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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计划

2020-03-23 11:01:20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全面推广XX“千万工程”经验,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把做好“三农”工作作为“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有力实践的要求,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乡村环境提升工程,坚持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载体,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农村改厕、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着力实施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清洁能源六个专项行动,以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等长效机制为保障,集中力量打造整治成效明显的示范村,引领带动整治村提档升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从典型示范向面上整治推开。

 二、年度任务分解

 (一)开展示范创建。推进乡村环境提升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创建工作,引领千村开展整治,带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1.示范村建设

 在巩固提升去年100个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全市再确定200个乡村环境提升示范村。各县区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重点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列出项目清单,按步骤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示范村的确定要与美丽宜居示范村、卫生乡村、绿色生态村庄、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深度融合,形成合力。示范村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改厕、村容村貌提升、特色风貌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7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市县乡三级总结示范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村庄规划管理。重点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各县区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做好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衔接。在村庄推行“一图、一表、一说明”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立政府、村委会、村民、技术单位共同参与的乡村规划编制机制。选择不同条件的县开展乡村规划实施管理试点,逐步建立有效的规划管理制度。

 2.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继续推进3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完成200个示范村“一图一表一说明”村庄规划编制,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体现乡村特色,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突出实用功能,不断提高全市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做好2019年新建和在建易地扶贫搬迁农村集中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和建筑风貌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3.建立规划编制机制

 积极引导村民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村民意愿,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在示范村将有关农村环境卫生的规范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将乡村规划中需要村民共同遵守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政府、村委会、村民、技术单位共同参与的乡村规划编制机制。(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4.加大乡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前段管控,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开展六个专项行动。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农村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清洁能源六个专项行动,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提升。拆违治乱专项行动。重点对村庄内长期无人居住的废弃院落及残垣断壁进行全面拆除,彻底根治长期以来农村环境整治中存在的

 “顽疾”,各县区要牢牢扭住这个“牛鼻子”,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同时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清垃圾、清河道沟渠、清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加强村庄建筑风貌管控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整体面貌,集中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5.狠抓拆违治乱,提升村容村貌

 在全市大力开展拆违治乱,依法依规拆除农村违章建筑,拆除长期无人居住的破旧院落及残垣断壁,特别是200个示范村先行先试,引领1000个整治村开展拆违治乱,坚决刹住乱圈乱占、乱搭乱建现象,解决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等突出问题,推动拆违还绿,消除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及街巷荒草,不断净化道路两侧、庭院内外环境,美化公共空间,打造干净整洁舒适的乡村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6.推进村庄道路硬化亮化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实施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畅返不畅路段整治、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提质养护改造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改造1906公里。加快通村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提高村庄道路硬化覆盖率,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合理布局村庄道路,小街巷突出乡土特色,出村通道安全通畅。

 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在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活动场所推广节能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提高村庄公共照明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7.保障农民基本住房安全

 加快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完成2.9万户危房改造任务,推广低成本改造方式,重点推进3个年度整体脱贫摘帽县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全面实现住房安全保障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农户档案的规范性和系统录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安置等相关工作,提高农村住房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8.开展乡村特色风貌整治

 加强示范村、整治村建筑风貌管控,引导建设体现地域特点和时代特征的乡村建筑。强化对村庄民居屋顶和房屋立面建筑色彩的整治,示范村要以特色风貌提升为重点,对村庄出入口、公共空间节点和街道沿线风貌进行重点整治,打造环村风貌景观带。对新建建筑按照标准要求严格管控,避免大面积滥用大红、大黄、大蓝等艳俗色彩,避免在墙体上过度低品质涂画,村庄建筑色彩要与村庄整体风貌保持协调一致,逐步形成有标志性的乡村景观。(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9.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立足我市乡村特色,因地制宜,打造20个文化旅游、生态休闲、工矿一体等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模式的美丽宜居乡村,完善农村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提升文化健身场所、村级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公共浴室等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民安居条件,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现村容村貌整洁,使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10.绿色生态村庄建设

 大力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建设20个绿色生态村庄,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因村而宜,以乡土树种为主,重点抓好进村道路、街道、街巷庭院、环村周边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园绿地,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11.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做好5处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开展申报国家、省、市、县四级传统村落分类保护项目实施,加强对传统民居的挂牌保护。结合古长城旅游,开展乡土旅游和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牵头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实施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12.创建一批清洁村庄

 广泛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入手,对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各县区要强压责任落实,科学有序推进,坚持分类指导,广泛宣传动员,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评估考核,创建一批清洁村庄。(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县区要根据农民居住环境、人流、垃圾产生量等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池,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并配备收集设备。同时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卫生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比例。2019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达到75%,灵丘县、广灵县、云冈区达到80%,XX县、云州区、阳高县、左云县达到75%,浑源县、新荣区达到70%。

 1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持续推进1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灵丘县)工作,其他9个农业县区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村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探索适合我市农村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重点加强农村垃圾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灵丘县、广灵县、云冈区建立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左云县、阳高县、浑源县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行环卫市场化建设,各县区应探索构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的新运营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15.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继续加强台账管理和验收销号制度,对摸底建档的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点,农业废弃物堆放点,水库库区垃圾堆放点和河湖水面漂浮垃圾进行集中整治,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乡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垃圾的目标。着力解决

 “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突出问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比例达到75%。(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16.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

 依据省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按照省住建厅等10部门确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标准和第三方机构调查结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在完成去年云冈区、广灵县、灵丘县验收的基础上,今年再完成平城区、新荣区、云州区、左云县、阳高县、浑源县6个县区的验收。(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省卫健委、市妇联;实施单位:有关市县政府)

 17.推进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

 大力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积极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在有机旱作物农业项目区开展废旧地膜回收,逐步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体系。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成74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积极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继续抓好XX县秸秆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试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对废弃农药包装物实施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各县区要按照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对本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由城到乡、由大到小、由集中到分散,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在城郊村、重点镇镇区村、乡(镇)政府所在地村、水源保护地周边村、沿河村、主要景区村,先行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就地分散处理等方式灵活处理。

 18.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试点建设,每县区选择具备条件的城郊村、中心村、分散村庄等不同类型村庄开展试点,分别采取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体系集中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建设分户处理设施分散处理等处理方式,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以桑干河、十里河、御河流经村庄和特色小镇为重点,开展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网建设。(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19.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新增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27个,优先整治劣V类国考断面控制单元范围内沿河排水村庄和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村庄,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20.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采用综合措施,改善水动力条件,修复水生态系统,提升水体自然净化能力,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严控乡镇工业废水乱排。强化对穿村河流的综合整治。对涉及农村的河流、湖泊的重要水功能区开展监测,全市重要水功能区2019年水质达标率为65%。(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厕所革命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要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厕所建设和改造,以城郊村、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地、主要景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人口稠密村庄为重点,坚持先近后远、先川后山、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类别分层次推进。今年示范村和整治村要先行先试,鼓励和支持整村推进改厕,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比例,带动厕所粪污有效治理。

 21.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造

 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各县区要综合考虑全市不同地域的气候条件、供水条件、农民生活方式和习惯等因素,合理选择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围绕重点,示范引领,统筹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在城镇污水管网可延伸覆盖到的村庄,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在平原地区选择使用三格化粪池式或双瓮

 式厕所,在山区和高寒缺水地区可选择双坑交替式厕所。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景点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安置村原则上同步配套无害化卫生厕所。各县区要如期完成新建改厕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文旅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22.加快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造

 重点开展农村中小学、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机关、村卫生室以及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年底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和中小学、幼儿园卫生公厕全覆盖,推动农村卫生室卫生厕所建设和中小学、幼儿园旱厕改造。300户以上的村庄根据需要,在村委会、公共活动中心等场所配建公共厕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23.探索畜禽粪污与厕所粪污协同处置

 加快建设厕所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利用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协同处置厕所粪污的模式,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卫生乡村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和卫生乡村、文明集体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示范村要率先实行卫生分片包干制,定期组织开展大扫除,轮班清扫公共责任区,带动其他整治村庄逐步建立乡村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24.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

 推进卫生乡镇、卫生村庄等创建工作,每个县区建设2个卫生示范乡镇,8个卫生示范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积极推动街道、社区、村庄、单位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卫生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改厕和卫生城镇创建作为主要内容,厘清部门职责,督导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25.抓好贫困村环境提升

 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整体搬迁外的贫困村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这个中心任务,集中力量补齐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等突出短板,有效管控贫困村乡村风貌,努力实现干净整洁的基本目标。(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清洁能源专项行动。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主线,以优化农村用能结构、转变农民用能方式为方向,以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覆盖面和利用水平为重点,将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城镇集中供热、供气、供暖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广使用洁净煤、洁净燃料及高效清洁环保炉具,推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向绿色可持续发展转变。

 26.持续实施光伏扶贫和煤改电工程

 推进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和生态农业建设,在全市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加快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等应用推广,加强分布式、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的管理维护。鼓励各县区优先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农村发展“煤改电”,实现能源清洁利用。完成4000户煤改电工程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国网XX供电公司;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按照市级统筹、县区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五有”、“四统一”、依效付费、农户付费、村民承接小型项目、专业化培训、项目审批等七项长效机制。

 27.建立七项长效机制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鼓励支持各县区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鼓励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探索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中,鼓励各县区探索建立依据治理效果支付运行服务费的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实施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鼓励各县区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成本、农民承受能力、财政补贴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鼓励各县区分别制定支持村级组织、当地农村“工匠”带头人和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建筑风貌改造、村内道路铺砌、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林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定期组织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开展专业化培训,向村民讲解农村基础设施操作要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对备案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简化项目审批和招投标审批程序,实行电子化招标,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5月)

 市、县(区)要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编制实施方案,县级实施方案要按照示范村和整治村名单,细化重点任务,明确重点推进项目,责任分工、建立台账,逐项进行。各县区要在5月底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及其它有关部门备核。

 (二)全面推动阶段(2019年6月-11月)

 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协调指导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加强统筹,强化工作指导,组织督导检查,广泛开展典型宣传,促进工作交流。200个示范村相关整治项目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1000个整治村重点抓好生活垃圾治理、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整治工作,带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乡村文化和特色风貌得到充分彰显,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同时,各县区要启动工程调度制度,实行工程进度月报送,每月定期向市农村人居办和牵头部门报送工程进度。市农村人居办将对各县区工程进度按季通报。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工程进度通报制度。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2月)

 各县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实施方案,对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考核验收和目标责任考核。结合平时工作、平时督查综合考核打分,通报全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要确保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市级抓组织、抓协调、抓推进、抓考核;县级抓项目、抓整合、抓落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和督导考核,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负责重点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要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

 (二)积极筹措资金。各县区政府要全面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设立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有关部门要将相关补助资金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聚焦,县级政府要按照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政策,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到位。要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全面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BOT、BOO、T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

 (三)完善运管机制。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鼓励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稳定运行。制定保障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的办法,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参与模式,发挥村民自治、筹工筹劳的作用,让村民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四)强化督查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列入中央、省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市农村人居办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县区进行督查考核。各县区要将整治成效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向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工作推进长期较慢、通报后没有明显改观的,约谈负责同志。各县区政府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市级每季度组织专项督查,县级每月实地检查,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五)严格廉政监督。各县区政府要把廉政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运作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阳光、廉洁、高效。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导检查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Tags: 人居   行动计划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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