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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2020-09-02 20:11:36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教年”活动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学院高度重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4月1日召开“依法治校年”动员大会,学院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就开展好“依法治校年”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并对开展“教育乱收费”等三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院各部门紧密配合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制定的举措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务实高效,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依法办学水平。

2019年4月9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第一时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于2019年4月6日出台了《浙江信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至院属各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专项治理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任组长,院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主抓,党政班子其他成员领导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处,负责协调、落实治理工作的具体部署并做好常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学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重心下移,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见成效。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育乱收费问题虽然表现在教育领域,但涉及部门较多,学院建立了组织有力、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协调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治理工作合力。进一步发挥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做好任务分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完善治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推动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规范教育收费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3.加强舆论宣传,主动接受师生监督。把舆论宣传作为治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借助校园网、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积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同时设立教育乱收费举报信箱,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我院紧紧围绕省教育厅实施方案中的十项治理重点,结合学院实际,严格对照专项治理要求,逐项、逐条进行深入自查。经全面核查,2019年秋季以来,我院各项收费内容均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未发现有任何违规乱收费情况,切实做到了依法收费、“阳光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1.严格依法合规收费。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收费许可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学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均严格遵循物价部门标准,明确收取金额,每一项收费均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不存在超标准收费、国家明令取消项目费用。作为教育事业的参与者,学院积极无偿为学生提供学业帮助和服务,不存在转学费、考试费、答辩费、文理兼收的文科按理科收费等任何与学业相关的巧立名目的费用收取行为。学生校内使用的饭卡、学生证、借书证均由学院统一发放,免费办理。建立了学院自己的纯净水生产线,纯净水直饮、开水打取均免费向学生开放。为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学院按照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为班级配备活动经费,严禁辅导员和教师组织收取班费以及代为保管、使用班费行为。对公寓用品、军训服装由学院统一招标,学生自愿采购,并按招标价直接与供应商进行结算,把优惠全部让利给学生。

学院严控计算机房的使用,确保全面用于教学工作,没有出现将计算机房出租、承包的行为,不存在任何服务性收费。

2.大力推行“阳光收费”。我院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要措施有:对于新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在当年的招生简章及新生交费须知中予以详细说明,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以保证社会、家长和学生有充分的知情权;
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对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收费投诉电话等内容予以明确公示,以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保护了广大学生及学校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照规定代收费用。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收教材费和超额电费费用。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教材费用,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核算,多退少补,出具明晰结算票据,未出现强制代收、与学费合并收取、在代办收费中加收费用、不按折扣与学生结算等违规行为。超额电费是学院按照学生生活用电水平,设置了一定的用电额度,在限定额度内免收电费,额度以外的用电费用按照国家正常居民用电标准收取。

4.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我院为国家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未与任何民办学校开展合作办学行为,不存在以民办学校名义违规高收费问题。

5.收费项目票据管理规范。所有收费项目均使用由省财政厅监制的正规票据,并对收费票据的购入、领用和核销实行严格管理。

6.经核查,学院不存在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的问题。

总之,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严明办学纪律,坚决杜绝可能出现的不规范现象,保证学院始终向着健康良好的态势发展。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领导,学校各项收费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的充分赞誉,学院连续6年获得“浙江省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先进单位”称号。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学院依法办学中还存在的一些挑战,主要有教育收费信息公开的形式仍有待创新,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的有效举措仍有待突破,如何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监督管理机制仍有待探索。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教育厅和省高校纪工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进一步提升学院依法治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教书育人的水平和服务师生的质量,进一步提升师生的满意度、家长的信任度、社会的认可度,创省内一流高职院校,办人民满意教育。

Tags: 自查自纠   专项治理   教育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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