组织人事处制定了《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暂行)》,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系部、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浙江信息职业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职称评审工作包括组织学习职称评审文件、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计分、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推荐人员公示等程序,均部署周密、组织规范、程序严谨、实施严格,始终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任何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的问题。

 (2)关于滥用行政权力干预科研经费使用问题,学院科研外事处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出台了《浙江信息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规范我院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程序》,提高广大教师对科研经费规范使用的认识;经费使用由学院财务处管理,科研外事处严格按照科研经费预算审批进行监督管理,不存在滥用行政权利干预科研经费的问题

 。

  (3)关于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招生名额分配问题,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招生执法监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先后制定了学院“阳光招生”制度、《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意见》、《招生宣传方案》、《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等多项规章制度;招生宣传、招生录取等均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高考平台的要求进行,招生方法、宣传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入学须知均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全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透明化,不存在滥用行政权利干预招生名额分配的问题。

  (4)关于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问题,学院教务处严格执行《浙江信息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制度》,教材选购坚持自愿选购原则,教学用书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和国家规定的规划教材目录中的书目;订购教材时,由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学院统一执行代购,无任何教师从中牟利;教师队伍未出现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或变相推荐各类教辅材料等违纪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问题。

  (5)关于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问题,学院基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有完善的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及执行规范程序;基建工程项目的论证、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材料采购、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均有建设主管部门、招投标公司及学院后勤处、资产管理处、纪检监察处、财务处共同参与

 ,形成了良好的制约监督机制;新校区基建工程成立有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工程建设指挥部和新校区建设监督委员会,制定了《中共浙江信息职业学院委员会新校区建设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个不准”,工作运行安全、合规、廉洁 ,不存在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的问题。

  (6)关于利用职务插手校办企业问题,由于学院办学历史较短及多种因素制约 ,一直以来没有举办过校办企业,因此不存在利用职务插手校办企业的问题。

    (7)关于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问题,学院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入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地方政府的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制定有完善的物资采购、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及执行规范程序;日常采购工作实行两方或三方共同参与采购 ,招标方面由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标书由两方或三方共同制定完成,经学院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后,对招标信息实行网上公示;评标评委坚持 5-7人 ,其中专家3-5人;纪委和招标办人员负责监督和组织,验收工作由资产处、纪检监察处、使用管理部门及专家共同完成,招标过程公开、公正、透明,不存在利用职务插手招标采购的问题。

    (8)关于教育乱收费问题,学院学生的项目收费由财务处负责,财务处严格依照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针对学生收费拥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批准文件,并在校园网、招生宣传简章、校园专栏进行公示,

 不存在额外费用收取行为;学生处代收两项费用为毕业生信息采集费和新生医保费用,两项费用也均拥有收取通知和标准,前者收取后直接交至浙江新华图片社,后者则采用学生自愿原则,收取费用直接交金华市医保中心为学生办理医保卡,此外也不存在其他费用收取行为。学院不存在任何教育乱收费问题。

  (9)关于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学院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其纳入学院行风建设重要内容。教务处将师德师风评价与年度考核、晋职晋升、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有机结合,常年通过问卷、访谈等手段,对师德师风开展评价,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依据,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松懈;宣传部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原则,切实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专题活动,增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有力地提升了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中,各系部又花大力气查摆梳理,发现个别教师存在的不足表现在:业务不精,钻研精神不足;协作精神有待提高,团队意识合作不足;与学生有效沟通不够,服务育人存在不足;重教学轻科研,创新意识不足;教学落实的不够,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精神不足。

  四、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在各系部、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重点谋划,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出了安排:一是要求各系部和行政部门对已经发现的涉及到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

 ”台账,逐一“挂号销单”;二是要求系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整改时限;三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对活动中存在突出问题、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师生反映依然强烈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要求学院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制度创新,抓好制度完善、贯彻和执行,做到从源头上铲除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形成纠正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Tags: 群众利益   损害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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