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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在岗证明(精选多篇)

2020-02-09 04:14:41

第一篇:在编在岗证明

在编在岗证明

在编在岗证明

经历证明书

××(性别,出生年月日)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应写明全称)任××(职称或职务),××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任××(或从事何种工作)。

实习证明

兹证明xxxx在我单位从年月日到年月日xx岗位实习。

现已通过实习。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xxxxx单位

年月日

在编在职教师证明样式

(姓名)自年月至年月为(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任教年级学科。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经办人: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出具证明人: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注:

1.申请人在《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查询。

2.本表使用a4纸打樱

针对近期媒体披露的三亚市教育系统存在部分教师在编不在岗、照领工资等问题,由三亚市编办牵头,纪检、人社、财政、各镇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从2月24日开始,用5天时间对全市166所中小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

检查组到各学校后,要求各学校提供有关教职工的材料,包括考勤表、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教职工花名册、工资表、以及各教师和各班级的课程安排表;要求各学校填报《各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调查表》;到每个班级或抽取班级询问学生授课教师情况,根据课程表要求学生提供每一位教师的姓名及性别,对部分教师开展问卷调查;将学生提供的情况、学校提供的材料及《各学校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调查表》、《问卷调查表》与机构编制管理证交叉核对、核实;在各学校张贴公布市纪检和市编办两部举报电话。

至3月2日,检查组完成了对全市166所中小学校共5547名教职工的检查工作,发现存在三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共计41名。其中无故旷工人员有5名,因患癌症、精神并车祸瘫痪、麻风病等伤病在编不在岗人员有35名,属于分流未妥善安置在编不在岗人员有1名。

近日,三亚市政府召集编办、纪检、人社、财政、教育、法制办等部门举行专题会议,对于清查出的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做出处理。

对于无故旷工的5名人员,按照人事管理制度,由学校予以辞退,报市教育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市编办注销人员编制,市财政局停发工资,追回旷工期间所领取的工资;对于因伤病在编不在岗但工资照领的35名人员,其中身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并车祸瘫痪、麻风病等)共34人,均有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历,1人据学校和家属反映是属精神失常,自2014年2月21日开学至今未回校上班。以上人员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后,由市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对于因分流未妥善安置在编不在岗但工资照领的人员,按市教育局原分流规定到第五中学报到,并责令其及时上岗。

市教育局对第一类5名人员所在学校负责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对第二类35名人员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针对这次清查结果,全市教育系统以此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中小学(含进修学校、幼儿园)对教职工编制加强规范管理,要求各学校发生人员增减变动后,于当月及时到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到人社、财政部门核定财政资金增减手续。各学校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加强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管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和市编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学校编制、工资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篇:对在编不在岗的或辞职人员不按有关处理以及未经批假擅自离岗的证明材料 word 文档

对在编不在岗的或辞职人员不按有关处理以及未经批假擅自离岗的证明材料

水口中心小学

备注:我校没有在编不在岗的或辞职人员以及未经批假擅自离岗有人员。

第三篇:在编不在岗人员统计表

附件3:

xx区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统计表

主管部门(公章):单位名称(公章):xxxxx填报时间:xxxx年xxx月xxx日

注:1.在“在编不在岗”相应类别中打“√”,如属于“其他形式在编不在岗的”人员需写明具体情况。

2.在“编制类别”相应类别中打“√”。

— 1 —

附件4:

xxxxx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自查情况统计表

主管部门(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xxxxx填报时间:xxxx年xxx月xx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填报人(签名):

注:1.在“违规领取财政资金”相应类别中打“√”,如属于“其他形式违规领取财政资金的”人员需写明具体情况。

2.在“编制类别”相应类别中打“√”。

— 2 —

附件5:

在编和领取财政资金人员公示一览表

主管部门:单位: xxxx日期:xxxx年xxx月xx日

注:使用编制类别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

— 3 —

第四篇:劳山乡卫生院在编不在岗

劳山乡卫生院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

为严肃我院组织人事和财政纪律,树立我院的 良好形象,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在学习了《关于清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精神后,我院领导小组本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认真核对清查、确保取得实效的主导思想态度,对我院在编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在岗人员汇总:

周海:男,职务院长,2014年9月调入卫生院。

白泉香:女,药剂,1981年5月调入卫生院。

白文娟:女,防疫专干,1999年7月调入卫生院。

袁丽华:女,非专业,1982年4月调入卫生院。

党艳丽:女,临床,2014年7月调入卫生院。

雷艳:女,健康档案,2014年1月调入卫生院。

梁平:男,会计,2014年7月调入卫生院。

郝妮:女,临床,2014年9月调入卫生院。

吕婷:女,护理,2014年9月调入卫生院。

董渊元:男,药剂,2014年10月调入卫生院。

张东海:男,防疫专干,2014年10月调入卫生院。

高静:女,妇幼专干,2014年10月调入卫生院。

李萌:女,妇幼专干,2014年10月调入卫生院。

曹婷:女,公共卫生,2014年10月调入卫生院。

2、借调

张文利:男,临床,1986年5月调入我院,现借调石门卫生院。

李英琴:女,临床,2014年7月调入我院,现借调县医院。

纪霞,女,临床,2014年7月调入我院,现借调县医院。

3、退休

王风忠:男,临床,1977年7月调入我院,内退。

曹秀芳:女,临床。

4、学习:

马宝林:男,临床,2014年7月调入我院。

王娟:女,临床,2014年7月调入我院。

5、病假

李圆:女,临床,2014年7月调入我院。西安治病。

6、产假

王瑜:女,护理2014年1月调入我院。

7、遗属

刘兴华,男。张启珍,女。

以上是我院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请各级领导检查指正。

劳山乡卫生院

2014-4-5

第五篇:

Tags: 在编   多篇   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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