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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施方案

2020-07-15 10:00:16

 关于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和XX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下发的《XX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问题清单》《XX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问责建议清单》和XX区委、区政府下发的《XX市XX区关于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实施方案》整改落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把督导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部署,按照全省持续打好扫黑除恶“XX战役”要求,紧紧围绕涉及我镇的问题、问责建议,认真研究,全面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边扫边改、边建边改、强力促改,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决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通过扎扎实实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努力形成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的督导整改成果,以实际行动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坚定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以督导整改工作落实推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对照中央督导组反馈整改问题清单和问责建议清单,逐条学习研究,深刻对照反思,不等待、不观望,不推诿、不打折,立即改正问题,补齐短板弱项。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督导问责建议事项整改,无论涉及何人何事,坚决一查到底。

  ——压实责任,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卡紧压实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验收,坚决杜绝假整改、伪整改、虚整改。对督导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整治彻底,改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1.“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深入,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更加自觉,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力度进一步加大,推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坚决把扫黑除恶变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对中央督导组反馈整改问题和问责建议清单,坚决做到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走过场,真整改、不敷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所有问责落实到位。

  3.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巩固督导整改成果,重点在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有效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4.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坚持开门抓整改,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 ,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整改工作中的权重。通过真抓实改,补齐扫黑除恶工作短板弱项;通过立行立改,巩固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成效,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要求

 ——线索核查。认真核查督导期间受理群众举报线索,“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无“漏网之鱼”。

  ——依法严惩。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坚持严打高压态势;把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切实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对各类涉黑涉恶问题,打准打透。

  ——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三同步”要求,协调推进扫黑、除恶、打“伞”、问责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涉黑涉恶腐问题和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一查到底,将“保护伞”连根拔除。

  ——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业监管责任,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间接配合密切,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到位,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治乱工作局面,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升组织、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基层政权更加巩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庄、单位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部署、统筹协调,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1.以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和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切实抓好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镇党政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各社区、村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省、

 XX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每半月至少研究一次扫黑除恶工作。

  2.以制度规范固化经验做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等规范性文件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机制,真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3.以考核评价引导斗争方向,务求整改取得实效。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部署,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镇年终工作考核,作为年终激励的重要重要依据。

  (二)持之以恒落实依法严惩,在打准打透、推进大案要案攻坚上实现新突破

 1.提高核查质效,摸探挤透线索。对上级督办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专班,明确责任人,逐一核查办理。同时,广辟线索摸排渠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继续深入开展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深挖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犯罪线索,增强发现问题的功力。健全线索台账,明确核查时限,及时回应举报群众,对实名举报的逐一反馈。

  2.紧盯形势变化,实施精准打击。各社区、村庄、部门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聚焦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因地制宜,采取切实管用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要出重拳、下重手,确保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确打击。

  3.树立法治思维,强化依法严惩。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专项斗争,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持之以恒抓好深挖彻查,在惩腐打“伞”、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1.拓宽渠道,强化监督。纪委监察室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督导整改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内容。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形式,采取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方式,拓展线索来源,为群众提供更更方便快捷的举报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通过明察暗访、走访入户、现场接访等方式搜集线索、了解情况。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2.严格执纪,连根拔起。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无论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依法严办,毫不含糊。纪委监察室要对“保护伞”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

  3.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纪委监察室要将基层“拍蝇”、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监督执纪审查重点,发挥巡查利剑作用,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其他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四)持之以恒推进综合治理,在压实责任、协同打击上实现新突破

  1.加强行业监督,推动部门协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任务,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

 域监管,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移交。

  2.聚焦重点地区,强化集中整治。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 “地毯式”“滚动式”排查机制,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场所摸排清楚、整治彻底。

  3.坚持标本兼治,实施源头治乱。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五)持之以恒加强组织建设,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要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的制定整顿方案。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优选配强;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

 开展活动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地与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对村(社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帮助村(社区)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社区)干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发生涉黑涉恶犯罪的村(社区),镇党委书记带头联系,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深入分析原因,对准症结,综合治理,树立新风正风,彻底扭转。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两委”换届选举,把好选人用人关。各社区、村庄要认真贯彻落实XX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X办发[]号)要求,加强对村 “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镇党委要直接抓在手上。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员标准,明确资格条件,把好入口关。对不选什么样的人要旗帜鲜明,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两委”班子。镇党委要严格人选资格审查,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委监察室、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单位)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人员。对黑恶势力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3.充分发挥党组织整治功能,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深刻分析农村黑恶势力存在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根源,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到实处。针对农村“空心化”“空巢化”“老龄化”的实际,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农村情况、致力扎根基层、深受村(居)民信赖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发挥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集体、群众和公共利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犯罪的“免疫力”。

  (六)持之以恒强化宣传发动,在营造声势、社会齐参与上实现新突破

 1.大力发动群众参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敞开大门抓整改,依靠群众促整改。建立电话、信件、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向群众多元推进,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加大有奖举报落实力度,落实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有关规定,激励群众广泛参与涉黑涉恶问题举报。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凡是对举报人以各种形式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2.政法队伍当好主力。进一步加强扫黑办和扫黑专业力量队伍建设,加强协作配合,提高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水平。完善奖惩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健全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保护机制,调动基层办案人员积极性。要坚持刀刃向内,对内部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予以查处。

  3.强化媒体宣传监督。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开辟专项斗争宣传专栏,开展深度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深入解读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区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各社区、村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亲力亲为抓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二)形成推进合力。纵向,上下互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横向,左右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面上,社会联动、开门抓整改、不搞单打一。牢牢把握整改工作进度,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按要求向区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改进展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镇纪委监委室、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等组成镇扫黑除恶督导移交问题问责领导小组,按照“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求,对照中央督导反馈问责建议清单涉及我镇的问题,逐项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对督导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其他问题,一并问责。

  (四)跟进督导检查。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发挥综合监督效应,采用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随机抽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督导整改。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巡察重点,推动工作落实。

  (五)强化信息公开。健全督导整改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报道督导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利用现有各种举报渠道,持续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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