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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0-12-27 00:24:44

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在建筑工程突发安全事故后及时有效的进行救援、减少事故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的适应经济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到或现场救援工作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预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突发重大安全事故时的紧急情况,死亡人数一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十万元以上及其他重大隐患和自然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法人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公司个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综合办)、抢险抢修组(安全处)、医疗救护组(医务室)、后勤保障组(财务科处。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均受总公司领导,并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 职责分工 1、 组长职责:决定是否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应急计划,在不受影响的地方直接进行控制,复查和评估事故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可能发展的过程,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与现场的关键指挥人员配合指挥人员撤离危险地点,与场外的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协助场外的救援机构进行救援,在紧急状态结束后,组织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2、 副组长的职责: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财产的损失,在不妨碍指挥的同时参加救护,安排受伤者和非重要人员撤离安全地带,与外界救援人员联系提供发生事故的详细地点,紧急状态结束后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 通讯联络组职责: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界联系畅通,内外消息联络及时,保持通讯设施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紧急状态结束后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4、 消防保卫组: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程序,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维持突发事故现场的救援正常进行,保持救援道路的畅通,引导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现场财产的安全,救援结束后封闭现场,直到明确解除指令。

5、 抢险抢修组: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在事故有扩大进行抢险救援时注意避免意外伤害,在事故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6、 医疗救治组:在外界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按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抢救,使重害者优先受到救治,协助救援机构将伤员运至医疗机构,为外界救援人员提供伤员信息。

7、 后勤保障组: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的物质设备。

四、突发事故的报告与应急救援的启动程序 (一)、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向项目经理报告,由项目公司经理向所在地分公司或总公司安全科报告,分公司或公司安全科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按地方政府的事故上报规定和行业事故上报制度,依照程序向上级相关主管汇报。

在报告事故发生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企业或工地应急预案。

(二)、事故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

2、 伤亡人数;

3、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简要经过;

4、 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需求;

5、 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

(三) 通讯体系 1、 内部应急24小时联系电话 总公司:0523---87631669 外部应急联系电话:
火 警:119 急救中心:120 联 动:110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 事故发生后,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效的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抢救触电者应使用绝缘材料将触电者与电源分离),制止事故蔓延扩大,指挥其他人员脱离危险地点;

2、 在抢救伤员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立即运往最近的医院,情况危机时实施压胸式、口对口吹气式的人工呼吸,在运送伤员的过程中尽量让伤员保持平躺状态,清除口中的淤血或其他杂物,使其保持呼吸畅通,不可随意扳动、拖拉。

3、 为了事故的调查分析需要,所有的在场人员应保护好现场,凡因需要挪动的物件应作好标志,保存有关物证,有条件时应拍照或录象,必须采取措施防止人为或自然的破坏,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无证可取充分记录后,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4、 接到事故报告后的单位领导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迅速组织调查。

六、救援器材、设备(各施工现场必备) 1、 特种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 一般救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防护网、救护担架、医药箱(内备常用救护药品)等;

3、 专用引水源、冲洗设备等;

4、 消防器材、消防专用水管等。

七、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Tags: 预案   建筑工程   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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