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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XX区农资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2020-11-04 10:07:43

2019年度XX区农资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守信农资市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和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鸠江区农林局结合全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各镇街农服中心(经发办)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线上线下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按照经营种类、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分别建档备案,进一步健全线上线下农资经营户名录库。

二、突出重点,从严整治 (一)农资电商。农资电商隐蔽性强、经营者变动性大,各地要采取“互联网+监管”的监督检查模式,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对接沟通,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快查处、从严打击、顶格处罚、绝不手软。

(二)种子。全面落实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经营规范。开展种子企业信用评价,以信用拉动品牌创建。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以法治教育提升质量意识。积极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治理,坚决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对“白皮袋种子”、未审先推、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要追根溯源。  (三)农药。加快《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进度,特别是限用农药定点经营资质的现场核查和申报工作,加大农药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特别是毒鼠强)、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以及标签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不积极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药产品质量和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四)肥料。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严厉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等问题。

(五)兽药。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主体,查处未遵守两个《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禁用兽药、假劣兽药及非法经营使用“人用药品”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未执行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违法违规行为。

(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产品。严厉打击饲料拆包、分装、再加工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加工饲料和经营条件未达要求的经营门店。

三、齐抓共管,检打联动 1、加强协调配合,严查违法案件。各镇、街要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发挥整体联动和区域协作优势,形成打假合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多、质量安全隐患多的领域、地区和品种,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办理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涉嫌犯罪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和黑恶势力。区属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镇街之间、部门之间加强线索通报、信息共享和案件会商,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坚决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实施溯源打击。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2、加快信用建设,完善两法衔接。各镇、街要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到2020年实现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完善农资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鸠江区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引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加强农资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利用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完善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查违法链条,严防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

3、提升监管能力,深化服务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区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农资打假和监管效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资打假执法人员培训、练兵、比武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基层农资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改善农资打假执法装备条件,改进监管和执法手段,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能力。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地膜、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鼓励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农资经营新业态发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推进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和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放心农资供应、深化农资服务指导。

4、推进投诉举报,促进社会共治。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农资打假案件信息。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鼓励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构建农资打假社会共治机制。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强化农资领域维权服务指导,支持农民群众维权投诉。完善农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梳理,及时上报。

各镇、街要积极发挥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以此为契机,彻底摸清辖区内线上线下各类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5年来农资领域内信访案件、群众举报、行政处罚的案件信息和线索,2月1日前上报区农林局农业综合科。对发现重大案件、重要线索要随时上报。没有农业执法机构的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业务指导,摸清经营主体和案件线索,确保上报数据详实、准确。

联系人:XX,电话:XX。

Tags: 除恶   农资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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