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演讲致辞 > 节日致辞 / 正文

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2020-03-10 16:41:02

  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加强党建、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华电国际《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管理》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党委是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的组织领导机构,党群工作部是党支部工作管理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党支部(总支)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考核内容

 1.党支部班子建设;

 2.党员队伍建设;

 3.党风廉政建设;

 4.思想政治工作;

 5.精神文明建设;

 6.企业文化建设;

 7.工会工作;

 8.团青工作。

     第五条  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公司成立党支部工作检查考核组,全面负责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检查考核组主要由党群部各岗位及总经部、人资部有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  考核形式。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季考核两种形式。月考核主要针对当月必须完成的工作而进行的考核,重点考核政工例会工作安排和“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第6、38、40、47条的考核内容;季考核则是对支部季度工作的全面考核。

 第三章  考核程序与标准

 第七条  考核程序

     1.月考核。党群部各岗位按照分工,每月27日前根据各支部政工例会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和“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第6、38、40、47条的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在政工例会上通报。

     2.季考核。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党支部根据本季度政工例会安排,对照考核细则,全面进行自查打分,简要写出自查小结,报党群部。每季度首月10日前(第四季度11月30日前),党群部各岗位根据否决条件和考核细则,填报党支部季度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组按照《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2),对党支部进行全面的检查、打分、排序,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八条  考核标准

 见附件2:《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第四章  奖惩标准与要求

 第九条  奖惩标准

     1.月度考核。按政工例会工作安排和考核细则第6、38、40、47项,没按要求完成的,每项考核100-200元。

     2.季度考核。对在季度评选比中获得第一名的党支部,给予300元奖励;第二名的党支部给予200元的奖励;季度评比名次列最后一名的党支部,考核100元。党支部工作季度奖金由各党支部支配使用,只限于在党员教育、组织活动和奖励优秀党员等有关方面使用。

     3. 对季度考核累计低于80分的党支部,按支部工作不合格处置,考核党支部书记(含兼职)200元。

     4.对一年内连续三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则由党委研究调整党支部书记人选,以确保党支部工作质量提供组织保证。

     5.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排序前两名的党支部,为当年公司的先进党支部的候选支部,业绩特别突出的,除在公司予以表彰外,择优推荐到上级党组织予以表彰。

     第十条  考核要求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当季及年度先进党支部评选资格:

     1.党支部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者;

     2.党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党员合格率达不到100%者;

     3.职工有严重违纪行为,遵纪守法率达不到100%者;

     4.安全教育不到位,发生责任I类障碍及以上事故者;

     5.发生影响公司政治安全、形象安全、经济安全事件者;

     6.计划生育“五率”达不到100%者。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党支部季度考核表

 附件2: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3:流程图

 附件1:

 党支部季度考核表

  

      年   月   日                                                         检查人:    

  党支部名称

 考  核  项  目  及  奖  惩  意  见

  

  

  

  

  

  

  

  

  

  

  

  

  

  

  

  

  

  

  

  

  

  

  

  

  

  

  

  

  

  

  

  

  

  

  

  

  

  

  

  

  

  

  

  

  

  

  

  

  

 1

  

 附件2: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加分原因

 得分

 一

  

  

  

  

  

  

  

  

 党支部班子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创建“四强”党支部。根据华电国际公司要求,贯彻落实好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公司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及时完成支部季度、年度工作总结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按要求落实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内容,加10分。

 2、按要求制定党支部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及时上网,加2分。

 3、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能落实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并有群众工作内容,每项加1分。计划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加1-3分。

  

  

 4、按时完成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上网,加2分;总结重点突出、效果显著、能找准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加1-3分。

 5、能创新性的开展支部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每项次加1-3分。

 6、能按要求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加1—3分。

  

  

 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党支部委员能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分管的支部工作,整体功能强。坚持开好支委会,重大问题研究能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7、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团结合作,加2分。

 8、能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次加1分。

 9、重大问题能坚持科学决策、集体决策,加2分。

 10、认真贯彻执行党务公开制度,落实公开内容的,加1-3分。

  

  

 落实《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管理》标准。按要求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妥善解决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11、按要求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并做好会议记录,每次加1分。

 12、能围绕标准规定的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写好发言提纲,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妥善解决班子自身存在问题和矛盾,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改进,加1-2分。

  

  

 二

  

 党员队伍建设

 落实《三会一课管理》标准。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13、能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有记录,每项加1分。

 14、“三会一课”记录规范认真、内容完整,不造假,每项加1分。

  

  

 落实《党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管理》标准。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公司中心任务,组织党员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五带头”作用,争创“四强”基层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15、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每项加2分。

 16、能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的教育活动任务,加1—3分。

 17、活动中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开展好活动的具体措施,经实施后效果明显,加1—4分。

 18、能按时按要求总结出书面典型材料或典型人物事迹的,每项加3—6分。

 19、典型材料生动感人,被公司选中,加以推广或用于交流的,加12分。

  

  

 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管理》标准,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对在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党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性。

 20、按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及时填写测评表、汇总表,每项加1分。

 21、“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党员参加评议率达98%以上,党员合格率达100%,加2分。

 22、能按要求组织好党员的自查评,搞好自查评质量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的,加1-3分。

 23、评议活动结束后,能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总结评议情况,向党员反馈评议结果的,加3分。

  

  

 落实《发展党员管理》标准。按规定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

 24、按程序培养、发展党员,加2分。

 25、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和《入党志愿书》,每项加1分。

  

  

 落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标准,规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按要求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6、能按照标准要求,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加1-2分。

 27、能按流动党员管理的要求,落实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加1-3分。

  

  

 落实《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管理》标准,按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28、能按要求及时测算党费收缴标准的,加1分。

 29、能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并公开党费收缴情况的,加1分。

  

  

  

  

 落实《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管理》标准。按要求制定月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教育培训考勤。开展述学、评学活动。

 30、能按要求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的,加1-2分。

 31、集中培训有记录、有考勤的,加1分。

  

  

 三

  

  

 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标准。按要求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32、按时按要求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有记录,每次加1分。

  

  

 签订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3、按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1分。

 3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项内容,加1-3分。

  

  

 支部班子成员每半年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查情况作为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之一。

 35、支部班子成员能按时进行自查,并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进行汇报的,加1分。

  

  

 搞好廉洁文化理念的宣贯并抓好落实。

 36、按要求组织对廉洁文化理念进行宣贯的,加1分。

 37、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的,加2分。

  

  

 四

  

  

  

 思想政治工作

 落实《职工思想动态管理》标准。每月对党员、职工队伍的思想动态进行一次分析,了解和掌握职工中带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把握焦点,分析热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38、能按时按要求进行思想动态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通过多业务平台或OA上网,加2分。

 39、报告能按要求分析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加1—4分。

  

  

 重视并抓好宣传报道工作,每月按要求向党群部报送稿件,报送数量按本公司《宣传报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40、按要求报稿件,加1分。

 41、所报稿件,每被采纳一篇,加0.5分。

 42、所报信息,每被采纳一条,加0.5分(重复报道不加分)。

  43、在华电国际公司(分公司)刊物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1分;在网站或简报上每发表一篇,加0.5分。

 44、在华电集团公司刊物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3分;在网站或简报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2分。

 45、在省市级及以上报刊每发表一篇稿件,加5分(所发稿件内容应反映公司两个文明建设情况)。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按时完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交办的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交1-2篇有价值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每篇一般不少于2000字)。

 46、能按要求及时确定上报研究课题的,加2分。

 47、能按时上报研究论文或经验材料的,加3分。

 48、所写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被公司媒体采纳使用的,每篇加2分。

 49、所选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被各级政研会评选获奖,或被刊物选登的,每篇加3—9分。

 50、所写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在公司或上级会议上参与交流的,加12分。

 51、抄袭他人作品者,不得分。

  

  

 积极参加党群部组织的各类会议、知识竞赛及演讲、征文等活动。

 52、能按要求组织参加的,加2分。

 53、职工参与率达95%以上的,加3分;参与率90%—95%之间的,加2分;参与率80%—90%之间的,加1分;

 54、在活动中获奖的,加1—3分;

 55、获得公司级及以上级别奖励名次者,加4—6分。

  

  

 落实稳定及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措施,把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56、能认真落实责任制分工的,加1分。

 57、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集体上访、扰乱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加1分。

 58、能根据要求,按时上报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的,加1分。

  

  

 五

  

  

  

  

  

 精神

 文明建设

 坚持开展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把创建文明车间(部门)、班组、职工、家庭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之中,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扎实的开展。

 59、在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中,获公司级先进集体的,加1分。

 60、获分公司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每项、每人次各加2分。

 61、获华电国际公司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每项、每人次各加3分。

 62、获华电集团公司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每项、每人次各加4分。

 63、为公司争得地市级荣誉者,每项、每人次各加3分。

 64、为公司争得省部级荣誉者,每项、每人次各加4分。

 65、为公司争得国家级荣誉者,每项、每人次各加5分。

 66、获同一先进称号的,按最高荣誉加分。

  

  

 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车间(部门)的实际,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落实普法内容。

 67、根据党群部制定的普法教育计划,切实落实普法内容,抓好教育工作的,加1分。

 68、职工能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加3分。

  

  

 坚持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

 69、职工中不出现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加2分。

 70、党支部所辖范围内出现事迹较为突出的好人好事,受到公司及以上领导表扬或产生较大影响的,加1-3分。

  

  

 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71、无违反计划生育事件发生,加1分。

  

  

 六

  

  

  

  

 企业文化建设

 落实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

 72、能具体落实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计划中要求的有关内容,做到有措施,有要求,有效果,加1分。

  

  

 抓好企业文化理念的普及教育,提高员工对企业文化理念的认同度。

 73、能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抓好企业文化理念的普及教育工作,经抽查,所在单位职工对理念熟悉并能准确理解,加1-2分。

 74、员工对企业文化理念的认同度高,能结合生产、工作实际加以运用,支部能总结出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加1-3分。

  

  

 抓好制度文化和员工行为规范的普及、教育和落实。

 75、不出现违犯公司各项标准、制度、规程的现象,加1分。

 76、能认真落实员工行为规范,未出现不符合规范要求行为的,加2分。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应用有关规定。

 77、未出现违犯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应用规范的,加1分。

  

  

 七

  

  

  

 工会

 、

 团青工作

 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

 78、能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每项次加1分。

 79、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奖励的,每项次加1—3分。

 80、参加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文化体育活动,获得奖励的,每项次加4—6分。

 81、在活动中,获得团体总分奖励名次者,每次加4—6分;获得其他团体奖项者,加2—4分。

 82、能自主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支撑性材料完善,加0.5—2分。

  

  

 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公司工会每年组织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83、所在支部(部门)职工合理化建议每被公司采纳一项,加1分。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巾帼建功”等群众性建功立业活动,切实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

 84、能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竞赛活动的,加2分;85、活动成效突出,受到公司工会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

  

  

 积极参加公司团委组织的团员青年教育活动、“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工创新创效”等创建活动。

 86、所属团支部、青年集体按要求完成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和教育活动,每项次加1—5分。

 87、所属团支部、青年集体获得上级表彰的,加3—5分。

  

  

 八

 得分合计

  

                                                               

   

 附件3:

 流程图

  

 考核政工例会工作安排和细则4项内容支部月度4项内容

 提出对党支部的月考核意见

 党委书记审阅后公示完善

  

 党委书记审定

 提报月度考核部门

  

 下发季度考核通报

 月度兑现

 奖励季度先进党支部

 汇总确定、奖励年度先进党支部

 结束

 党群部汇总后提出对

 党支部的月度考核意见

  

 开始

 考核组汇总后提出对党支部的季度考核意见

  

 支部季度自查

 党群部收集有关部门季度考核情况

 资料归档

 月度考核

 季度考核

 考核小组到支部实施季度考核

 党支部工作考核

  

  

 /

Tags: 党支部   考核办法   工作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