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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整改方案

2020-07-08 07:00:17

 **街道党工委 印发《**街道党工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室: 《**街道党工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村居、各相关部室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要注重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严格督促检查,切实把工作落到 实处,真正以彻底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向省市区委和全区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街道党工委

 2019年9月12日

  **街道党工委关于省委专项巡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9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对**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并于6月28日进行了反馈。7月29日,中共**市委办公室印发了 《中共**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9月3日,中共**区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区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扎实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解放思想大讨论中,未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系统研究思考、形成相关成果。

 整改任务:

 1、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全街道解放思想大讨论重要内容,结合街道办事处详情,聚焦问题短板,发挥特色优势,努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亮点工作和典型示范创新工程。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宣传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9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12月 二、资源要素未向农村优先配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初中的优质教育均衡差异系数应当小于或等于O.45%。目前全市乡村医生高级职称占比7.72% ,远低于城区的27.6%。

 整改任务: 2、积极推进**街道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改善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现代化标准学校全覆盖,配合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教育中心校、文卫办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2年9月 3、根据**区出台的《**区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配合区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基层卫生人才“区管乡用”制度。加大对辖区内医院、卫生所的督查。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文卫办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三、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出台后,至2019年4月各县(市)区均未出台实施规划。

 整改任务:

  4、积极配合**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9月中旬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9月底 四、对农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以及拟搬迁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关注不够,没有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或标准。

 整改任务:

  5、严格按照2016年出台的《**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农民住房拆迁补偿标准落实以及拟搬迁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实际利益。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征收办、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五、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一些乡村存在“未梢梗阻”。个别访谈、巡视走访和联动巡察发现,有的镇村干部对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文件精神基本不了解;基层党组织宣传发动群众作用发挥不够,农民群众参与热情不高。

 整改任务: 6、 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培训宣传活动,用好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载体以及党员活动日和“三会一课”等活动载体,举办村干部乡村振兴培训班,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事业中 来。认真践行“三提三知”“走村串户”工作法,班子成员要走遍所有低收入农户,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要走遍所有农户,实地调研指导乡村振兴和为民服务等工作。每年组织两次重点工作观摩点评,实地检查乡村振兴开展情况,推动镇村两级比学赶超、竞相发展。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9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12月 六、协同推进局面尚未形成。相关部门在被征地农民安置工作中缺乏相互协作,仍有失地农民未得到妥善安置。

 整改任务:

  7、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4号)的规定,对照问题清单,切实整改到位,并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积极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2013年12月以后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按照“退还安置补助费换社保”的思路,先易后难,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多方筹集社保资金,对新批准的用地项目采取“刚性入保”,坚决杜绝单纯的货币补偿形式;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探索实行“整村入保”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形式。进一步完善报批征用程序,探索将被征地农民名单产生作为项目用地报批的要件,对没有产生人员名单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报批。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劳服所、国土所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七、对农村人才匮乏、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基础设施落后等短板问题,缺少有力有效措施。推进移风易俗仅满足于制定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农村天价彩礼、散埋乱葬、大操大办等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任务:

  8、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力度,加大对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培养。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为返乡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创业服务。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9、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农村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工程,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完善任务指标纳入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二大体系,大力推动农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推动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站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至**辖区。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文卫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10、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通知》(苏宣通[2019]1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徐政发[2019]22号)精神,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重点人群示范”作用,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配合**区开展的巡查抽查工作,依法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严格管理,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入园率;将殡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切实解决乱埋乱葬等问题。开展农村天价彩礼、散埋乱葬、大操大办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有效解决影响基层村风民风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民政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20年7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12月

  八、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落实差,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甚至不公开等问题。

 整改任务:

  11、按照**区修订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要求,明确公开项目、公开内容、时间要求等。配合市、区加大对“三务”公开情况的暗访督查,确保“三务”公开落实到位。将村级“三务”公开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建“阵地建设”指标,并在年底组织现场考核。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组织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9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12月 九、主动担当、攻坚克难不够。对2016年以来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过分强调稳定问题,整治缺乏动真碰硬。“阳光扶贫+”系统显示,至2018年底全市滞留涉农资金32.41亿元。

 整改任务:

  12、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违法用地整治行动,对照巡视问题清单,敢于动真碰硬,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快清除历史遗留违法用地。配合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结合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取约谈、挂牌等方式推进整改。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刑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国土所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13、配合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分析“阳光扶贫+”滞留涉农资金涉及的项目内容、金额及原因,逐一明确整改举措,确保滞留涉农资金问题尽快解决到位。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财政所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8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十、 弄虚作假时有发生。农膜回收2018年底才启动试点,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全市回收率就已达到85%以上。

 整改任务: 14、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农膜回收工作专项核查,重点核查上报数据真实性,严肃处理虚报数据行为。进一步健全农膜回收统计核查制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加大强化宣传引导、分类回收、源头管控、工作考核和政策扶持,逐步构建系统化、规模化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12月 十一、基层干部腐败问题依然严重。2018年全市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710件,占全市案件总数50%以上,多为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19年乡村振兴专项审计发现睢宁、沛县、铜山、丰县、邳州、**套取骗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30起,涉及金额200.67万元;发现沛县、丰县、铜山、**“小金库”10起,涉及金额2523.97万元。

 整改任务: 15、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管,开展集体资产清查,对套取骗取、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全部追回,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全面实现村账镇代理,规范村级资金使用,配合区相关部门全面推广村级“村务卡”使用,推进村级集体资金账款分离,实现村级无现金交易,有效杜绝私设“小金库”问题。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设立“小全库”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所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0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12月 十二、脱贫攻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2018年底全市集体经营性收入不足18万元的行政村611个,占全省的1/3,其中560个非省定、市定经济薄弱村长期缺乏政策扶持,存在政策悬崖,增收难度大。扶贫资金投资项目闲置、效益低下的情况较多,**区2016年至2018年投入2926. 62万元建设的光伏项目和门面房,3年收益仅70万元。

 整改任务: 16、严格贯彻落实区级出台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到2019年底,一般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超过18万元。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19年12月 17、 配合区相关部门的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摸底调查,将其中闲置资金和“趴窝项目”逐一列明细清单,分析原因、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整改销号,使闲置扶贫资金限期拨付到位,使扶贫项目科学落地、规范管理、产生效益。对光伏项目和门面房收益低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查找项目闲置、效益低下原因,逐个整改落实,提高项目收益水平。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十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大部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面貌依然脏乱差。近一半村庄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治理。无害化户厕实际普及率偏低。

 整改任务:

  18、严格执行**区制定的全区城镇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全办事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学习借鉴苏南村庄污水治理先进经验,寻找可操作的成功先进技术工艺,提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根据《**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重点任务清单,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要作为重点。指导各地将脏乱差作为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首要任务,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建立健全乡村保洁制度,确保规划全覆盖、三年明显改观。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12月

  19、继续把改厕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投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改厕力度,力争2020年底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文卫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12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12月

  十四、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存在不足,村庄规划编制滞后。

 整改任务: 20、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建设。按照《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试行)》最新要求,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最新村庄分类及年度建设计划,对镇村布局规划中近期即将实施建设的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国土所、规划办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9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十五、 农业生产发展较为滞后。农业仍以传统种植业为 主,一二三产融合不够,2018年农产品加工产值比2016、 2017年分别下降62. 78%、65. 62%,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仅为1. 16:1,与省定2020年目标3.2:1差距较大。招引农业企业不够有力,2016年以来除主城区外的7个县(市、区)开工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招引项目中农业项目仅占6.36%。

 整改任务:

  21、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拓展产业链。做精乡土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加快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提升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一批专业村镇,加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认定监测。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参加**区每年组织1次农业招商活动。强化政策对接扶持,加大对大型龙头企业财政扶持力度,扩大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对农业企业发展的支持。

 牵头领导:

 牵头科室:农业农村办 参与单位:各村(居) 取得明显成效时限:2019年9月 整改落实到位时限: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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