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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汇报材料

2020-02-22 04:14:1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新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8年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行动方案 (2018-2019年)》要求,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在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珠海市不动产登记近期重点工作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以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谋划发展思路举措,以新发展理念引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着力推出系列服务创新举措,全方位提升登记便民程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以上率下树立服务创新风向标。领导带头树立勇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创新的干事氛围,成立业务改革、信息化建设、窗口服务、党风廉政四个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谋划改革思路,大力推动措施落地。组织业务骨干赴广州、武汉、华东等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考察,了解工作创新和窗口服务的先进经验,拓宽了发展思路,坚定了改革信心,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为下步大力推进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改革提供了有力借鉴。

二是“一证一码”挖掘服务深度。推出 “一证一码”便民服务,创造性地在不动产权证上设置二维码,打破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凭手机扫码即可随时随地获取不动产的产权、抵押、查封、异议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实现以“信息高速公路”代替“群众双腿跑路”。拓展“一证一码”应用,在业务受理回执上也设置二维码,扫码即可立即掌握业务办理情况;
审批完成后扫码缴费,操作流程简单便捷,政务服务更加贴心。

三是时限压缩提升服务速度。2018年,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结时限大幅度压缩,涉及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等73项登记业务,共缩减174个工作日。原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的压缩至5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逾80%;
部分原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压缩至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减少90%;
遗失补发、破损换发类登记业务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信息或档案查询立等可取,办结时限压缩情况走在全国前列。

四是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搭建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税务、公积金、教育、公安、住建、国安、公检法、监察等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使办事群众免于在政府部门间来回奔走,让信息通路代替群众走路;
畅通与银行间的网络查询专线,现时珠海市24家银行均可在线查询家庭房地产信息,规范执行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2017年向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输送登记信息约250万条次。

五是网上查控助力破解执行难。建立司法协助网络平台,方便法院查询登记信息,规范涉案人信息使用,实现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即时集约查控,并已于2018年4月在全国率先开通。

同时,中心持续深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动权籍管理精细化、业务流程标准化、登记办理信息化、窗口管理企业化等多项工作,并计划于4月底5月初推出通过人脸识别进行不动产信息查询等便民服务举措,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满意度,推动我市不动产登记高质量发展。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工作思路

第一步,推行不动产抵押登记“互联网+银企服务”创新模式。以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创新为切入点,建立“只跑一趟银行”的抵押登记服务模式。在保障登记合法、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银行的协同联动,通过网点前置、环节精简、资料整合和科技手段,实现群众只跑一次银行即可办理抵押登记,力争抵押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2天。

第二步,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模式。探索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创新,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同时递交申请产权转移登记资料,并可以向银行申请交易资金托管;后续工作由银行和登记机构对接完成。抵押权登记核准设立后,银行依据交易资金托管约定的资金划转条件支付交易资金,提高服务效能的同时,有效保障交易安全。

第三步,推行不动产变更登记和信息查询“互联网+EMS快递服务”创新模式。对于不涉及权属变更的登记及信息查询业务,积极探索“足不出户”的服务模式。办事群众通过网络提交申请,快递公司即上门收取材料,业务完成后送证上门,推动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互联网+银企服务”创新情况(改革第一步)

(一)合作对象

以大银行为对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合作协议》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创新。在银行设置不动产登记服务点,权利人委托银行代办登记相关手续,银行与登记部门之间通过网络实现信息传递,登记实体资料定期汇交。计划以珠海市工商银行、珠海市建设银行为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全面铺开。

(二)具体操作

1.登记机构服务网点前置在合作银行设置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扩大登记服务网点范围和数量。

2.权利人委托银行代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类登记业务,只需赴银行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委托书》委托银行代为申请登记,后续工作由银行与登记中心对接完成。

3.银行网上申请向银行开放网上递交登记申请材料的端口,开放批量登记业务申请权限。银行可查询与拟办登记业务相关的不动产权属状况和抵押、查封状况;
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银行通过录像、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记录询问过程,代为见证申请人签章指印;
录入申请信息,并将代为收取的纸质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扫描上传,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后,发起登记申请。

4.登记机构严格审核通过网络专线将银行发出的申请推送至登记业务系统,系统自动派件交审批人员按法定程序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推动缮证、领证、缴费电子化,缮写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系统自动将登记结果及电子证明通过网络专线反馈至各银行,银行设专有账户自动缴纳登记费用。

5.资料不全返回补充。网上申请资料不符合登记要求的,登记审核人注明原因和需补充的内容,系统将案卷返回银行,由银行补充完善后再提交申请。

6.登记情况变动及时提醒。抵押登记完成后,所抵押的不动产存在新的查封、抵押登记的,系统自动向银行和产权人推送信息,为银行和产权人的风险管控提供参考。

7.纸质资料定期交。银行金融机构定期将完成登记的纸质、视频等不动产登记资料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汇交后归档。

可行性分析

一是符合四方需求对抵押权人(银行)而言,抵押登记的核心意义在于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创新后的模式与抵押登记的核心意义相符;
对抵押人(办事群众)而言,只需跑一次银行即可办理抵押登记,免于在银行和登记机构间来回奔走,办事便捷度极大提升;
对债务人(借款人)而言,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环节减少、时间压缩,利于贷款及时发放,缓解资金压力;
对登记机构而言,通过合作联动优化流程,有效缓解单位整体人手少、任务重的矛盾,减轻窗口现场受理压力,优化资源配置。同时,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提高登记业务办理效率,彻底杜绝加快寻租空间,严控廉政风险。

二是经法律论证可行。经过我中心组织专题论证,认为该合作模式风险虽有,但整体可控。可以通过《合作协议》理清银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并明确银行的赔偿责任,一则有效规避巨额行政赔偿风险,二则可以此约束条件提高银行审慎意识,促其自觉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此外,银行作为实际的抵押权人,对其经手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有天然的审慎核查属性,登记合法与否与其自身权利维护或资产管理的安全性息息相关,因此,银行金融机构甚至比登记部门更有核查申请人身份、确保材料真实性的意愿。

三是经实际操作证明可行。该模式已在苏州、宿迁试行,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属于“全国百佳服务窗口”,其所推行的服务模式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积极肯定。3月28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银行网点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店,采取自行派员或是委托的方式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的受理工作。经各地实践证明,以上抵押登记服务创新优化举措切实可行。

四是实施服务创新基础扎实。珠海市基于已经存在的信息自助查询平台、网上办事大厅、与司法、税务、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等信息技术条件,及银行金融机构先天的硬件和软件设备优势,该服务模式所需的所有技术条件都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部实现。且该模式下的具体事务性操作珠海早已有之,长期以来我市不动产登记都有银行金融机构代为见证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抵押合同签名真实性的传统,且基于银行金融机构良好的信誉,尚未发生因银行见证行为不当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8年3月)

赴已开展类似“互联网+”服务创新,尤其是抵押登记服务创新工作的地区考察调研,明确基本工作思路;
与银行沟通协商,形成合作共识。

(二)技术路线阶段(2018年4月)

进一步明确抵押登记服务创新的具体操作模式,制定实施方案,做好软件、设备、人员等实际操作层面工作的准备。

(三)试点运行阶段(2018年5月)

试点开展抵押登记服务创新,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在珠海市工商银行、珠海市建设银行部分网点试点运行。

(四)全面推行阶段(2018年6月)

全面推行抵押登记服务创新,试点运行条件成熟后,在珠海市工商银行、珠海市建设银行所有网点全面推行登记服务创新。

(五)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0月)

开展“回头看”,总结服务创新工作开展的经验,扩大抵押登记合作银行范围。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力度,探索将服务创新拓展至一手房、二手房转移登记及非权属变更类登记。

五、工作建议

在强化业务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实行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以规范促创新、以合作促共赢,是“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珠海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大胆的创新与尝试,是落实不动产登记能力和作风建设“双提升”的有力之举,必将成为广为认可的且行之有效的服务创新方式。综上,建议省厅将珠海市的不动产登记“互联网+金融”服务创新列为全省试点,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为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提升提供示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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