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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制度

2020-03-30 11:21:41

  区红十字会募捐箱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募捐箱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为加强我区红十字募捐箱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红十字募捐箱可在本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如旅游景点、宾馆、商场、银行、影剧院、宗教场所等)设置,设箱前需征得被设置募捐箱单位同意方可设置。

 第二条 红十字募捐箱放置于醒目固定处,方便群众捐款。设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如需在室外设置募捐箱,募捐箱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早晚将募捐箱放置室内外安全处。募捐箱钥匙由区红十字会管理。

 第三条 红十字募捐箱开启。募捐箱应根据捐款情况2个月开启一次。开箱时必须由区红十字会两名工作人员凭单位介绍信,会同设箱单位指定的专人共同开箱,箱内捐款数经双方当场清点后由区红十字会开具募捐款专用收据给设箱单位。因故不能现场清点,需当场用封袋封包后双方在封条上签字,拆封时,由两名以上人员(其中一名必需未参加封包者)查看清楚封条是否破损,检查完毕后,方可折封、清点入帐并给设置单位出具募捐款专用收据。

 第四条 红十字募捐箱所得捐款,全部存入“**区红十字财政预算外募捐帐户”,用于人道救助。所得外币,不得私自兑换,必须根据外币管理有关规定,到金融机构兑换成人民币后,再按要求存入指定帐户。

  第五条 红十字募捐箱内的资金使用情况随时接受设置单位监督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同时在区理事会及区红十字《网聚爱心爱润心田》博客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六务 因发生特殊情况需中止协议时,设箱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区红十字会,共同做好募捐箱回收、募捐款清点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 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Tags: 管理制度   募捐箱   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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