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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

2020-10-24 13:03:02

 **县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

 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落实政府推动、企业吸纳、创业带动、技能提升协同机制,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需求为导向,因户因人分类施策,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就业创业援助和扶持力度,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每户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2016年,全县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1460人,组织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800人,劳务品牌培训200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

 1.实施劳务品牌培训。争取省级劳务品牌培训资金,筛选出有一定文化程度且有意愿的贫困人口参加劳务品牌培训,掌握技能后,由机构推荐就业。2016年,组织200名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劳务品牌培训。

  2.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围绕促进全县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需要,引入培训机构,开展小商品零件组装、刺绣、厨师、旅游服务与酒店管理、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家庭劳动者灵活就业,务工务农两不误。组织有种养殖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加大对农村创业知识的讲解力度,落实专家为有需要的贫困家庭劳动者提供技术服务,实现创业带动更多就业。

  2016年,组织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800人。

  (二)实施就业促进脱贫行动

 1.企业定岗吸纳。县属国有企业每年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引导县内规模以上制造加工、仓储物流、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建筑安装等企业根据用工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鼓励县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挥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带动就业效率高的优势,开发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016年,县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500人。

  2.灵活转移就业。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力度,广泛收集县外劳务用工需求信息,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每年为每个贫困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岗位信息2次以上,帮助符合岗位条件、有意愿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尽早实现就业。鼓励贫困劳动力通过投亲靠友、能人引领、自谋职业等多种渠道多形式转移就业。2016年,帮助460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外出转移就业。

  3.开发公益岗位。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县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发保洁保绿、家政养老、旅游服务、社会治安协管、道路管护、水利设施维护等公益岗位。要通过调整存量、拓宽增量,巧做加减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从今年起,调整和新增的公益岗位原则上都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2016年,全县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500人。

  4.扶持居家就业。设立居家就业基金,在县属国有企业金惠公司下组建居家就业服务公司,开展居家就业项目引进、宣传、推广等工作,经办材料采购、组织生产、产品回收、产品销售等业务。组织开展居家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残疾人、留守妇女等群体实现居家就业。

  5.鼓励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和创业指导等服务,鼓励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积极引导**籍外地企业家、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投资兴办经济实体,以创业带动就业。

  6.促进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创业。加强区域劳务合作,调查了解县内外有符合大学生就业岗位的企业,搭建贫困家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力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落实求职创业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和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确保每一名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学生都能实现就业或创业。

  (三)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1.整合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因地制宜地设置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场所,合理布局服务网点,构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方便可及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综合性服务场所。全面梳理现有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项目,统一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避免重复交叉。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的各项公共服务功能,做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两促进、两发展。

  2.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所有的乡镇、社区(行政村)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基本形成纵向到底覆盖全县城乡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网络。每个乡镇服务中心、大部分社区服务站确保至少有一台电脑联接专网。县、乡两级信息系统和后台操作系统基本建设到位。重点加强村和社区基层平台建设。

  3.支持培训、鉴定机构发展。加强**职业中学建设,完善硬软件设施,强化教学管理,凸显培训实效性;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

  三、资金筹措

 (一)精准就业扶贫资金。加强财政就业专项资金对贫困家庭的支持力度,用于贫困家庭就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

  (二)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补助资金。对省财政补助的200万元,专项用于金融机构向贫困县返乡创业群体发放创业贷款的风险分担补偿。按照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贫困地区返乡创业贷款分险政策的通知》(川财社〔2015〕211号)规定执行。

  (三)劳务品牌培训补助资金。将省财政计划安排的劳务品牌培训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劳务品牌培训。

  (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终端建设补助资金。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按10万元左右标准,配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发布终端。

 附件:1.**县各乡镇2016年培训计划分解表

       2.**县就业促进脱贫行动2016年乡镇任务分解表

       3.**县就业促进脱贫行动2016年部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县各乡镇2016年培训计划分解表

 序号

 乡镇

 培训任务

 备注

 1

 沐溪镇

 50

 2

 永福镇

 50

 3

 建和乡

 30

 4

 幸福乡

 100

 5

 新凡乡

 30

 6

 富和乡

 30

 7

 大楠镇

 100

 8

 箭板镇

 50

 9

 底堡乡

 100

 10

 炭库乡

 50

 11

 黄丹镇

 50

 12

 舟坝镇

 50

 13

 高笋乡

 50

 14

 茨竹乡

 20

 15

 海云乡

 50

 16

 杨村乡

 20

 17

 利店镇

 100

 18

 凤村乡

 50

 19

 武圣乡

 20

 20

 合计

 1000

 附件2.

 **县就业促进脱贫行动

 2016年乡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2016年就业人数

 公益岗位

 安置

 企业吸纳

 就业

 灵活转移

 就业

 小计

 1

 沐溪镇

 20

 30

 10

 60

 2

 永福镇

 20

 30

 10

 60

 3

 建和乡

 20

 20

 10

 50

 4

 幸福乡

 40

 40

 40

 120

 5

 新凡乡

 20

 20

 10

 50

 6

 富和乡

 20

 20

 15

 55

 7

 大楠镇

 40

 40

 40

 120

 8

 箭板镇

 35

 35

 35

 105

 9

 底堡乡

 40

 40

 50

 130

 10

 炭库乡

 20

 25

 30

 75

 11

 黄丹镇

 20

 20

 15

 55

 12

 舟坝镇

 35

 30

 30

 95

 13

 高笋乡

 20

 20

 30

 70

 14

 茨竹乡

 20

 20

 15

 55

 15

 海云乡

 20

 20

 30

 70

 16

 杨村乡

 20

 10

 10

 40

 17

 利店镇

 40

 40

 40

 120

 18

 凤村乡

 30

 30

 30

 90

 19

 武圣乡

 20

 10

 10

 40

 合  计

 500

 500

 460

 1460

 附件3.

 **县就业促进脱贫行动

 2016年部门任务分解表

 责任部门

 就业脱贫措施

 就业岗位

 2016年解决就业人数

 县人社局

 牵头负责就业促进脱贫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政策兑现等工作。为贫困户提供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居家就业和灵活转移就业。

  灵活转移就业

 460

 县财政局

 指导县属国有企业面向贫困户开发就业岗位。会同县人社局积极争取上级劳务品牌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贷款分险基金等补助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支持和促进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有关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企业定岗吸纳

 30

 县发改经信局

 指导县内规模以上工业及仓储物流、批发零售、电力通讯、交通运输、电商服务、宾馆酒店等企业面向贫困户开发就业岗位。

  企业定岗吸纳

 100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指导县内工业集中区企业面向贫困户开发就业岗位。

  企业定岗吸纳

 110

 县市场监管局

 指导县内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企业定岗吸纳

 150

 县住建局

 指导县内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家政物管等企业面向贫困户开发就业岗位。

  企业定岗吸纳

 110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10

 县城管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城镇卫生保洁和农村垃圾清运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220

 县农业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禁渔、护渔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10

 县林业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公益林生态林管护、森林防火、自然生态保护区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40

 县水务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河道闸坝、防洪、库区及其它水利工程维护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50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县、乡、村道路养护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40

 县民政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敬老院服务、孤寡老人看护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40

 县公安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保安值守、社会治安协管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10

 县教科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中小学校保安、门卫、炊事、宿管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50

 县旅游局

 负责面向贫困户提供景区景点、旅游服务等公益岗位。

  公益岗位安置

 30

 合计

 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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